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

文/文海谁南

卷首

住进了前世和今生的两个爱人,男人的心才放得下所有风景迤逦。不着急幸福,或许来得及幸福。



天气从来就迎合心情,比如紧张时总会吹点北风。


我已经回到这个城市有些时日了,漂泊让人降低对生活的热情。现在我非常享受家的近在咫尺,想回去,就回去了。


我并不勤奋,高兴了快步走一段,偶尔走神就蹀躞着打发了可贵的时间。我甚至懒惰到酷爱的唱歌弹琴都扔了,那把并不名贵的吉他早就覆尘皑皑。是的,覆尘皑皑,那灰尘是白色的。


今天确实有点北风,哆嗦地我怕一会儿上台唱歌控制不了音准。尽管是这么一个小范围的商业活动,我还是有些兴致勃勃,因为我的确从没站到舞台上过。


看着已经布置好的现场,听着震耳欲聋的扩音,我感到参与这场紧张比较鬼使神差。


我无从回忆当初喜欢这个是不是出于一种不服气,初中时我们班班花被盛传唱歌好听,而我确实不服气。


与班花的故事就是烂俗到爆的路子:我钟情于唱歌,独角戏一样自顾各种显摆,剧终她结婚了。这期间发生了整整十年的繁琐。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此时此刻想到这些,唯独很奇妙的是,我隐约感觉过去的回忆不再让人那么难忘,也或许今天会发生些什么。


这里的天不算蓝,也许是高楼挡住了大部分视线,抬头望天时会感到看见了很远的过去:


那年,我独自坐在月亮湾,眼睁睁看着渤海海岸线的形状都可以被地产商改变,更何况誓言;


我独自行至天外村,目睹下游人们把泰山上的泉捧来喝,而不知上游有人在洗脚;


我独自长步武汉长江大桥,亲自感受桥体共振,让任何人推翻一切对双手的自信,重拾对造物的敬畏;


我独自仰望成都贸易广场万国旗杆,破坏了正在取景的摄影师选取黄金分割点的闲情逸致,请教我必须3小时内拜访完的客户方位;

我独自狂奔到广州一德路,顶着一夜没睡的兴奋,到了模玩天堂,而被告知,我来迟了20年;


我独自步行穿越临沂九曲沂河大桥,开心呼吸清晨的阳光,耳机里三家店一段“儿想娘来难叩首”让不知情的泪吓到路人;


我独自拍下全国最大的国徽,给返老还童的爷爷看到他毕生信仰的政党有其辉煌殿堂·······


我总是独自回顾过往,饶有趣味。


诗人累了,变成了文策。回来了,清除了十年的缓存。


人开始变多了,至于是来看热闹的还是来蹭便宜的不得而知,或许后者更多一点,毕竟商业地产公司的活动策划向来离不开送礼品。


没料到今天的风这么刺骨,只穿了一件开衫的我忍不住抱着膀子。或许有点紧张,我越发开始抖动,索性找了个座位坐下了。


前面的参赛选手水平参差不齐,评委的耐心越来越少。不过似乎没有多少惊喜给我,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参赛,估计我都已经看不下去离开了。


起初的一些紧张慢慢没有了,我无聊地踱来踱去。


忽然有一个声音打断了我片刻的自信——这个声音令我惊奇,因为这声音仿佛来自录音棚,完全不像用一只几十块的烂话筒现场演绎的!


这是一首民歌,其唱功明显就是专业院团级别的。


“这可能是位声乐老师!”我边想边紧走了两步。


我因为一直踱步到舞台后面去了,想重新绕到前面去看看这位高手。


转过台前,我看到的是一个利落的身影,哦,她穿地素雅极了,小麦肤色与她简约不张扬的打扮相配。这清丽的歌声居然从这么一个小小的身体里发出的,我感觉她年纪不大。


我分明感受到了她唱功是多么专业而没有丝毫瑕疵,可能是这个级别的演唱已经超出了我判断范围,即便我鉴别不了,能确定的是这声音美极了。


她唱完下台。


我朝她的方向走过去,拨开几个人,用手碰了碰她左肩,我好像极少为了急切打招呼而对陌生人使用触碰的方式:哈喽!你是音乐表演专业的吧?


