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是个三流的剑客,也是个杀手。
说他是个剑客,因为他跟着师父学了十年的剑法。
不过自从做了杀手,他就开始用短刀,出手更快,杀人更方便。
当年离开时,师父送给他的那把剑,他因为没钱吃饭而当掉。
后来他到处流浪,当掉宝剑得来的钱很快就花光了,沦落成了乞丐。
在乞丐窝里,有人告诉他,去平城吧,那里有你活下去的机会。小米半信半疑,但他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只好去试试。
离开那群乞丐,小米又流浪了一个月,终于走到了平城,此时他整整两天没有吃过东西,好不容易找到一处破庙容身,已经饿得奄奄一息。
他有些后悔,早知道就继续混在乞丐窝,至少一天能混口吃的。
流浪的日子里,小米过得浑浑噩噩,以前那些快乐,那些痛苦,那些人、那些事,离他越来越远。
可是当他快要饿死的时候,那些远去的记忆全部飞了回来,一幕幕钻进他的脑海,刺进他的心脏。
小米开始挣扎:“为什么我会在一个破庙里饿死,原本不是这样的,我的师父是一代大侠,哈哈,叶子,师姐……你们在哪?”
突然,他感觉到有个人走进了破庙,那人在他身边站了很久,然后扔下一个东西,那是个白白的馒头,问道:“会杀人吗?”
小米眼冒金星,但仍然看清了眼前的馒头,他一把抓过去,边往嘴里塞,边拼命点头。
然后,那人又扔给他一把匕首,说道:“明天晚上,十里外的小河镇,有个人会在子时出现在镇外,他是个胖子,穿着一身绸缎,把他干掉!”
小米接过匕首,只说了一句话:“馒头还有吗?”
就这样,小米成了一个杀手,留在了平城。
第三天,他得手后,那人又找到了他,丢给他一串铜钱,什么也没说就离开了。
他数了数,一共有二十枚。
之后,那个人每一次在破庙出现,就有一个人死在小米的刀下。
那人一共来了十次,给小米铜钱正好凑到了一贯。
小米杀的那些人,最远的一个也不过离平城二十里地,平城方圆百里恐怕是天底下除了阎王殿,冤魂最多的地方了,可他们为什么不远离这里,他在破庙琢磨了好多天都想不明白。
第十一次,那人来了。
“杀谁?”小米冷冷地问道。
那人道:“你跟我去个地方!”
“去哪,杀谁?”
“去一个能给你一两银子的地方。”
“银子!”小米的眼睛亮了,这些天他窝在破庙里,不是出去杀人,就是买些馒头回来,数着那人给的铜钱。白花花的银子,他有好多年没见过了。
“去吗?”
“去!”小米心想,大不了就是一条命,也不会比现在更糟糕。
那人带他进了城里数一数二的酒楼,东来正店。
一进门,小米感觉眼睛有些发涩,他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进过酒楼了,环顾左右,正店一楼非常宽敞,足足摆了二十多张桌子,但是客人并不多,他注意到最右边有好几条一尺高的长凳,宽度正好可以躺下一个人,领他进门那人正走向那里,他快步跟上。
一个抽着烟袋穿短褂的男人坐了起来,看了看他们,说道:“赵武,你说的新人就是他?”
赵武道:“是。”
“有那么好?”
“十个人,全部都是一刀毙命!”
“好吧,我相信你的眼光”,然后他对着小米笑了笑,露出一口黑牙:“以后你就跟着我,他们都叫我大烟袋。”
赵武朝大烟袋点点头,便转身离开。
“等一下”,小米叫住了他。
赵武没有回头,只说了句:“想要银子,就跟着他。”
自此小米就在大烟袋手底下干活,他是东来正店的常客,每天的未时到酉时,会准时出现在一楼角落的长凳上,如果有人买了好酒端过来请大烟袋喝,那就说明生意上门了。
有时小米也会到东来正店找大烟袋蹭些酒水喝,见过他和客人谈生意,客人说出红货,也是想干掉的那人的姓名、年龄,是男是女,经常出现的地方,大烟袋马上就会报出价格,或者告诉他,这生意他做不了,得去找身价更高的杀手管事。
在这个过程中,小米必须闭嘴,一句话都不能说。
生意谈成了,接下来就该杀手出场了,如果红货离平城很远,就得去车马行或者码头租些马匹、船舶,曾经有个杀手接了百里外的生意,傻乎乎地两条腿走过去,走了小半个月,到地方一身破破烂烂、脏不拉几,被当地乞丐窝当成抢地盘的,直接一顿闷棍打死了,成了全平城天大的笑话,他丢了命不说,还害得管事也混不下去。
小米可不是笨蛋,他不仅人机灵,杀人也干脆利落,大烟袋收钱收得眉开眼笑。
每笔生意大烟袋分给小米一两银子,多的时候有三四两,不过身上得挂几道彩,有一次还差点被飞刀插进脑袋,还好他的刀够狠够快。
即便是刀尖上添血小米也不在乎,曾经他不缺银子,可是当了那么久乞丐,骨子里变成了一个穷人,没什么比银子和美酒更动人的了。
这天,小米在城外钓了小半天的鱼,弄来两条烤熟了送来给大烟袋尝鲜,顺便蹭点酒喝。
几杯酒下肚,他浑身都舒畅极了。
只要杀人,就有好日子,小米说:“这他妈的就是天堂!”
