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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掉一个人的方法大概有两个,一个是时间,另一个是新欢,狗血的是 我选择了时间,她却选择了新欢……”
那晚朋友喝多了,他这样告诉我。
我说:
“如果还是忘不了,大概也只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新欢不够好,另一个就是你给自己的时间不够多。”
他一手握紧酒瓶子,什么都没有说出口。
y先生的前任是他的初恋,他说,刚恋爱的时候,他以为她将是他稳稳地幸福,属于他的稳稳的幸福,他甚至巴不得向全世界宣布,宣布她是属于他的。
在情窦初开的时期,他遇到了她,三年的回忆,说分离就真的分离了 ,分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也不拖泥带水,他坐在烧烤摊的椅子上拧开了一瓶啤酒,嘴角上扬,他说:
“当初是为什么分开的,我怎么也记不清了,只记得最后一次见面是在离我家不远的三岔路口,我狠下心转身扬长而去,回到家把手里的手机摔得七零八碎……”
我这人吧,安慰别人总是条条是道,感觉我就是一情场高手,我安慰他说:
“或许,最终与我们白头偕老的人,都不可能是最爱的吧! 终究有一天,你会牵着另一个穿着婚纱的娇女人的手,不可置否的是你爱她,可能你会忽而意识到,在过往里,你也曾牵过另一只手,并期盼过,她就是你的未来,因为,你爱过她……”
他叹了口气对我说到:
“是啊! 我还梦到过我们最后走到一起了,只是醒来却是落寞的漆黑一片,徒增了几倍黯然神伤。”
起身离开的时候,说着改天见,我们口中的改天,通常是三五几年后的某一天,不过,也或许是我的请帖是他的喜帖那一天。
回到家,我敲出了这串字给他:
“别纠缠也别缅怀,别卑微也别牵强,既然大家都是第一次做人,那就留点儿遗憾,以后多点儿回味吧。”
他说:
“我懂,我与她 早已无必要往来,娶她,是我曾经的梦想,现在,该就此别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