她对突如其来的询问没有反应过来,不过随即恢复了她礼貌得体的微笑,轻扬的眉梢配合连续两下颔首:是的。


我给她了几句真诚的马屁,谦虚的她有几分不好意思。


我的攀谈并没有引起他的反感,这女孩子还挺健谈。


一个中年男人朝我和她递过来两杯热茶,我忙接过来。


“你爸爸吗?”


“是呀!”,她满脸骄傲。


“哦哦!谢谢叔叔!”


原来,是她老爸在听广播节目时得知比赛报名方式,周末就带着女儿来了。后来我知道,这是她第一次参加比赛,也是第一次用一种竞争机制验证自己的实力。


我获得了她的联系方式,并要求以后有机会向她和她的老师请教。她答应了,不过看起来她并不以为我是认真的。




第一次选拔挺顺利,我也过了,恰好和她同在一个组。


我挺兴奋,先后在朋友圈小炫耀了一把。我发现我的朋友圈里赫然出现了几个她的赞,礼尚往来我光顾了她的朋友圈。


让我有几分惊讶的是,她的朋友圈内容很单薄。跟大多数女孩子的朋友圈充斥着各种甜美自拍不太一样,她为数不多的几张照片都透着一些知性。


我更加明显地感觉到她的不张扬,这种不张扬已经在她朋友圈展现到极致了。


她总爱穿黑色的衣服,帽子、风衣、裤子、鞋子,仿佛她所有的照片都在灰度模式下,却又掩盖不住她的活泼烂漫——哪有不爱红妆的少女?只是她总有一些独特,不清楚是不是刻意营造。


我想,唱民歌的她是一定会有独特气质的,不过我没想到以后我慢慢发现了她的特别不止外在。



策划的工作是劳累的,对于刚进入这家红酒外贸公司的我来说,我需要尽快拿一些宏观层面的提案上来。回家的时间有时会晚一点,这一天比平时下班早,我竟来了兴致打算在街上走一走。


我素来讨厌逛街,诚实的讲我是在酝酿一通电话。



”喂?“


”哈喽!KQ吗?我是你哥“,我憋着想笑。


她乐了,听出了我是谁。我比她大整整七岁,当然敢以哥自诩。我们都是客气的人,客套了好几个回合。我要问她的问题只有一个,是有关声乐的。


谈及她的专长,姑娘来劲了,嫣然一副执教口吻。我是谦逊的,不过即便我在非常认真的听,这理论性的东西听起来还是索然无味。


后来每当我回忆这第一次通话,都替这姑娘捏一把汗:我当时觉得她就是个无趣的人,我极少和无趣的人成为朋友的。


她对我略懂一点戏曲表示了极大的兴趣,这也引发了我极大的卖弄欲望。在海选时,我曾展示了于魁智的一段唱,不过我的嗓音不是明亮类型的,好在”云遮月的嗓子“有时也被人稀罕。


我认识她是想通过她认识一位X大学的戏曲老师,说到底还是爱好驱使。


一个忙碌的早上,我在工作,手机微信有提示音。我手头的活儿没做完,顾不上看手机。过了好一阵子,才在上洗手间时揣上手机出了办公室。


打开看到是她,早上没课的她偶尔也略偷小懒。日常她是六七点钟就开始练声、练琴了,她是个严格要求自己的人。可是不知道为啥我更喜欢偷懒赖床时的她,或许这会展现出她孩子气的一面吧。




我保持着不够亲密的客气,向她解释了没及时回复的原因。


她告诉我身体不舒服,已经打了两次点滴了。我猜是当天比赛冻着了,讲了一句调侃并兼有刺探功能的话:


