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体验的劣势

阅读障碍的人,读书会很慢,读完结尾,已经忘了开头;阅读流畅度也很低;即便能坚持把一段话读完了,他们对其的理解也十分有限。

对于一个有阅读障碍的小孩来说,上学简直就是噩梦。4岁前,你还上天入地酷炫狂拽,可进了幼儿园,大家都开始是阅读,你发现自己读不懂,同学们觉得你是笨蛋,你自己也灰心丧气,爸妈觉得你在学校天天happy从不用功。你会很绝望,接着自卑……一连串的心理问题接踵而至。

那么,如果你为人父母,你是否希望自己的孩子有阅读障碍?

大部分的回复是:no。

其实,阅读障碍并非一无是处。它的力量非常强大,不只是在毁灭一个人,它也能有力地塑造完善一个人。

大卫·博伊斯,一位著名的律师,他从小就有阅读障碍。很奇怪,一位阅读障碍者,怎么可能成为律师,还是著名的。毕竟,律师要阅读成堆的文件,另外,要修完律师学位,他也必须阅读大量的法律文典。表面看来,一个阅读障碍者成为律师的可能几乎为零。

可博伊斯做到了,还做得很好。

上法学院意味着大量阅读。博伊斯没有去大量阅读,他找了许多重大案件的总结,这些总结提炼了最高法院对案件的观点,也就一两页。更重要的是,博伊斯擅长聆听,这是他唯一的学习方式,而且记忆力很好,上课时,别人在做笔记,勾勾画画,他就用脑子把自己听到的东西记下来,注意力相当集中,没有什么东西会被它错过。

拜阅读障碍所赐,博伊斯从小就在锻炼自己的记忆能力,聆听能力;他不会读,但很会听,而且听了就不会忘记。他没有办法,阅读能力太差,他只能认真听,并从中学习知识,以弥补自己无法阅读获取知识的缺陷。

正因为他的出色的记忆和聆听能力,博伊斯在出庭时,能清晰地注意到别人的语调,语速,停顿。他能从别人的语气里听到对方的不安,含糊,掩饰。没有哪一个受审者,可以瞒过他的耳朵。


大部分人的学习都是“资本学习”,因为擅长,所以不断去接触学习,最后精通。而博伊斯属于“补偿学习”,因为不擅长,所以得换种方式学习——不断听,记住它,复述它——他首先得面对自己的局限,克服自己的局促害怕丢脸心理,还要学会专注。

大部分人都做不到这些,而那些做到的人,就会变得比那些没有缺陷的人更好,更优秀。似乎,辛苦得来的东西就是比顺风顺水到手的更具威力。

传统的观点都觉得:劣势就是应该极力避免的,那是一种障碍,一种困难,会让你变得越来越不好。

可事实,似乎并非如此,有的劣势,也值得体验,他会让人变得更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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