大烟袋冷冷说道:“你小子就是井底的癞蛤蟆。”
他指着楼上道:“三楼上去过吗?”
小米摇头:“没有!你不是说不想死就别上去吗。”
以前小米从来没见过东来正店那么奇怪的店,当然也没见过平城这么奇怪的城,他和大烟袋在一楼做着杀人的生意,掌柜和伙计视而不见,其他客人热热闹闹喝着酒,谈笑风生。
酒店的二楼,摆着十来张桌子,四个雅间,有钱人喜欢上去点几样酒楼招牌菜,再烫上一壶好酒。也有人专门来点王厨子做的菜,一道菜就是几百两,说穿了,王厨子也和大烟袋一样是接生意的管事,只是他手上杀手的身价要贵得多。
而三楼一般人可进不得,门口有人把守,小米见过守卫,一等一的高手,三招内就能收拾了他。
不过他也好奇,问道:“什么样的人能上三楼?”
大烟袋慢悠悠地说道:“要么是你有钱,至少五千两,要么在我们这行当,你有五千两银子的身价。”
这么一说小米就明白了,原来三楼只是买卖更大而已,只是为何要神神秘秘,大烟袋不想说,他也不敢问。
“你这样的,再过二十年顶多也就是几百两银子,所以我说你就是井底的癞蛤蟆,真正的大场面你想都想不到。”
小米有些泄气,不过他知道自己的斤两,银子多了虽然好,也要有命花。
小米想起赵武,又想起小河镇外那个胖子,杀了他,得了二十文钱,虽然他知道赵武拿了大头,可最多也不过三四百文,这人的命那么贱?
“还有更贱的呢,一文钱的命都是有的。”大烟袋吃完烤鱼,往烟锅里塞上烟丝,然后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
“什么人的命只有一文钱?”小米很疑惑。
大烟袋笑道:“等你遇见,你就知道了,这世上的人,每一条命都有他的价钱,乞丐有价,皇帝也有价。”
“在平城,只要你付得起钱,谁的命都能买走。”
“包括我们的吗?”小米快速接了句。
大烟袋放下了烟杆,死死盯着他,把小米盯得浑身发毛,然后他吐出大团大团的烟圈,烟雾把两人都包围了起来,小米呛得直咳嗽,他哈哈大笑:“瞧把你吓得,放心吧,平城有平城的规矩,我们不做自己人的生意。”
不久之后,小米又见到了赵武。
他还是那身打扮,身后跟着一个人,小米看见那人的脸就忍不住皱眉。
要说这世上真有人天生凶相的话,此人就是个典型,他那张脸一般人只要看一眼就想扭头走开,五官就是单独拿开来看也处处透着一个凶字。
小米有点想笑,这个人怕是天生有杀手命,不过很快他就笑不出来的了。
“又是新人?能上手吗。”大烟袋敲了敲烟锅。
赵武道:“他用刀,杀猪刀。”
“杀猪的!”大烟袋顿住。
“他杀了几个?”
“八个。”
平城管事之间有个规矩,城里的杀手,谁先碰上算谁的,可是如果你没本事做一百两银子的生意,手底下的人却有一百两以上的身价,那就得把他让给别的管事,平城最讲究物尽其用。当然,要是哪个管事接了高价钱的生意,却交给一个十来两银子身价的杀手,不仅让杀手白白送死,还折了平城的招牌,那他下场就可想而知了。
“小米当初是十个,他好不到哪儿去,我这里多一个人用处不大,反而麻烦。”大烟袋看着小米着急的脸色,意味深长地笑着。
小米当然着急了,原来是个抢生意的!