哎呀,追你的那些男生们可有的表现了哈!我的聊天一向爱开玩笑。


正在发烧的她从我这里收获不到药到病除的方子,至少能获得一点开心。她说她没有男朋友,爸妈也不允许她在学校谈恋爱。


如我所料,她很喜欢和我聊微信,我感到自己有哄孩子的特长。工作时间专注不了和她闲聊,快下班了,我给她留言说赶快好起来,周末第一轮比赛还想看她好好发挥呢。


一周一晃就过去了,我没有期盼这个比赛,所以并没有感到准备期的煎熬。


比赛前我提前到了现场,到处搜寻她的身影。我猜她肯定是和他老爸一起来的,见到她时才知道她妈妈也来了。


天气更冷了,我却不知死活地穿了一身西装。我在开着空调的室内来回旋转,有点紧张,舞台毕竟不是我信心充沛的地方。




她今天扎马尾,和所有唯美画面一样,出现美丽的姑娘时男人的瞳孔总是自带滤镜。


假如是个情窦少年看到她,或许今天的空气变成粉红色,或许今晚的月亮会很大。还好我老了,我想。她就那么远远地坐着,我停止了刚才的旋转。


上台前觉得这抖动的频率久违了,可能上次这么紧张要追溯到六一儿童节登台表演节目。我选了王铮亮的“时间都去哪儿了”,这首每每听到就想哭的歌只要一进钢琴的前奏,我就会想起过去几年的在外漂泊。


漂泊我并不害怕,曾经儿时的心是期待漂泊的,急切盼望父母能放自己一马,盼望自由。还急着证明自己可以活得很好,就像小时候想那份漂亮的成绩单出来。


只是漂着漂着,就变了:当多次独自在外看元宵节的烟火,多次吃餐馆的水饺却吃不到家里的味道,多次无耐地告诉妈可能一时回不去,就会积攒很多想家的情绪。



“家里下雪了···你那里晚上还有蚊子吗?”当电话里老爸问我这样的问题时,就真的想回家。幸好不是“我和你妈刚吃过早饭,你那里天黑了吗”。


我排在她前面,要上台了,听到伴奏起的一刹那,我的紧张开关关上了。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在台下听,选了这首歌,我的老男人形象估计就在这姑娘心目中根深蒂固了吧。


唱完了,我很轻松,不管过不过都行,我并不是很喜欢我们组临时更换的大胡子导师。




她排在我后面没隔着几个,我至今记不清她唱的任何一句歌词,甚至歌名。真的是因为那声音太吸引人,令人专注,专注到脑皮层忘记做任何其他思考。


这并不是修辞:在后来的决赛上,我居然专注听她的歌声而忘记给她录像,即便电量满格的手机就握在我手上。


这无可挑剔的声音是一种臻美。


人都说女人是听觉动物,我认为男人有时也是。


发现一些美的脸蛋儿倒是不难,能在家乡这座小城市发现这么美的声音,我忽然更加感到一份回来的美好。


不难想象,假如每晚都泡吧,像我们上学时那样酗酒抽烟,自然是没有这样的嗓音的;假如成天大呼小叫,跟那些疯丫头一样闹腾,这嗓音也一定缺少点静好。声音通感能让人轻易地留心、狠狠地记住。


