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我还在安徽的一个小矿上读初中。
那时,我虽然是个未曾见过世面的少年,却有着一个很大的理想。离开这个弥漫烟尘和灰败的小城,越远越好,永远不回来。
那时,学校离我家不远,翻过我家的墙头后面就是学校。这带来的好处是,课间我都可以跑回家,吃点东西,但更多的是留下阴影,整整三年,我的举动尽在我爸的掌握之中,家长随叫随到,而且还不能跟老师说作业忘带了,整个初中,我都在处心积虑地劝我爸妈搬家。
那时早上,我们都不在家吃饭,一起相拥去学校后面那个四四方方的食堂去吃包子,一块钱买八个包子,还要倒别人半瓶辣椒油。兴高采烈地提到教室,就被一群男生疯狂包围,之后便是风中摇曳的破塑料袋和拼死保护下来的半个包子。这几乎是我童年的阴影,以至于现在我吃包子都要四处张望一下,看看有没有人过来。
那时中午放学,必是走在一块的,八九个人,毁成一排,在路上肆无忌惮叫喊。碰到风霜雨雪,看到有骑自行车绝尘而去的,还要一起齐声喊:倒!倒!倒!印象中我们还真喊倒过好几辆自行车。虽然我离家最近,但我们有个约定成俗的习惯,先送最远的那个回家,如此挨个送回去,到我回家时,晌午过半。后来,我爸干脆在放学路上直接劫走我,让我再也没办法实现对兄弟十八里相送的誓言。
那时也有懵懂,暗生情愫,在我那不堪的回忆中,恋爱是浓墨重彩的一笔。而我关于爱情的所有想象与实践都刻在文字里,厚厚的信纸上。普拉斯有一首诗“对你来说,我太纯洁了。”对我而言,爱情太纯洁了,那个什么都肆无忌惮的年纪,唯独在爱情面前,无比胆怯。那段时光像是一朵盛开却没有芬香的花,可能是最美的,最不堪的,最惆怅的,最喜欢的,可是落在心里的,终究是最难忘的。
教会我对文字产生幻想的并不是我的语文老师,反而是一位教生物的老师,那时生物课老师基本上是不讲的,一般都是自习课。生物老师和我同乡,都熟知桐城派。恰巧那时候,我疯狂迷恋上诗歌,他亦是文艺青年。于是,生物课就成了我俩的诗歌鉴赏课,这可谓是我最早的文学启蒙。之后我的“创作”便开始一发不可收拾。几乎所有的任课老师都在课堂上没收过我写的诗,我的几任同桌也在我的“感染”下相继走上了“文学的道路”,至今迷途未返。
那时周末,去电影院看电影是实现不了的,租录像带却是常事,我们几个人几乎看完了矿上录像店所有的鬼片,周星驰是我初中一个标志性的记忆,还有昏暗里的古惑仔,整个初中,如果非要我列举几个关键词,必有一个是浩南哥。我们几个人虽然没有出生入死,但为彼此缝裤子却时常有之,再就是做饭,这为我现在一手的好针线活和厨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那时候……
这一晌,我无法铺开关于以往的所有记忆,可是,在我心里面,它一直都在。作家阿城说,我们一生所追逐的,不过是删繁就简。我想这些记忆肯定是岁月沉淀后的温存。一座城的生命肯定会比一个人要漫长,关于这座城,我想,我记得的还很多。
看到校园摇落的桐花突然想到,白驹过隙,与其恻恻轻怨,不如写上一段。
我想我总是辜负那些美好时光——少年时,一个人挥霍着对这个城市所有的好感,对朋友无尽的信赖,对亲人百般的刁难,如今时光把我打磨得厚了,却发现那些时光里的箭步如飞,让一切美好的还没有来得及开始,便匆匆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