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路边摔倒的老人本是一件好事,是一种爱心的体现。而让帮扶老人与升学联系起来,既不符合营造互帮互助社会氛围的宗旨,也违背了升学考试公平原则,是不值得提倡的,应该立即停止。
撇开视频是不是故意拍摄,女孩是不是真心诚意上前搀扶老人。高考升学的标准是什么?衡量入学学生素质要求又是什么?是不是上前搀扶老人可以和高考的八百一十分划上等号?我认为不是。高考考查的是一个人知识水平和科技素养,而搀扶老人则是一个人道德素养的体现。将二者连立起来未免过于牵强。
其次,直接录取是否真的公平?十年寒窗苦读,等的就是这一场对于在中国最公平的一次机会,是多少寒窗学子实现抱负的机会。那么换一个角度来说,是否搀扶路边摔倒的老人就等价于十年苦读。这个等号,我不认同。
好人等号的划定,是否就给了社会这样一条式子,做了好事就可以去到好的大学。“我也做了好事,我甚至跳下河里不顾生命危险救了落水小孩”“我做了好事但是没有被拍到”。那么面对这样的声音,是否我们也要同样让他们录取甚至更好的大学了呢?那么这样的社会还是否是互帮互助的美好社会了呢?社会好人是否就变了味呢?
前些年,浙江省浦江县出台了无偿献血中考加分措施,规定加满四千毫升加一分,六千毫升加两分。导致各个献血站人满为患,社会质疑铺天盖地,最后取消了这项措施。
献血行为和搀扶老人都是一种自觉的的良好社会行为。我们应该促进和引导,而不应该给社会好人捆绑上制度利益的绳索,不应为了学位和称号在善意行为或者公益活动上做文章。社会好人固然重要,可是社会规则不能打破。别给社会画上好人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