我就这么记住她了。




当天依旧寒风刺骨,我跟哥们儿早早走了,因为我被早早淘汰了。我没有耐心继续看下去倒不是因为“止步十六强”的恼羞,只是我球瘾犯了,我约了兄弟们去打球。


截至彼时,可能这姑娘的优先等级还没有赶上我对篮球的热情,不过我萌生了带她打球的愿望。还不是那么熟悉,以后再说吧,我想。


我要走了,走之前我遇到她和妈妈朝大厅方向走过来。我看她也冻得哆嗦,指了指她还开着衣领的秋款风衣说:穿少了。她说还好,客气了两句我走掉了。


现实中的她不像微信那么活泼,正如我所说,我们都是客气的人。


对于我来说,后续的决赛我应该不会去了。马上双十一,公司上下都很忙,或者装作很忙,我也不会成为例外。


无聊时我也时常找她陪我聊天,跟我聊天她不会吃亏,我总逗得她前仰后合。作为回报,我会经常听到她好听的歌声。扔色子我好像总是输给她,我输给她好几碗拉面了。




我常夸她声音好听,她对我的夸奖倒是从不客气。聊到决赛,她问我会不会去看演出,我说可能够呛。


这姑娘耍起小孩性子,说到:我不管,反正你必须来。


我恰好有事去了一趟小会议室,回来看到手机上她的自我检讨:是不是我太霸道了。我都要乐死了,不禁笑出声来,我说一定会去给她加油。


她活像一个哭闹着要买玩具的娃娃,听到老爸答应她就立即破涕为笑。于是又给我加个榜:“只许给我一个人加油!”


我答应了。


这一周算不上繁忙,不过周末是不许休息了,双十一进入最后备战阶段。


我没有食言,为去看她演出,我请了假。X大学我不是第一次来,以往都是穿着运动装,基本都是来打球的。这天阳光好极了,我还是穿着上班时的西装,扔进学生党里我有了社会身份的标签儿。



校园里永远都是春天,让人轻松舒适。我步行了很长的距离,从这所学校的东门进入,经过长长的校园小道,穿过了宽阔豪华的高尔夫球场,终于来到艺术中心。


本想准备一束花送她,但又怕她同学乱起哄,就没有买。我和她约好比赛完一起吃晚餐,到了演出现场,居然心中涌出一股私会明星的兴奋···我有点瞧不起自己的无耻了。


我在观众席,静静地坐在角落。


她出现在了选手区,我看到了跟平时不太一样的她,她今天化了很成熟的妆,外面套着黑色羽绒外套。我开始紧张——我居然跟参赛似的紧张起来。


作为普通观众,我有点后悔今天自己的穿着:幸好我没有穿礼服之类的,要真穿地跟个魔术师一样,我估计我能臊死。



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我见多了,五颜六色奇形怪状。她却似乎有一股仙气儿,除了妆扮素雅,没有手机依赖症,不大发朋友圈,还会在纸上写日记。


我用微信发了两句鼓励的话,不过她并没有回,估计这会儿手机在首席助理——她老爸那里。


开场音乐循了无数遍,终于,主持人的开场白结束了这场嘈杂。


她出现在了候场口,我看到她一身露肩演出服,带着漂亮的淡粉色头饰。还好在室内,我想:今天这么冷,委屈孩子了。


比赛终于开始,她的着装显示了一个职业歌唱演员对舞台的足够尊重。她可能始终没有注意到我在角落的存在,我看着她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表现,一次次为她真诚鼓掌。


当然,瑕疵是有的:最后一轮可能太紧张,她进早了,而且麦克风清晰地收录了她的失误。不过镇定地她还是化解了这个失误,我觉得这个表现极有可能为她加分。



最后的投票是要求观众席参与的,我手里也有一张票。在我从她面前走过并把票交给她手里时,她瞪大了双眼,略有惊奇,我向她竖起大拇指。


不出我所料,这姑娘夺冠了。光环下的她更加具备明日之星的气质,当下的光鲜会在明天的辉煌下黯然失色,我想她以后会更优秀。


当晚她要和家人们吃饭,然后一起回家,所以没能赴约。看得出她是老爸的掌上明珠,是全家人的骄傲。


我在回去的路上百无聊赖,幻想如果此生有个女儿,作为男人会是莫大的幸福。



音乐是具有魔性的,不得不说,假如没了音乐,她或许平淡无奇。我见识了她毋庸置疑的唱功、她赖以骄傲的二胡演奏功力、她谦虚谨慎的得体台风,等等。



天气越来越冷,正如这办公室的气氛。


空调依旧开到不低的温度,我的偏头痛越是温度高就越严重。索性我趴了一会儿。舒服点了我喝了口水,拿过手机打开了微信。看到她的消息——昨晚我的留言她现在刚看到。



“哥哥,我头疼”,她告诉我在发烧。


“您这头疼跟哥还真同步!”,我这么想没有这么说。


我知道她感冒一直没好利索:你在哪里?