“我话还没有说完,他只接过三笔生意。”赵武面不改色说道。
大烟袋明显愣了一下,站起来仔细盯着眼前的杀猪匠,问道:“最多的一次,你杀几个人。”
杀猪匠道:“六个!”
大烟袋看了看赵武,眼神锐利,意思是你好像坏了规矩,让新人去接六个人的生意。
赵武道:“红货只有一个人,他去的时候遇到点意外。”
大烟袋没再多问,他知道杀手干活的时候难免遇到意外,经常九死一生。
“你叫什么名字。”
“朱平。”
“以后你跟着我,大家都叫我大烟袋。”
这句话跟当初对小米说的那句一模一样,小米看了眼大烟袋,见他神色坚定,便不满地瞪着在他旁边坐下的朱平。
“小子,只要在平城,人是杀不完的,每天有大把大把的人排着队进阎王殿呢,你急什么眼!”他用烟锅狠狠敲了小米。
自此,朱平也留在了大烟袋身边,不过这个朱平放佛故意跟小米较劲,小米到东来正店找大烟袋蹭酒喝时,朱平也会去,小米给大烟袋做烤鱼,朱平就送来一碗红烧肉。
总之只要小米到东来正店,朱平一准会出现,小米恨的牙痒痒,要不是顾忌平城的规矩,他早就对朱平动刀子了。
夏天,天气越来越热,人也变得心浮气躁,杀人的生意此时最红火。
大烟袋终于离开了那条长凳,小米这才知道,原来大烟袋在酒店角落的长凳坐着接生意,不是因为管事的规矩,而是他抠门,那条长凳他每日只用给东来正店上交三十文钱,而租下一楼的一张桌子需要一天要一百文,就为了省钱,小米哭笑不得。
可是生意红火的时候,这就不行了,大烟袋不得不租了二楼雅间,虽然每月要三贯铜钱,让他肉痛,可毕竟也得考虑客人的感受,太寒酸了,客人也会怀疑你的能力。
平城里大烟袋这个价位的管事多得很,明面上大家不会抢生意,暗地里较劲却不会少。
这下小米就不能再去找大烟袋蹭酒喝,他只好自己掏钱,买上一坛便宜的酒,然后一个人到城里小河边,慢慢地喝,顺便睡个午觉。
他惬意地躺在树荫下的草地上,正想着朱平那只苍蝇终于不见了,就听见十米外河中央出现一声响动,只见一个赤着上身的汉子,手里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刀,挥动手臂猛地扎向河里,然后便静止不动,过了一会又重复刚才的动作,不过这次他的手从水中抽出时,刀子上穿着一条鱼。
小米叹了一口气,真是阴魂不散,那人正是朱平。
他一手握着刀,一手捏着鱼,慢慢朝河岸走来。
杀猪刀配鱼,小米暗暗撇嘴。
“你是猪肉吃腻了,想换口味了?”
朱平那一脸凶相就算没有表情也显得狰狞,不过他的脾气不算坏,摇头道:“我在练功!”
“杀鱼的功夫,有什么用,你练来杀人,小心自己成了鱼。”小米冷笑。
朱平把鱼仍在岸上,一句话也没说。
小米想了想当年自己练刀法时的悲惨,这个朱平的笨样,倒是跟当年自己很像,不禁笑道:“如果你每一刀都能刺到一条鱼,这确实是个好办法。”
“不过!”小米一字一句说道:“要练成杀人的功夫,就得找水里速度最快的白鱼。”
朱平愣了一下,河中的白鱼最多长到半寸,且速度极快,哪怕是逆水而上,也快得让人只能看清一个白点。
用刀子在水中刺中白鱼,难度有多大,朱平心里很清楚,但他还是很感激小米的指点。
“谢谢!”
朱平又道:“我以前只会杀猪,没学过武功,自从决定要报仇,我就让自己在杀人中学习怎么杀人!”
说到这里,朱平的脸色青筋暴起,把脸上的“凶”字发挥到了极致。
小米咽了咽口水道:“能留在平城的人,手上都沾过血,那你……”
“是,我杀过人。”
“你的仇人?”
朱平苦笑道:“并不算,他们只是喜欢搬弄是非,而我真正的仇人,我现在没本事去报仇。”
小米想起大烟袋曾说过,朱平虽然武功比他差,可是如果他们交手,朱平未必没有胜算。
当时小米很不服气,道:“他的杀猪刀有什么胜算。”
“他有怒,你有吗?”
