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篇文章拿了稿酬之后,就渐渐有同事找我咨询了。前几天同事小陈把自己写的一篇“职场干货文”拿过来让我看,说是自己觉得写的很好,但是就是通不过。
我拿过来一瞅,立马头大。这哪里是干货文,妥妥的一篇水货。
句子又臭又长不说,关键是说半天都不觉得说了什么有用的东西,大概是我这同事写惯了官样文章,习惯了提笔不说正事,啰里啰嗦惹人嫌。
我扔给他一本书,自己看看吧,你犯的毛病书里都有。
这本书就叫做《写作之书》。
作者保拉·拉罗克(PaulaLaRocque),是西密歇根大学文学硕士、畅销书及专栏作家、沟通顾问,自 20 世纪 90 年代初以来,一直活跃于写作和教授写作的高校、媒体等领域。1990 年至2001 年,保拉成为美联社管理编辑协会的成员,2001 年,该协会授予她最高荣誉 —— 为新闻业做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服务奖”。
她在教授学生写作期间,修改指导了超过一万遍文章,对于写作的认识可以说驾轻就熟。在这本书里,她把自己这么多年的写作经验浓缩成了十几条规律,每一条都可以让人的写作能力从根上提升。
一.开门见山,直入正题,然后逐步展开
美国剧作家莫斯·哈特说:两个人一站上舞台,戏就开始了,他俩必须要有个人立刻开始说点什么。
每一个中国人都会吟几句李白的诗,李白的诗就是开门见山的一个代表。
他写静夜思,开头就写: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他写蜀道难,提笔就说:噫吁上,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他写长相思,也是开篇就写:长相思,在长安。
开头先抛出最直白最吸引人的主题,后面的部分再徐徐展开。所以人们才能深深记住李白的诗。
好的文章像是一壶清冽的酒,入口是爽口畅快的酒劲,酒入喉肠之后又能感受到不一样的清冽。
坏的文章则是放了隔夜的茶,入口已经品不出任何茶味,入了肚之后更是恶心得想要吐出来。
我的这位同事写了一篇教人如何快速入门编程的文章,他开头写的是:
当今市场上,各行各业万花齐放,百家争鸣,每行每业的人们都在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努力创造自己的价值······(此处省略200字)这其中,程序员是一个很有趣的职业。每一个程序员都有很多相似的特点······(此处省略200字)而编程其实并不难,想要入门······
废话连篇,吸引过来读他文章的人需要知道这么多没用的背景信息吗?
直接开头写:编程入门并不难,只需做到如下几步······
这样子写别人才会有兴趣继续读下去。
二.词语精细化,创造画面感,让你的读者身临其境
剧作家约瑟夫·艾迪生说,经过精挑细选的词汇有着如此强大的力量,以至于与亲眼见到相比,描述通常会给我们留下更生动印象。
写过英语作文的人都知道,要拿高分,需要学会使用高级词汇。
要形容严重,不用serious,用severe;
要形容不好,不用bad,用undesirable;
要形容惊讶,不用surprise,用extraordinary。
为什么?因为太普遍的词太粗糙,往往表达不出作者想要说的意思。
你要形容一个女子美丽,怎么说?就形容她美丽吗?
不,不同女子的美丽不一样,都是美丽,怎么个美丽法?
金庸笔下的女子,都美丽动人,但是我们说起来都非常清楚各自的特点,就是因为金庸妙笔生花,每个女子的描写都不同。
写小龙女初登场:
那少女披着一袭薄薄的白色布衣,犹似身在烟中雾里,看来约莫十六七岁年纪,除一头黑发之外,全身雪白,面容秀美绝俗,只肌肤间少了血色,显得苍白异常。
写黄蓉初登场:
只见这女子方当韶龄,不过十五六岁年纪,肌肤胜雪、娇美无匹;容色绝丽,不可逼视。郭靖只觉耀眼生花,不敢再看。
写阿九公主:
见她十六七岁年纪,神态天真,双颊晕红,肤色白腻,一双眼灿然晶亮,年纪虽幼,却是容色清丽,气度高雅,当真比画儿里摘下来的人还要好看。
金庸先生用词准确,我们很容易知道每个角色的特点,一边读就一边在心中塑造出了人物形象。真的是如亲眼所见一般,让人信服。
克拉克自己举了一个自己曾经的例子,她曾经写过一段话:
我们握了手,我感到他的手瘦骨嶙峋,十分冰冷,我在11月见过他,跟那时候比起来,他变得更瘦也更加虚弱了。他穿着松松垮垮的裤子,这让他显得更单薄了。
之后她进行了修改:
11月以来,他变得越来越瘦弱了。松松垮垮的灰裤子挂在他的胯骨上,一件老旧的给色开镜羊毛衫披在他身上,盖住了他那空空的胸膛。握着她的手的时候就像是抓着一只小鸟的爪子。
区别在哪里?