原来她在家里,很快回学校。我说下午去看她。


今天不算暖和,不过我来不及回去换衣服,急匆匆到了X大学门口。


她坐了一趟绕圈的校内公交,又给绕回去了。这来回一折腾会在小北风里多冻几十分钟。当我见到时,她一脸惨白,看得出是生病的状态。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打趣道:你这冰糖雪梨呀,煞白煞白的。她分明有几分紧张,囫囵说了几句话。


我带她去了临近的一个餐厅,我也不常来这里的餐厅,陌生的两个人来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加剧了我们的拘谨。


点餐时我得知她为了保护嗓子不吃辣,她处处体现着一个专业歌唱演员的自我要求。


上菜前我们百无聊赖地吸着两杯柳橙汁。


看着面前这张俊秀的脸、滴流乱转的大眼珠以及一会儿甩到左边一会儿甩到右边的马尾,我想起了微信上答应讲给她听的故事。


她在我的讲述过程中并不乖巧,总是打断我的话,把话题引向很千奇百怪的方向。以至于我叙述能力这么强的人,总要反刍“刚才说到哪儿了”。


我给她讲了很多小时候的经历,她似乎很有共鸣。


唯独不一样的是,她顺从爸妈的严厉管教,而我叛逆了27年;她爸妈支持她走上学习音乐的道路,而我也顺从了老爸的意志,仅把音乐当做业余爱好。



她虽然努力,但似乎和大部分大学生一样,对未来和方向很迷茫。她问我要不要考研,如果是平时的我,可能会讲一大堆周密的建议——我很多时候是个语言逻辑怪。


这次我却选择了三缄其口,我向来不给还没深入了解的朋友任何建议。或许将来有一天我会成为她父母以外的另一个强大信任,早在我跟她这么大的时候,我就已经稳重有余了。


我看着她听故事时的开心与天真,就像正在发烧的小女孩儿忽然得到一只娃娃,高兴的同时又掩盖不住一些倦意。


很明显室内温度让她的脸色略微好看了一点,我想送她去校外的大医院。


她对我的信任显然未满百分之百,又欲盖弥彰,可爱的样子又把我逗笑了。我说我是好人,她也大笑说:哪有好人自己说自己是好人的。


在我的注视下,她给妈妈打了一个电话,我很少听到母女间的对话。在女儿角色里,那种娇嗔是弥足珍贵的,全世界只有三个人可以享有它:爸妈以及男人。有人说男人爱女人,会把她当女儿养,我很信服。



她的妈妈显然对自己的女儿跟一个陌生男人吃饭有超过三分的担心,而且还嘱咐女儿要付账,我知道这意味着她有什么样规矩的家教。


看到她跟妈妈打电话乖巧的样子,足以让人父爱泛滥。


她挂了电话,我提议赶紧去医院,因为太晚她很犹豫,最终还是决定回学校。


我们一边走一边闲撤篇儿,她讲述的童年故事中有那么多和我重叠的关键词。




年龄的差距制造了不少好玩的巧合,比如我第一次学会用电子琴弹奏的歌曲是“七子之歌”,那年我10岁。然而她那年才3岁。数年后,她作为小童星第一次领唱也是“七子之歌”。


我问她是不是怕我,怕我匪气十足的光头发型,她说不怕。后来她证实了不怕——她胆敢碰我的脑袋。


如此慢的步行速度依旧耗费了一段原本不算短的距离,校医院不在她回寝室的方向,我提出送她去最近的一家看看。她说怕黑,我说这么巧我也怕。


我掏了一片绿箭给她,告诉她这是护身符,然后带着胆小鬼朝着乌漆墨黑的校医院方向走去。看到那里有灯光,我过去敲门询问,原来这里早已经不是医院了。


看来要拖到明天早上才能去看病了,我猜她还有点发烧。送她上了校内公交,临走时看到她冲我摆手。



她的礼貌得体显得比周围的孩子都成熟很多,但这掩饰不了她比我堂妹还小的年纪,掩饰不了她的季节里纯净透顶的美好。


我也不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要来这里,仿佛从喧闹环绕的酒肆突然闯进无烟区。从这天开始,我觉得在这污浊的社会浸淫半晌的自己一时回光返照。



