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绝望是罪
克尔恺郭尔在基督教原罪学说的基础上对罪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他认为由于亚当的堕落,罪进入了世界,这是传承之罪,但这只给后人带来了罪的可能性,那罪不断地通过那个体的人的质的跳跃而进入这个世界,也就是说个体的罪源于其自身,每个个体就是自己罪的原因,不必外寻。
克尔恺郭尔把罪定义为,在上帝面前或者具有上帝的概念,在绝望中不要是其自身,或在绝望中要是其自身。罪是绝望的强化。具体来看,罪有以下特征,这罪与上帝有关,罪的强化也是上帝面前的强化。当作有限性的自我意识到了永恒的存在,无论他想成为自己还是不想成为自己,都无法摆脱罪。罪伴随着自我意识的存在,标志着个体精神的觉醒,是自我意识的滥用。罪作为绝望的强化状态,说明人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完满性,但却否认这种不完满的弥补必须依赖于超越人的理性之上的更高的存在。严格地说,罪是基督教世界的罪,因为罪的前提是在上帝面前或具有上帝的观念,而异教徒和自然人没有上帝的观念,也就谈不上有罪。
在克尔恺郭尔看来,个体没有获得拯救之前,他的每一个生存瞬间都在招致绝望。这不同于生理的疾病,这是不可想象的。绝望永远是现在时态的,由于是与永恒发生联系的,绝望中的人又不能彻底断绝这种联系,所以绝望中的人在可能性中将全部过去当作现在来承受。同样,在罪中的每一状态都是新的罪。在人没有走出罪的每一瞬间,罪都在增长。罪的反面是信仰,处在罪中而不信仰上帝,这种罪就一直在延续。克尔恺郭尔将罪的观念扩到人的生存的各个阶段。克式认为,人有三种不同类型的生存阶段,即审美阶段,伦理阶段,和宗教阶段。这样一来,罪也就随着人对生存不同境界的选择而产生了不同境界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