初稿的描写非常空洞,虚弱、瘦、单薄、冰冷都很不具体,读起来没什么具体印象。而修改之后,这个人的虚弱状态变得十分具体,由此变得十分真实可感,读过之后就好像亲眼可见一般,画面感很强。
三.降低你的阅读难度,考虑你的阅读受众
司汤达曾经给巴尔扎克写过一封信,说:我只知道一个原则:要明白自己在写什么。如果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再写写什么,那么我的世界将会一篇混乱,我也终将一事无成。
作家要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写什么,给谁写,否则你的目标受众根本读不下去你写的东西,你写得再好也是无用功。
考虑到自己的目标受众,写作者需要降低自己的阅读难度,从两个方面入手:
1.当心行话、时髦话和陈词滥调
鲁迅和金庸都是大家,但是为什么一说起金庸大家都觉得读起来流畅顺利,而读起鲁迅就有不少人觉得头疼呢?
其实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二人使用的语言风格有很大不同。
不信试读两段: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四十多个青年的血,洋溢在我的周围,使我难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几个所谓学者文人的阴险的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鲁迅《记念刘和珍君》
再看金庸先生:
赵敏笑道:“你现下再修,也还来得及。”张无忌心中怦然一动,问道:“甚么?”赵敏脸一红,不再接口了。说到这里,两人谁也不好意思往下深谈,休息一会,张无忌再替她敷药,抱起她又向西行。赵敏靠在他肩头,粉颊和他左脸相贴,张无忌鼻中闻到的是粉香脂香,手中抱着的是温香软玉,不由得意马心猿,神魂飘飘,倘若不是急于要去营救义父,真的要放慢脚步,在这荒山野岭中就这么走上一辈子了。——金庸《倚天屠龙记》
可以很明显看出,鲁迅先生的文字深受白话文运动影响,文字风格很硬,很逻辑,短短一段话里有13个的,有大量助词介词,读起来确实有一定的难度。而金庸先生曾说过,自己写作就是刻意避开白话文运动以来的西化文字,用中国传统的文风来写作,所以写起来很是晓畅顺滑,更加接近我们的意识。
现在的不少写作者,写作时喜欢用一些新词、时髦词,来显示自己的独特,但是很可能这些词没人懂,也没人想懂,自然会造成写作上没有读者的窘境。
2. 多用短句,句型多变,紧扣主题
塞缪尔说,写长句总是比写短句更简单。
所以我们经常看到又臭又长的句子,而让人耳目一新的语言往往是短句。
还是拿金庸先生举例子,随便找先生的一段描写:
慕容复猛吃一惊,却不慌乱,右掌急挥,将二三十断剑化作暗器,以满天花雨手法向段誉激射过来,段誉大叫:“啊哟!”手足无措,慌作一团,急忙伏地。数十枚断剑都从他头顶飞过,高手比武,竟出到形如“狗吃屎”的丢脸招数,实在难看已极。慕容复长剑虽被截断,但败中求胜,潇洒自如,反较段誉光采得多。
描写战斗场面,多是短句,中间用长句衔接,把一场战斗描写得酣畅淋漓,而且每一句话都是紧扣主题,丝毫不离题。
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一句话中的单词超过了20个,写作者就要考虑如何修改这句话了。另外则是使用不同长度的句子可以避免读者在阅读时感到乏味,也会产生一种结构上参差的美感。
写作中,有很多值得学习的方法窍门让人迅速入门写作。通过这本书,我们可以提升自己的写作功力,尽快成为新时代的优秀写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