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读国学《大学.中庸》十

原文: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颂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为之本。

释义: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是一样的,目的在于是诉讼不再发生。‘’要使那些奸诈不实的人不敢在花言巧语,使百姓内心感到敬畏,这就叫做抓住了根本。

故事      孔子听讼

春秋时期,孔子曾担任鲁国司寇。当时,一对父子打官司,被孔子拘留,三个月过后,也不审判。最后父亲提出不再和儿子打官司,孔子便释放了他们。

执政的季孙氏听说后很不高兴,认为孔子应该杀掉儿子来警告那些不孝的人,而不是释放他们。冉求将此事告诉孔子,孔子感慨地说:‘’现在的统治者扰乱教化,

增加刑罚,使百姓迷惑而堕落,然后再去制裁他们,结果使刑罚越来越多,秩序却越来越乱。只有施行教化,减少杀戮,百姓才会顺服!‘’由于孔子注重道理教化,鲁国形成了父慈子孝的社会风气。

国家的法律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而建立的,是为了严惩恶人保障百姓利益的,也是为了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

法律的意义在于约束人们:尊法、守法、懂法、别犯法,犯了法就要受惩罚。对于犯罪轻的,以说服教育为主,改好了就可以回归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中国第一代审判青少年刑事犯罪的女法官尚秀云,就是一位以说服教育为主的大法官,她以善良大爱为本,挽救了不少犯了法的青少年。被她挽救的孩子中有19

个考上了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三个考上了研究生,还有几个因为改造的好被减了刑。尚秀云法官因此被孩子们称为法官妈妈,她还是电影法官妈妈的生活原形。

善良与大爱是做人的根本,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也是善良大爱。善良无言,大爱无声却犹如寒冬里的暖阳,也如久旱逢甘霖,又如绝望时的那双有温度的手。

一个国家以法治国,惩恶扬善,弘扬正气,以人为本。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老百姓很自然的就会守规矩守道德,就会不犯法少犯法,就会减少犯罪。

是人就会犯错,犯了错就要改,更要知道哪里错了?千万不要拿着不是当理说,总是认为错的是别人,自己永远都正确。人无完人,人不是神,是人总是被很多

的乱事纠缠。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参照物,就会乱上加乱,心乱了绝没好事。心顺了,看什么都顺了,有些针尖大的事也要走向法庭真是没必要。

父母养孩子小,孩子养父母老,天经地义,和父母争什么都不应该,更不能针锋相对,恶语相向。看到有的人为了争财产把年迈的父母告上法庭,有的还对父母动手,砸父母的家……。

和谐社会讲法治,讲和谐是为了和平共处,亲情社会讲亲情讲感恩,人有的时候会忘乎所以,所以教育是随时随地的不能放松,拿起书本和少年读国学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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