“他把所有挡在前面的人都当成仇人,每一刀都带着怒火,带着随时交出性命的勇气,那是真正的杀气!”
小米无言以对,曾经他的心中也是充满了仇恨,可是当那个人死掉之后,他已经很久没有愤怒,就是杀人出刀是也只是延续习惯,心中想的是必须活下去,不能死!哪里有把自己置于死地的勇气。
“不然你以为他一人独战六个人是怎么活下来的,所以啊,你们是友非敌才是好事。”大烟袋郑重提醒着小米。
说到仇人时,朱平那一脸狰狞让人不寒而栗,就算大烟袋不说,小米也是一点都不想成为他的仇人。
自那天起,小米和朱平关系缓和了很多,经常在河边交流刀法,朱平虽然看起来笨笨地,其实天赋很高,按照小米教的法子,在水里不停地练习刺鱼,专门找白鱼,一开始一整天下来也刺不到一条,他也不气馁,接着做大烟袋交办的生意,完事后继续回来练,日子久了,他的刀越来越准,刀刀不落空。
朱平有些兴奋,问小米:“这门功夫我练到家了吗?”
小米道:“差得远呢,等你哪天蒙着眼睛,也能刺中的时候,就算是练到家了。”
朱平被震住了,抬手擦了擦汗。
小米哈哈一笑,道:“不过呢,这个程度的功夫,我也不会,能练到家的人有是有,只是没见过。”
“那么,如果现在,我们决斗,谁会赢?”朱平突然盯着他,声音透着寒意。
“我们?为何要决斗,我又不是你的仇人!”小米有些紧张。
朱平道:“我只是想知道,现在我有没有去报仇的实力。”
“好吧,如果我们决斗,谁都没有必胜的把握。”
“为什么?”
“以前大烟袋就说过,虽然你武功不如我,可是刀上带着怒,带着杀气,所以未必会输,现在你功夫长进了,胜算多了些,能和我打个平手。”
小米抽出藏在小腿处的短刀,刀刃从每个手指挨个转过,最后又回到手心,冷冷道:“但是!如果你要杀我,也并不容易!”
朱平难得笑了笑:“我不想杀你,至少现在不想。”
“那么,你的仇人到底是谁,让你那么执着。”这个问题小米一直很好奇。
“这是个很长的故事,而且我又不擅长说故事。”
小米无奈道:“不是让你去茶楼说书,你怎么说我怎么听不就行了,反正时间还早。”
那天晚上,他们在河边坐了很久,朱平缓缓说着曾经的故事:
“我要先说一个人,她是我家镇上高员外的二女儿,她的闺名我不知道,大家都叫她二小姐。
第一次遇见二小姐时,我才十岁,她和我同龄,那时候刚刚被我师傅收养,在他的猪肉铺子里打下手。
你也知道我的面相,镇上的孩子都很讨厌我,只要师傅不在他们就用石头砸我,朝我吐口水,我想还手,可是他们人太多,我也追不上,只好坐在门口哭。
她就是在我最狼狈的时候出现在我的面前,递给我一块姜糖,对我说不要哭了,吃糖吧,很甜的。
我接过糖块都没敢抬头看她,只看见她白色的绣鞋,水绿色的裙边。那颗糖真的很甜,到现在我也能记得。
高员外的宅院跟我师父的铺子只隔了一条街,从那天起,我就时刻注意二小姐的身影,只要她一出现,我就立刻躲进铺子,隔着门板的缝隙偷偷瞧她,只要看一眼,我就能高兴好几天。
一晃好几年,她及笄了,不再轻易出门,每次出来也总是戴着惟帽,我心里很失落,但是一点点非分之想都没有。
她就像是九天上的仙女,而我呢,是地上最卑贱的尘土,就算不小心沾到她的绣鞋上,也觉得那是配不上的。
后来她出嫁了,夫君是县里的举人,年轻有为,镇上的人都说他们很般配,我也为她高兴。
高府送亲那天,我一个去了城外的猪圈,干了很久的活,全身上下被汗水浸透,我也顾不得擦,因为我不想知道那是汗水还是眼泪。
再后来,我经常找机会帮师傅去县里送货、采买东西,每次都会偷偷在她家的院墙外坐一会儿,经常能听到她弹琴,她开心琴声便轻快,她苦闷琴声也幽怨,我就坐在那里,在她看不见的地方,陪着她笑,陪着她哭,陪着她看夕阳西下。
她的夫君进京赶考,高中进士,整个县城人人都夸赞二小姐有福气,说她马上就要去京城做官家太太了。
京城,对我来说那么遥远,这一次,我这颗尘土,注定只能看着她远远离去。
可是过了将近半年,也没见京城来人接她。
城里有很多流言蜚语,说二小姐毕竟是乡下妇人,进士老爷恐怕早就忘了她。
我恨不得把这些嚼舌根的人舌头都切了,二小姐怎么会是乡下妇人,她是仙女,什么狗屁老爷,就是皇帝的女儿也比不上她!
