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顾小北和他青梅在一起了这件事,朋友圈里沈曼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那段时间沈曼正在和他冷战,后来又丢了手机,我们这群贪生怕死的吃瓜群众没人敢告诉沈曼,在她废寝忘食地考虑要不要主动和好的时候,顾小北已经带着女朋友从西安的回民街吃到成都的宽窄巷子。
一个月后沈曼终于攒够钱买了新手机,并且决定原谅顾小北,打开他的朋友圈,却差点被满屏的灯红酒绿花前月下闪瞎了眼睛。她深吸一口气,给顾小北打电话:“你们终于在一起了?”
“对不起,本来要告诉你,最近太忙,忘了。”顾小北的声音里带着漫不经心的歉意。
“哪有,是我知道太晚了,青梅竹马,祝福你们哦。”沈曼捧着手机笑到脸抽筋。
“谢谢。”顾小北愣了半晌才回答她。
“就这样,下午还有考试,再见。”
“再见。”
晚上沈曼约我吃饭,抱着啤酒眉飞色舞:“还好姐姐我颜值高,反应快,演技好,差点就给他发现了。”
“发现什么?”我眨巴着眼睛装傻。
“当然是发现我喜欢他啊,真是笨!”沈曼已经有了七八分醉意,不屑地冲我撇撇嘴吧。
“是哦,”我轻呷一口啤酒:“我以为这种笨蛋,只有狗血言情剧里才有……”
沈曼杀气腾腾的目光硬逼得我把剩下的半句话咽回肚子里,她跳起来给我一记爆栗,然后便像堆烂泥似的瘫在饭桌上,蹭了一脸油腻。
“我发现一个真理。”回学校的路上沈曼冲着我打了个酒气四溢的嗝:
“最可悲的事情不是被欺骗,而是他连认真说谎都不愿意。”
二、
用一句话形容现在的沈曼,于天成恶狠狠地蹦出一个字:“贱!”
我点点头:“确实挺贱的。”
于天成蹭得冲过来把我从沙发上拎起来:“不许你骂沈曼!”
“明明是你先骂的!”我也火了,顺手抄起平板砸向他。
“一码归一码,”于天成额头上鼓起一个大包,盯着我目露凶光:“反正你不能骂,快道歉!”
想想于天成的拳头,我决定认怂,翻出沈曼的照片,偷瞥一眼脸红的于天成,清清嗓子冲向卧室:“沈曼嫂子,妹妹对不住了。”
然后赶在于天成冲过来前把门反锁,他骂骂咧咧地踢门:“于醒醒,今天不宰了你老子就跟你姓!”
说完使劲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呸,他妈的又忘了你也姓于。”
每当有人对我说“真羡慕你有哥哥”时,我都想把于天成打包了寄过去,内附卡片:拒绝退换。
有这么一个又蠢又混蛋的哥哥,我四肢健全,三观端正地活到二十一岁可以算是一个奇迹。
然而从小无恶不作,数次被劝退,靠家里交保证金才勉强上了高中的于天成,高二那年却忽然像变了一个人——从小混混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大混蛋。
那年我在另一所学校读高一,于天成因为打蹦了同桌的门牙被学校劝退,爸妈连日奔波,到处赔笑送礼,终于把退学处分改成留级。他们对我的嘱咐也从之前的“醒醒,别学你哥”变成了“乖女儿,别叫他哥”。
于天成却每天待在家里冲着手机傻笑,我问他:“你疯了?”
“你才疯了。”他难得没有动手,只丢给我一个白眼。
“这次又是为什么打架,你们不是好哥们吗?”
“他让我打的啊。”于天成突然含情脉脉地望着天花板:“他说会帮我。”
我头皮发麻,似乎想到了某些不该想到的事情。
于天成却忽然脸红了,表情和声音都是破天荒的温柔:
“我喜欢上一个高一的女生,想多陪她一年,就看看也好。”
三、
于天成喜欢的女生叫沈曼,因为年纪前十的成绩和绝佳的体能小有名气。
秋季运动会上,参加立定跳远的沈曼深蹲,起跳,在空中划出一条流畅的抛物线,最后完美地落进沙坑时,于天成扑通扑通的少男心也稳稳落在了她身上,之后再没捡起来过。
沈曼很优秀,但脾气臭,拳头硬,讨厌她的人不在少数,于天成转到高一后带着一帮哥们进行了“大清洗”,打的打,吓的吓。沈曼那段时间觉得身边清净不少,连学校旁边小巷子里的混混都避着她。
某天她经过巷口瞥见巷子里围着一群人,下意识地加快脚步。“这次只是警告,想知道欺负沈曼的后果,你大可以再试试!”那句话飘进耳朵,她忍不住偷偷趴在墙上往里瞧,围在中间的是昨天偷她钱包未遂的小混混。领头的男孩子高高瘦瘦,不可一世地皱着眉头,像极她记忆中的某个人,却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尽管那人是在帮她,沈曼还是逃走了。她不想和这种人扯上关系。
直到半个月后十几名名学生联名上书,沈曼被请去教务处喝茶,一个小时后红着眼睛出来,冲到于天成教室:“谁是于天成,给我滚出来!”
