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某人发的微博,突然想写点东西了。
我有时好像很容易被真情感动,有时面对热情似火又好像无动于衷。
后者是表象,前者是本质。
二十几岁的年纪,正是大好年华,正是人一生中的黄金时代。我庆幸自己有人爱,庆幸有爱的人。
或许,我还没学会如何去爱,但我愿意用一生的时间慢慢去学,我脑子不好使,容易忘事,但从爱上你的那刻,你的名字从此美得像首诗,此生永不忘。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日子很长,我们还年轻,可以一点点打发,用我们喜欢的方式,做我们喜欢的事。
我当然知道,有时你会嫌我笨,不过我有时也会偷偷嫌弃你,好了,这算扯平了吧。 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笨一点没什么不好;或者说,人只有在自己喜欢人面前才会卸掉所有盔甲,甘愿做一只笨蛋吧。
笨蛋都很可爱,你也很可爱。
两人在一起时间久了,彼此就会产生一种深深的依赖感。这么说有点矫情,可看在我很少矫情的份上,就让我说出来吧。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当然非常孤独,这点也只有你不在的时候我自己才会发现,我讨厌那种孤独,我喜欢和你在一起。
可是异地恋,就像一只猛兽,朝我们奔腾而来。倒计时真正开始,可是我们为什么要倒计时呢,我们可以不管它,在一起多一天就好好享受一天,管那么多干嘛呢。
分离,是为了下次更好的相聚。这么想,这只猛兽是不是可爱了许多呢?
感谢共同努力的我们,成就了现在不算好也不算坏的我们;用两三年的时间,我们继续奋斗啊,为了彼此,为了未来,让自己变得越来越优秀。三年后的我们,肯定会感激现在的我们。
很久前背的一首词里,是这么说的: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会期待未来的每一个朝朝暮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