从那时起,二小姐就不再弹琴了,我很期盼她能开心起来。
终于有一天,我又听到了她的琴声,我趴在一个土堆上,听了很久才离开。
那个时候,我怎么都没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第二天,我在镇上出摊时,听人说,有盗匪入室行窃,杀了二小姐……
我……我……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镇子到了县里,站在她家宅院外,那里围满了人,他们不停地说着屋内的惨景,我捂着耳朵,但是那些声音不停钻进来,我躲不掉,怎么办!怎么办!
那时候我觉得二小姐不在了,我也该死,明明我就在外面,为什么没有保护她,为什么离开得那么早!
我每天磨着刀,在她墓地旁的一个山头上给自己挖好了坟坑,只等着一刀结果了自己,就地埋起来,永远在山上给二小姐守墓。
也是上天注定了,我挖好的坟坑被雨水掩埋,我只好等着天气转晴再去挖。
回去之后,我又想着师父年纪大了,就想给他买些酒和肉,最后一次孝敬他。
就在熟食摊上,一个货商说,高员外的进士女婿被京城大官的闺女看上了,死活要嫁,可是碍于家中有原配夫人,所以事情一直拖着……
原来是这样,当初听到二小姐被害,我的脑子空空荡荡,一片空白,此时回想起来,什么样的盗匪会只挑着二小姐家这一家下手,又正好进了二小姐的卧房,既然是行窃为何下了杀手。
我想必定是京城那对狗男女买通了盗匪,杀害了二小姐,他们便没了阻碍。
当时我的心像是被火点燃了一样,如果不发泄出来会把自己烧死,我跑回铺子,把本来给自己上路准备的杀猪刀拿了出来,立刻就准备去京城干掉那对狗男女,哪怕是同归于尽。
这时候,师父拦住了我,甚至跪了下来。
我对师父绝望地吼道:‘你明不明白,她被人害死了,我必须去!’
师父说,一言不发,只是跪着。
我实在受不了,就狠狠捅了自己一刀,血一下子流了出来……
我知道师父不想让我死,可那时,我真的不知道如果不能报仇,活下去有什么用。
我每天都想杀人,不杀仇人,就杀自己。
偏偏还有人撞上门,镇上那个长舌妇,从前就爱编排二小姐,就在我家铺子前,眉飞色舞说着,二小姐死时衣冠不整。
我怒到极点,心里反而平静了,像是看死人一样看着她。
当天晚上,我就把她和她们全家都变成真正的死人。
做完一切,我回到铺子,师父指着一身都是血的我,颤抖着说不出话,他以前是那么高大的汉子,那一刻苍老得佝偻了身子,
这一次,他不再拦我,只说了一句,去平城吧。
然后我就来了这里,成了杀手。”
听完这个故事,小米心中沉闷,一言不发拖着仍沉浸在回忆里的朱平, 敲开了东来正店的门,丢下一两银子,搬来整整五大坛酒,和朱平喝到天亮。
那个晚上,小米没有告诉朱平,他故事勾起了小米掩埋在心底的回忆,关于他为什么会到平城,为什么会杀人,为什么会从一个锦衣华服的公子哥变成乞丐。
朱平也没有告诉小米,他的故事并没有讲完,就在二小姐被害的那天晚上,他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看见了一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那张脸他永远都忘不了。
从那以后,小米和朱平成了好朋友。
时间过得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从天到月好像要数很久,可一年却短暂的像是眨眼的功夫。
一年,两年,三年,四年,五年……
小米说:“朱平,我们去京城,帮你报仇。”
朱平闭着眼睛,一刀刀刺向水中,捕捉着那小小的鱼儿。
“不行,现在我仍然不够强呢!”在挥刀的间隙,朱平说道。
“加上我就够了,只要小心点,再说能不能全身而退你也不在意不是吗?”
朱平没有说话,专心对付着那些鱼儿,好像根本不在乎要不要去报仇。
但是小米知道,他的仇恨有多执着。
“你到底在担心什么?”小米扔出一个石子,正好撞在朱平的刀上,他生气道:“杀了他们不是你最大的愿望吗?”