忙碌是一个男人工作的常态,有的时候在工作角色里太投入,会让一个男人显得不够有生活。富丽堂皇的场所吃吃喝喝总归不如和兄弟哥们儿路边撸个串儿,更不如与爱的人喝个下午茶。


我不追求高端生活,但也绝不允许自己成为一个不任性的提线木偶。


与她的聊天越来越少了,不是因为我忙,而是因为她比我更忙。


她是个努力的人,在我看来,她的勤奋显得很与众不同,这让她充满了魅力。不过,正如所有的事总有负面,她的勤奋令她错过了不少青春该有的其他色彩。


瑕不掩瑜,年轻人不放纵已经不易,可以严格要求自己的确闪烁着女孩子身上少有的坚韧。



最近我很想回家——好像很久没回家了。我没有看天气预报,没料到未来几天的暴雪。


在老家,我有一间不宽敞但是很温馨的小屋。屋里藏着我毕生的宝贝:儿时的连环画、卡片、玩具,以及后来购置的一大宗正版万代绝版模型。


我的屋里很暖和,自家小院连通着几组暖气片,即便煤块燃烧的煤烟有硫化物和碳粒的气味儿,却实实在在和城市的尾气味儿不同。哪怕现在空气质量这么惨,我还是觉得炊烟是值得原谅的。


我忽然意识到可能温度过高会加快模型的氧化,于是我火速把“保险箱”搬到了没通暖气的厢房,搬完后我很满意地向玩家群里炫耀了一番。


我是这个小圈子的头目,贴吧吧主和交流群群主都是我。不是因为我的收藏量最大,更不是我贡献测评、翻译、片源等资料最多,大部分兄弟还算信服我,或许只因为我的一点人缘儿。


我爱这帮兄弟,虽然全国各地大家素未谋面,但是感情都很好。我认为一个男人要至少保留一个孩子天性,这与成熟与否无关。



我最喜欢冬天,因为冬天是一个容易满足的季节。窝在温暖的被子里就能感到家有多好,我一回家就睡懒觉,晚上我听着老郭的相声早早睡着了。


发现这场美丽的大雪是在清晨4点多尿尿的时候,我全然没有想到这会是几十年来罕见的一场灾难,后来听说整个鲁中鲁东南坍塌厂房无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很大。


小时候是不会关心它是不是灾难的,只因现在我们长大了。


五年前我曾写过几句断章,那正是烟台一场罕见大雪:


雪下依旧如诗;结冰的光滑的马路上,计程车依旧在不要命的飞驰。


少年不知愁滋味,能感到大雪如诗的一定是打雪仗的少年,或者相拥漫步的小情侣。然而司机出卖的是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论路上有多危险,为了糊口他们一边对这“该死的雪”骂骂咧咧,一边命悬一线地飞奔在冰面上。



“雪之妙在不能积”,丧失这份对雪的矫情已然好久,可这次却很奇怪地热烈起来。


我拿过手机在微信留言她:早晨出门迎接惊喜,然后安心地又睡了。


太阳很高了,我还是不愿起床,肆意享受冬天被窝的幸福。


手机吱吱响,我收到她兴高采烈语无伦次的惊诧。她是那么兴奋,我笑她没见过市面。


“大约在我两三岁时就见过这么大的雪”,我炫耀道。她当然没见过,我7岁时她才出生。


原本想等雪停了再走,可眼看越下越大,我等不及了。这种天气公交车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从老家到市里,公交车跟乌龟一样蹭着走,整整花了3小时。



