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接到农村老家一个亲戚打来的电话:娶媳妇让我回去喝喜酒。今天准备赴宴。突然接到通知,婚宴取消。原因是:女方要的彩礼太多,男方感觉超出预支,不接受。双方不欢而散。很为这对即将踏入婚姻殿堂的年轻人感到惋惜。
1.要彩礼,合适吗?
嫁闺女,又不是卖肉。
在一些法制频道经常看到这样的画面:临近婚期,双方父母因婚礼的准备或彩礼多少方面产生分歧。导致剑拔弩张,退婚毁约。开始索要当初给女方的彩礼场面。闹的面红耳赤。
在农村尤其严重。彩礼都是明码标价。对于从事农活的庄家人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没办法,为了儿子,东借西凑,以后慢慢还。
2.近年来,因为天价彩礼闹出的悲剧也不在少数,以至于有些地方政府推出相关措施来规范:
陕西某市在去年提出了农村婚事新办参照表准:彩礼不超过1万,直系亲属的礼金不超过300元,宴席桌数不超过15桌,人数控制在150人以内。
2016年12月,濮阳台前县也下文件,要求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以内。
当然,民间这一多年流传下来的风俗很难因为政府制度而彻底改变。
最根本还是要转变婚嫁观念。
3.彩礼的多少与女儿的一生幸福不能成正比。彩礼充其量只能作为女儿成家立业的起步资金。为她铺路搭桥。
如果厚重的彩礼已成为一对有情人结合的绊脚石,不妨把它看轻些。事在人为,只要找‘’对‘’人,找到‘’潜力股‘’。面包会有的,房子会有的,车子会有的。强求同样也给一对新人添堵。
4.潍坊临朐县:一场婚礼‘’新事新办‘’。值得提倡。
去年,一位姓陈的老两口为大儿子大操大办了一场婚礼。‘’儿媳妇娶进门,花了30多万‘’。
今年初,二儿子要娶媳妇,老陈犯了难:想一碗水端平,可家底不允许。
二儿子和媳妇一合计,赶着做父亲工作,说婚礼找村红白理事会来操持,要办一场“不要车、不要房、自己家业自己创”的新型婚礼。老陈一开始不太同意孩子的想法,怕委屈了孩子,经不住他们一个劲儿动员,掂量来掂量去,还是向孩子妥协了。
老陈说,二儿子的婚礼办得既热热闹闹气氛好,又省心省力花费少,现在看来简单办婚礼、婚宴好处真是不少,一点也没有影响儿子的幸福指数。
5.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许多老百姓打心眼里也不愿意,但又碍于情面,不得不办。针对此种现象,在农村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村规民约的作用,以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为载体,遵循“喜事新办、文明节俭。
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情,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会增加婚姻的美感和幸福度。 但是婚姻也是两个家庭的和谐相处。
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不单单是两个新人的结合,双方父母应坐下来,好好谈谈。男方尽量满足女方的要求是应该的,女方对待彩礼问题也要依据男方的经济情况量力而行。不要因为男方拿不出彩礼,不办事,影响女儿一生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