正在讲题的数学老师吓得不轻,半晌反应过来:“于天成,傻愣着干什么?快出去。”
“你是于天成?”
“是。”
“为什么打人?”
“他们欺负你。”
“碍着你了?”
“当然。”
“为什么?”
“因为,”于天成脸憋得通红:“我喜欢你。”
沈曼后来对我说:
“我见过很多混混,也见过很多笨蛋,但像你哥那样蠢萌蠢萌的混蛋,还真是第一次见。后来我甚至觉得他很可爱,但就算是这样我也不能和他在一起。”
“为什么?”
“我相信思想的门当户对。说得矫情点,我和你哥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深信这一理论的沈曼那天在满教室的哄笑声中嘴角轻扬:“你配吗?”
四、
按照沈曼的设想,那天之后无非有两种可能:一,于天成气愤她的自大,同时自惭形秽,不再理她;
二、于天成受到刺激发愤读书,多年后意气风发地走到她面前:“谢谢你,没有你的白眼,就没有今天的我。”
那将是一碗值得载入史册的鸡汤!为了增加后者的可能性,她专门跑去求教务处主任从轻发落。
沈曼高估了于天成的智商,低估了他的厚脸皮。
事情结束后于天成提着一堆礼物来找她。
“什么意思?”沈曼满头黑线。
“道谢啊,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
于天成就这样名正言顺地赖上了沈曼,隔三差五出现在她面前,趁机塞给她各种东西,零食,书,笔记本,咖啡,有一天是一个淡蓝色的信封——里面装着我在他威逼利诱之下写的情书。第二天沈曼把情书还给他:“我以为上次已经说清楚了,而且我高中绝对不会谈恋爱。”
“知道,”于天成面不改色地把情书塞进裤兜:“我没打算追你。”
“哈?”沈曼对他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的勇气很是佩服,也渐渐习惯了他的鞍前马后。
那之后一年多,于天成翻着花告白了十二次,每次都被拒绝地很彻底,然后睁着眼睛说瞎话:“开个玩笑,没打算追你。”
当年贡献了两颗门牙的同桌气得跳脚:“早知道你小子怂成这样,我才不帮你!”
“你懂什么,老子这是持久战略!”
他的逻辑简单粗暴:现在追不上,就藏着以后追。
经过他的努力,所有人都知道沈曼是个怪咖学霸,高中绝对不会谈恋爱,这样看来,他的目标其实已经超额完成,因为经过口口相传的强大反应,流言已经变成“沈曼说她一直到大学毕业都不会谈恋爱”,很多想追她的男生都知难而退,现在和她距离最近的男生是他于天成。
同桌听得一脸茫然,于天成仍然二傻二傻地偷着乐。但没过多久他就乐不出来了,沈曼班上转来一个男生,两人每天出双入对。于天成在宿舍楼下堵住她:“你恋爱了?”
“你一不是我男朋友,二没追我,管得着吗?”
“怎么管不着?我们是朋友吧。”于天成笑得跟个小痞子似的:“问问又不过分。”
“好,我告诉你——是。”沈曼笑得眼睛弯弯,他看得愣了神,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以后别再缠着我”她收起笑容。
那是高三冬天的一个晚上,天空一轮圆月,北风呼呼地刮着,于天成打了个寒战,发现她只穿了件薄毛呢外套,取下围巾递过去:“太冷了,给你戴。”
沈曼摇摇头,转身跑进了宿舍楼。
于天成不记得那天他在那里站了多久,只觉得整个冬天的风都钻进了他的脖子里,冷得发疼。
五、
沈曼骗了于天成。她喜欢顾小北,但他们没有在一起。
顾小北符合沈曼对爱情的所有期待,高瘦白净,幽默健谈,喜欢旅行,和动不动就冒脏话的于天成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除了一点,顾小北喜欢他的青梅竹马,但那个女生喜欢别人。
同学眼中的成双入对,其实是沈曼在做顾小北的忠实听众。
转学前他表白被拒,沉浸在失恋悲伤中的顾小北,甚至没有发现沈曼毫不掩藏的喜欢。
某天顾小北突然语重心长地对她说:“小曼,你是个好女孩,别和那种人走太近。”
据他说,昨天晚上于天成领着一群人拦住他:“你敢欺负沈曼,老子把你胳膊卸了!”
