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接到一个朋友的咨询电话。
在电话里,朋友很生气!半小时的通话时长,朋友一直在强调他们夫妻准备跟不良公司斗争到底,坚决要打官司的决心,提到的次数不下五六次;而我一直在给他平息心情,想从他那里得到有用的信息,这样才能给他想办法,出方案。
原来, 朋友的老婆工作了十六年的公司,因为经济效益不行,公司准备优化员工, 进行裁员了。
第一次公司人事来谈的时候,基于工作年限以及她的实际薪酬, 计算出来的离职补偿大概为40万;但昨天第二次来谈时,则风向变了,补偿一分钱也没有, 而是准备把他老婆从公司总部调到其他项目上去,去位于其他区的工厂里管供应链。这个工作地点离他们家光坐地铁就要二个半小时,这样来回折腾,时间长了肯定吃不消。
后来人事还给了其他岗位选择,例如到老板其他的关联公司去任职;或者去办公室打杂。
这些岗位都不是朋友老婆想要的。毕竟她做一个岗位这么多年了,如今又不是说这个岗位要裁撤,而是针对她个人的调岗,故而她是不愿意的;而且也担心到了其他地方,到时再来个什么政策,那不如呆在现在的职位上比较保险。
至少公司解雇她总要给经济补偿的,万一东拉西扯的,最后连补偿都没有就吃亏了。
昨天因为跟公司人事谈的不愉快,人事经理走的时候甩了一句话,大概的意思是谈不成的情况下,公司会正式下发调令。
也正因为这句话,朋友才会在晚上11点左右心急火燎地打电话给我。
朋友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处理事情却不能仅靠情绪冲动解决问题。万事都有法律,解决纠纷总得依法办事。
首先,劳动者与公司是签过劳动合同的,公司处理员工关系得按劳动合同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来办,特别是在调岗、工作内容、工作保障以及岗位薪酬这些涉及到员工基本权利的方面要与员工协商一致。
现在公司经营困难,如果确实有裁员计划,那么对于在公司贡献了十六年青春的老员工,总得讲人文关怀。且不要说多补偿了,但至少法定的补偿方案是应该给到员工的。
毕竟员工已到中年,再找工作困难不少,公司应当依法发放经济补偿金,保障员工失业后的基本生活。40万左右的金额看起来多, 但比起员工的职业生涯来讲,其实并不多!
其次,合作不对抗,依法维权。
我不建议朋友提到的让他老婆在后续交涉过程中采取对抗手段,坚决跟公司打官司的方案。
虽然人在职场,开心最重要,每天激烈对抗,心情也不好。再说,我们的目的是争取补偿,人事经理来谈判是他们的工作,犯不着跟他们有啥个人恩怨。
同时,要对公司调岗的安排讲究斗争的方式方法。
公司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是有用工管理权。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只要不是降职降薪,公司给员工安排合理的工作以及调派到下属项目去工作,这个并不违法。
你不能讲,只喜欢坐总部办公室,而不喜欢去工厂管供应链;这不行!
在许多我们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公司基于用人管理权调动员工去新岗位报道,员工拒绝履职的, 仍在原岗位打卡上班,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开除员工的案例很多,而且公司的做法都得到了司法机关的支持。
我跟朋友讲,从这些例子来说,员工明知公司的调岗有针对性,但从保护自己的角度出来,也要先服从,再通过正常的、合法的渠道来解决,不能蛮干。
等有证据证明公司此种调岗是不合理、违法的,且有逼迫员工离职的嫌疑时,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来维权, 让不良公司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但这里有技巧,不能自己带着情绪来对抗。
第三、后续沟通要长个心眼,注意保存证据。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口说无凭,要有真材实料。眼见着后续的沟通不会太顺利,那么朋友他们就得长个心眼。
重要的、关键的谈话,要录音下来;
凡是要她签名的文件,都得把内容看一遍, 不该签字的空白文书坚决不签。
该通过书面形式同公司交流的意见,就应该走书面形式, 不论是书质的,还是电子版走邮件,总之处处留痕,以方便日后还原现在的沟通状态。
反正,就以日后会发生仲裁、诉讼为原则来处理;要知道公司是有一个专业的人事团队以及法务、律师团队在支持,而面临裁员的老员工只有孤身一人。
老公、父母虽然可以给予精神上的支持,但在一线斗争的不就是员工自己一个人么?
希望朋友老婆能够顺利地解决这一次中年职业危机,能够妥善地处理相应的事务,如果真的要从公司离职的话,则得到自己想要的补偿!
人生路漫长,也不是唯有工作是第一位的;把节奏慢下来,说不定能够会有更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