“大烟袋死后,我学到一个词,叫世事无常,谁能想到他那么精明的人能死在我们前面。”
“你我都清楚,现在是我们精力最旺盛,出刀最有力的时候,再过几年,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朱平还是没有说话,因为小米根本不知道他心里在顾忌什么。
小米终于忍不住冲了过去,一把揪住朱平的衣领:“你他娘的能不能像个男人,想想你的二小姐,你不是要报仇吗?难道你现在怕死了?”
一听到二小姐三个字,朱平也怒了:“你什么都不知道!”短刀脱手而出,擦着小米的左耳,钉进他身后的树干,小米侧身闪开,两人僵持起来,最后,朱平叹了口气,走过去取下刀子,说道:“好,去京城,明天就去,到京城把一切都了结了!”
小米马上换了笑脸,拍拍朱平的肩膀,他就知道这人只要一听到“二小姐”就没法平静,左右目的达到了。
“走吧,我们去喝酒,今天喝个够,明天就得给自己做生意咯!”
朱平在他身后苦笑。
第二天他们跟东来正店的钟六爷辞行后就离开了,大烟袋死后,钟六爷接管了他手底下的杀手,小米跟朱平对他没什么亲热劲,相互之间只有生意。
他们要去哪,去做什么,钟六爷一清二楚,但什么也没说,毕竟有人要送死,阎王爷也拦不住。
只是没想到小米和朱平仅仅过了十天就回了平城,身边还带着个小女孩。
城外,朱平新买的宅院。
“我说老朱,咱们这趟是不是太窝囊了,我刀都磨好了,却让皇帝老儿抢了先,真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小米大咧咧靠坐在躺椅上,一边扇风,一边气不打一处来地说道。
“还有你,仇人死了,你也算是达成心愿,可是却把仇人的女儿赎了回来,整整一千两啊!”
“那钱我会还给你的。”
小米气得一下从椅子上蹦了起来,指着他道:“我说的是钱的事儿吗,我问你,折进去大半的身家去养仇人的女儿,你就不怕将来她恩将仇报!”
朱平起身关上了房门,悄声道:“丫头睡了,你小声点,我知道你的意思,可是我已经决定了?”
“为什么啊?”
“那天我们去城隍庙,她坐在台子上,小小的身子缩成一团,手脚都套着铁链……”
“是啊,可怜,那你怎么不想想他爹娘造的孽,想想你的二小姐,她不可怜吗?”
“我说过,你不要提她的名字,我没有忘记二小姐,可是……上天就是爱开玩笑,她的眼睛……和十岁时的二小姐一模一样,我不忍心看着那双眼睛的主人那么遭罪啊!”
“朱平!你搞清楚,她不是二小姐!”
“我知道!”
“你还知道!”
“但是,有什么关系呢?今生,能再看见那双眼睛,我已经死而无憾了!”
“朱平,你真是个笨蛋,傻瓜!”
后来,小米没有再劝朱平,因为养着小女孩,朱平不再做杀手,他去找了钟六爷,两人单独谈了许久。此后,朱平就在平城开了间猪肉铺,干起了老本行。
小米还是老样子,只是每次做完生意总要到朱平家找他蹭饭蹭酒。
“你呀!就是个大笨蛋,傻瓜,傻子!杀人是多好的生意,一趟回来几百两,你得卖多少猪肉?”小米喝的醉醺醺,每次都拿嘲笑朱平当下酒菜。
“还有啊,你不是说还有仇人吗,就是那个盗匪,为什么连他也放过了?”
朱平打了个酒嗝,摆手道:“我连仇人的孩子都收养了,还报什么仇。”
小米嘻嘻笑道:“所以说你是个傻瓜,要是我,照样干掉他呗,不然九死一生这么多回,不是白瞎了?”
朱平也笑了说道:“你才是……傻瓜……天大的傻……瓜……笨蛋呢!”
“我哪里傻?”
“我……一直……想……杀你……你都没……没发现……”
“嘿嘿,想骗我,我告诉你,别说我不信,就是信了,无所谓啊!”小米站起来,抱着酒坛子在转圈,“小米,就是我,现在有什么呢,两样东西,一是钱,二是朋友!”
“钱是王八蛋,没了就没了,可是朋友现在就你了,你跟我的命一样重要。”
“所以你想要我的命,我也不会舍不得,你说我会怕你杀我吗?”
朱平醉的趴在了桌子上,喃喃说着:“当然不会杀你,你可是我的债主,我得还钱还一辈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