“对不起。”她还没想明白为什么要替于天成道歉,那三个字已经脱口而出。
于天成没来上学,电话也没人接,直到三天后他主动打来电话:“哟,和顾同学怎么样了?”
沈曼气不打一处来:“你别添乱行不行?”
“你不是喜欢他吗?我帮你追呀。”
沈曼脸颊涨得通红,原来她所有的谎言,他早已了然于心。
“不用你管!”沈曼啪得挂掉电话,将于天成前几天送她的白玫瑰全部扔进垃圾桶。
让沈曼欣慰的是顾小北对她的态度没有改变,她还可以像之前那样待在他身边,帮他买早点,替他抄笔记,听他悲伤的暗恋故事,他们在同一个城市上大学,一放假就黏在一起四处旅行。
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们已经在一起时,沈曼却告诉我他们仍处于“朋友以上,恋人未满”的状态,她说她从来不知道爱一个人会如此辛苦,可事已至此,再放弃会不甘心。
冷战是因为沈曼提出帮他做饭时,顾小北说:“别对我这么好,我害怕自己会喜欢上你。”
“喜欢就喜欢,为什么是害怕?”沈曼第一次对他发火。
“小曼,别逼我。”
她听得莫名其妙,决定暂时不理他,让两个人都冷静下来想想他们的关系。
沈曼不想自己的青春里,除了阴魂不散的于天成,就只剩下可悲的暧昧。
几天后沈曼兼职时丢了手机,从来不向别人借钱的她决定自己存钱买,于是冷战从最初的几天变成了一个月,最后等着她的结局是:顾小北的青梅失恋了,然后他们就在一起了。
沈曼差点给自己一个耳光:“我怎么就忘了,暧昧再美好,也不能当饭吃啊。”
可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她还是没法忘记顾小北,三天两头给人家发微信,最后正房青梅找上门:“沈曼,你能不能别这么不要脸!”
顾小北打电话替女朋友道歉,沈曼不争气地哭了:“我喜欢你错了吗?”
“你没错,可时间错了。”
那段时间沈曼老喝酒,我担心她迷上酒精,经常偷偷在雪花里掺上果啤。
顺便说一下,我和沈曼大学同班,这几年早已经混成闺蜜。于天成也考上大学了,沈曼熬的鸡汤果然管用。爸妈拿到他二本大学的通知书时,比知道我考上重本还要开心。但他现在不怎么来找沈曼了。
于天成说:“她身边没有别人时,不管她喜不喜欢我,我都会守着她。可是她有喜欢的人了,所以我只要知道她幸福就好。”
可是沈曼不幸福,她醉醺醺地看着我:
“醒醒我知道你哥现在怎么说我的,他肯定说我特贱是吧?”
“嗯。”我默默点头。
“他还说什么了?”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一个多月没露面的于天成突然出现在店门口。
“我没看错吧?于天成!”沈曼夸张地瞪大了眼睛。
“醒醒让我来看看,沈曼,你还好吗?”一个月没见,于天成又瘦了,声音里填满来路不明的疲惫。
六、
“于天成你看我现在是不是特讨厌,贱兮兮的。”
“我觉得挺好,”于天成替她续上啤酒:“贱人和混蛋才更配嘛。沈曼?”
“嗯?”
“你宁愿给他当备胎,也不和我在一起吗?”
“老娘这么优秀,才不给他当备胎!”沈曼半睁着眼睛大吼,之后又倒在桌子上。
“那,”于天成清清嗓子:“我这次认真表白,你会答应吗?”