我计划着去一趟X大学找我弟弟,这让我为潜入X大学找到了一个合情合理的借口。


我带了她想吃的烤红薯,这红薯我买地太早了,路不光远,还滑。我亲眼看到一个女生在拱形小桥一屁股坐在地上,手机呲溜滑进小河里,望着河中的冰渣懊恼地跳舞。


为了让它凉地慢一点,我把红薯揣在怀里,感觉自己好傻。


路太滑了,这让很多外卖停了生意。她中午就打算在她的琴房饿着,好像啥也没得吃。


我在并不熟悉的饮食广场转来转去,终于找到一家同意往艺术中心送餐的,于是火速订了一份,约半小时左右她吃上了迟到的中午饭。


我问她饱了吗,她说饱了;我说对不起,她很疑惑;我说应该吃撑才对。


意外不期而至,我不能搭乘我哥的车回去了,索性也不着急走,我想晚上约她吃饭,如果约不出来,我就跟我弟弟吃饭。


我跟我弟去了他上课的教室,装了一回大学长。


他们下课后相约去打雪仗,我当然不去,我已经过了打雪仗的年纪,于是被他们“呵呵”了。


晚饭时间一晃就到,我在这校园呆了整整一个下午,瞬间感到穿越回学生时代一样。我弟他们回来了,叫我一起去吃饭。


菜已经点了,不过我弟这小子见色起意,一场男人的饭局忽然多了他小女朋友。我察觉到自己并不适合这个时候再掺和臭小子的好事,知趣地走了。



“饭哪里吃不了?”看了看窗外又开始飘的重重的大雪片,以及逐渐昏暗的校园小道,我忽然感觉昏黄的仿古路灯照进了梦见很久的那年,那年十九岁。


我没有心思吃饭,我想在这雪景里走走,想想都美好。


于是我又一次高估了自己的浪漫指标,“太特么冷了!”,我不禁骂出了声儿。


路上问了问几位同学,我得知去她在的生活区还有一段距离。她也说要不你别来了,那么远。已经在半路上管不了那么多了,迷路后就跟着几个大致方向差不多的同学径直走去,活像尾行。


方才还满脑子美好,心头忽然涌上一股凄凉:谁肯陪老年人赏个雪?


光滑的路走起来非常吃力,我越往前走越后悔。


路上看到居然有人在这种天气开车,比我快不了哪儿去,龟速拐弯还是侧滑了,向我的方向滑来半米多。



我就这么艰难得摸到了目的地——一个有点空凉的生活区。我等了好一会儿,她才从我身后出现。回头看到她没有扎头发,没有不利落地像梅超风,却多了一分轻松。


这可能是唯一一次看到她头发蓬松,还挺好看。


她说我来的够是时候,刚告诉妈妈回寝室了。我说汇报都有实效性,不算骗她老人家。


我提出一起去找吃的,她显得有点为难。只要出去吃就一定回来很晚,这个我当时没有意识,后来才逐渐领教了她一玩儿就嗨的本领。


我说你总要吃饭的嘛,我也饿死了。我恶狠狠地发誓再也不来了,又远又偏僻,还不好找吃的。她说这里确实没啥吃的,要不去一区吃吧。我们一起朝我刚才来的方向原路返回。



半路上看到地上的雪里有亮光,我们捡到一部手机。等失主浪费了原本就不富余的时间。


“我就送你到这里吧,要不然吃完饭回来太晚了”,她说。


我说放心,关楼门之前完璧归赵。


路上她走出了散步的闲情逸致,哪儿哪儿都兴奋。看到冬青上一坨雪她觉得像蛋挞,看到停车场车子被雪埋了她觉得像奶油。给她一对翅膀她都要飞了。


我说给你拍照吧,她跑来跑去说不要,就是不肯停下来。遇到一只有点凶的小泰迪,她躲到我右手边。我说你怕啥,你不也是狗狗吗?