沈曼没有回答,他俯身看她,哭笑不得——竟然睡着了。
于天成把她裹进自己的大外套里,然后背回了学校,路上她不安分地扭动着身体,嘴里不停地嘟囔着“好热”。
“乖,热点没事,着凉了就麻烦了。”于天成安慰小孩子似的轻声说,她终于安静下来。
于天成把沈曼交给我时说:“醒醒,我明天再来。我还欠沈曼一次认真的告白。”
然而他终于没能等来他们的明天。
那天晚上沈曼接到顾小北的电话:“小曼,你还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他说和青梅在一起之后才发现自己更喜欢沈曼,想要回到她身边。可是他昨天才在朋友圈里晒了照片,分手原因是女生准备出国。
他还是那么高高在上,连认真说谎都不愿意。她也还是比尘埃还卑微的雾霾,尽管心脏抽搐疼痛,还是不愿意放弃这份也许从来就不曾存在过爱情。
第二天他们去了平遥。
他牵她的手,拥抱她,酒吧暧昧的光线里趁酒劲吻上她的唇时,她闭上眼睛,许多零散的记忆趁机涌进她的脑海。
认识于天成之后,那些欺负她的混混再没有出现过;他送给她的早餐鸡蛋上总画着形形色色的笑脸;他用沙子粘了一副奇怪的人像送给她:“没认出来吧,是你哦。”
收到玫瑰花那次,她其实在期待他的告白,他却什么都没发现……眉眼分明,高瘦白净,她忽然发现,顾小北和于天成很像!
沈曼被自己的想法吓到,推开他,不安地喘息。
“怎么?”顾小北唇角勾起一抹轻蔑的笑意:“这不是你费尽心思想得到的吗?”
沈曼心里一阵恶心,头疼欲裂,什么东西好像从一开始就错了。她冲出酒吧,在古城熙攘的街道上给于天成打电话:“于天成那天晚上你要说什么,我睡着了没听见,现在告诉我行吗?于天成你说话呀!”
“沈曼,”我握着电话的手心浸满冷汗:“我哥走了。”
“走了?去哪儿了?”
“欧洲,他说要去发奋读书,以后找个像你一样优秀的老婆。”
“他缠了老娘这么多年,拍拍屁股就走了!”沈曼歇斯底里的声音刺疼了耳膜,我捂着嘴巴,努力不哭出声来。
七、
我是于天成,十五岁的夏天我在家里突然晕倒被送进医院,之后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果明天我就死了,该用仅剩的时间做什么呢?她的出现终于给了我答案。
那天我一个人在医院,疼痛毫无预兆地袭来,我疯狂地挣扎,像走投无路的野兽。说实话,从小到大打了那么多架,我还没这么怂过。
混乱中我咬住一只细细的手腕,然后听到护士的尖叫和女孩的呻吟。她没有把手从我嘴里抽出去,而是抚摸着我的头发,声音轻柔:“乖,打完针就不疼了。”我愣住了,护士趁机给我打了镇静剂,女孩笑眼弯弯:“你看,我没骗你吧。”
“谢谢。”我轻声说。
她手腕上有两排深深的牙印,血迹斑驳。我想道歉,但她已经被护士拉出病房。
那天晚上我暗下决心,就让我不多的生命去保护一个人吧。
但女孩再也没有出现过,我问护士和同房病友,他们总是疑惑地摇头。也许,她是我神志不清时出现的幻觉。
爸妈看诊断书时,我脑海里仍然浮现着那双弯弯的笑眼和她血迹斑驳的手腕。
“哥,别信,他们骗你的。”于醒醒瘪着嘴巴快要哭出来,我瞥一眼诊断书,“肺动脉高压”,寡淡的五个字不由分说地锁住了我的命运。
“傻丫头,”我拍拍她的肩膀,故意提高嗓门:“你哥那么多架都是白打的啊,这点事能吓得住我?”
“小声点,在医院呢。”
“你那点破事还好意思拿出来显摆?”爸妈又来呛我,于醒醒忍不住笑了,老妈却别过身,抹去眼角的泪水。
医生说:“按国内的医疗水平,保你到21岁。”
“放心,”我拍拍胸脯:“保证活到二十二。”
一语成谶这种事,他妈的好像还真有。
就算是这样也没关系,好歹从老天爷手里抢回来一年。
老妈说我生下来没有呼吸,医生都决定放弃时,她还抱着我不撒手,不停地拍后背,直到我把呛在嗓子眼的羊水吐出来放声大哭,她也跟着哭,把守在产房外的老爸吓得不轻。
因为这件事,从小到大,全家人包括比我小一岁的于醒醒都让着我,于是闯起祸来更加得心应手,老爸成了学校的常客,但还是很少和我说重话。
高二那年同桌帮着我导演了斗殴事件,他却火冒三丈:“小命不要了,还能像以前那样疯吗?”
“爸,”他这一年多老了不少,我差点没忍住眼泪:“儿大不中留,我喜欢上一姑娘,您就让我再疯一次吧。”
沈曼是我一年前在医院遇到的女孩子,弯弯的笑眼不会错,手腕上的疤更不会错,但她不记得我了,也难怪,那天我浮肿得面目全非,连声音都是沙哑的。
后来我问她是怎么回事。她说去妈妈工作的医院玩,被一个病人咬的。
“疼吗?”
“疼,不过没事,”沈曼轻声叹息:“那家伙看起来比我还疼。”
后来听说那个病人到处找她,但妈妈担心,就不让她去医院了。
“先不说这个,你又打算干什么?”沈曼警惕地盯着我。
我身后藏着一束玫瑰。
照理说我现在这种隔三差五进医院,打架全靠哥们帮忙,不知道那天就挂了的状态,真喜欢一个人,远远看着就好,可是我做不到。
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做到喜欢一个人却不告诉她,不靠近她,不对她好。
反正沈曼不会接受,我的告白反而像是无伤大雅的玩笑。“现在追不到,藏着以后追”这种话,大概只有于醒醒那傻丫头才信。
“今天夏至啊,节日快乐。”我笑嘻嘻地把花递给她:“放心,没别的意思,你看这玫瑰是白的。”
沈曼接过花,神情复杂地看了我一眼,一句话没说就走了。
我其实很有自知之明,我配不上沈曼,所以只要像现在这样待在她身边,帮她赶走所有的不美好,等到高中毕业,顺理成章的分开,她上大学,我进医院,故事完美谢幕。
直到顾小北出现,我阴差阳错地上了大学,才发现好多事情都无能为力。高考结束后我的病情已经开始恶化,再后来基本都待在医院,没办法像以前那样守着沈曼了。
醒醒和沈曼报考了同一所大学,她说:“哥,你放心,我帮你照顾她。”
我差点又哭了,她真是个好姑娘。
我曾经用拳头让顾小北答应对沈曼好,但没能改变他不喜欢她的事实。可沈曼喜欢他,她温柔谦卑的笑容,没脸没皮地贱劲儿恨得我牙根痒痒。她在我面前,永远都那么骄傲。
贱兮兮的沈曼其实很可爱,就像在片场看见神仙姐姐吃盒饭,那亲切劲儿,别提了。醒醒告诉我沈曼相信思想的门当户对,我想,
贱人配混蛋,算不算门当户对?
有一天醒醒说:“我发现你们很像。”
“谁?”
“你,沈曼,顾小北,都一根筋。”
我哑然失笑,还真是。其实这三个人,只要有一个肯回头,故事就结束了。
漫长的兜兜转转之后,最先回头的人是顾小北。
我应该不甘心才对吧,在知道沈曼跟顾小北去了平遥之后,我却开心地想笑,只是笑不出来,胸腔撕裂似的疼痛。
我哑着嗓子说:
“你哥这辈子也算圆满了。沈曼要是问起来,你就说我去国外发愤图强了,等哪天功成名就娶老婆,一定请她和顾小北参加婚礼。”
我想起七年前沈曼弯弯的眼睛里盛满笑意,她说:“你看,我没骗你吧。”
沈曼没骗我,但我骗了她。
我的谎言说得那么认真,差点连自己都信了。
八、
沈曼七岁那年,爸爸车祸去世,妈妈积郁成疾,没人接送的她成了班上男生的欺负对象,经常被堵在巷子里抢走零花钱,有时候弄得满身伤痕。
直到一个看起来和她差不多大的男孩帮她赶走那群小混混,然后皱着眉头说:“小妹妹你这么弱可不行。”
“怎么样才能变强壮呢?”沈曼泪盈盈的眼睛望着他。
“学体育和打架。”男孩拍拍胸脯:
“信我的准没错,我妈说我刚生下来都没气了,可我体育好,能打架,才活到了现在啊。”
“嗯!”
那之后沈曼像是变了一个人,拳打脚踢加牙咬,再没人敢欺负她。
男孩和她不是一个学校的,沈曼在初遇的地方等了好几天,但没有等到他。
沈曼在于天成身上看到了那个男孩的影子,要说男孩长成了于天成的样子也不算奇怪。
她只是不敢相信自己会如此幸运,偌大的城市,近十年的光阴,他们还能再次相遇。
直到顾小北谈恋爱那阵,沈曼老拉着我去借酒浇愁,闲谈间我讲起于天成小时候的事情,她才相信于天成真的就是那个男孩。
但当时我们都醉得厉害,第二天醒来后把这事忘得干干净净。
顾小北在平遥的酒吧吻她时,那些沉睡在酒精中的记忆忽然苏醒。
沈曼第一次感觉到习惯的可怕,就像她习惯了喜欢顾小北,习惯了拒绝于天成,却偏偏忘记,有些习惯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沈曼说她这辈子可能会喜欢很多人,但只会爱上一个人,从七岁那年就注定了。
她想起于天成站在她面前,不可一世地皱着眉头的情景,终于潸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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