微信里我经常叫她“小白”,因为她喜欢微信气泡狗。她可能不知道为啥她分到“小白”的角色而不是“小绿”,其实最初我在嘲笑她肤色不白。


我叫她小白,她虽然不答应,不过并不讨厌。



小白几天前应该收到我送她的小绿了,我大费周章找到刚刚生产上市的气泡狗毛绒玩具,让花店老板连同一束玫瑰送给了她。祝贺她比赛夺冠的同时,我第一次写给她一句话:成功是对你的祝愿,快乐是对你的要求。


她好像说过晚上练完琴回去的路上怕黑,送她一只小绿想让她放车筐里,陪她夜路。


行至旗杆下面的一片光滑大理石地面,这里的积雪已经很厚了,踩上去的感觉没有任何安全感,分分钟滑倒的那种。我伸脚蹭了蹭,得,绕吧。


这一路又慢又绕,足足走了将近一小时。


到达一区附近我们停下来,我说要不要去校外吃。


她问我能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我说都骗到这儿了,那就不好说了。她假装生气调头就走,我笑着拉住她胳膊。


我们跋山涉水饥肠辘辘,终于到了一家开着暖风的餐厅。这家餐厅所在的沿街楼刚建好,显得并不热闹。加之已经过了饭点儿,用餐的顾客已经所剩无几。


小白和上次一样能聊,我本以为我就挺絮叨,没想到这次遇到对手。


她想去洗手间,可公共洗手间还没有完全建好,混凝土通道阴森黑暗,把她这个胆小鬼吓坏了。



我吓唬她说很像凶案现场,看到她那种害怕是真的害怕,我不再逗她了。


女洗手间里不知道有没有人,我说你别怕,我去问问先。


她乖乖退到光亮处等着我的“好消息”。“有人吗?”我冲女洗手间喊到。没人回答,我说我进来了?然后有个女人的声音:有人!


靠!这黑灯瞎火又有小隔断,还真让人瘆的慌。


有人反倒好一点,我招呼小白过来,说没事里面有位大姐,不用怕我就在门口。她蹑手蹑脚进去了,像是在偷东西。


一会儿她出来了,我看到她还惊魂未定,就在她背上抚了抚:“没事吧你,吓着了?”我记得小时爸妈就是这么安慰我的。


胆小的小白一进入灯光下就又活了,我看着她的眼睛一会儿笑成月牙儿,一会儿惊奇睁大,一会儿左右乱晃,可爱极了。



聊到小时候妈妈生日当天惹妈妈生气,她一遍一遍用二胡拉生日快乐歌,最后哭着给妈妈道歉,小白眼里闪着泪,大眼珠都湿润了。我听地出神,也差点掉下眼泪,突然好想摸摸她的小脑袋。


小时候的小白淘气任性,有好多漂亮衣服和洋娃娃,到好大还和爸妈一起睡,还必须“摸耳朵”才肯睡着······


“女儿真好”,我想。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聊到了我的感情,由此抻出我已故的青春。当我提到以前我爱的人唱过的“挥着翅膀的女孩”时,她拒绝唱这首歌:我不想走别人老路。


我忽然从臆想中狂奔回现实,可能我只是从小白身上看到了当年那个人的影子。我意识到自己早已不是当年那个风华少年,我浑身上下都是岁月。



有些阴影,男人和女人一样,难以清洗。


不过,谁还没年幼过呢?




我拧了拧我的手表,忽然发现已经9点半。


此时的小白显然没了时间概念,我提醒她不早了,这才慌慌张张要走,恨不得连账都不结就飞回去。


外面的雪已经彻底停了,我们俩的步行速度已然像是在竞走。



小白有将近一米七的个头,她赖以炫耀的大长腿迈开了长度可观的步伐。很少见到她风风火火的样子,我有点想笑,心想要是我够坏,不告诉你时间,今晚你就蹲雪地里哭吧。


这个速度可完全不像出来时那份悠闲,仅仅十几分钟,我们再次来到旗杆所在的广场。我说:走?滑过去!


她一边和我一起走向大理石地板,一边嘟囔:我这么靠谱的一个姑娘怎么跟你干这么不靠谱的事。


我觉得很好笑,明明就是胆小鬼,连这么点危险都不敢冒。


当四只脚一起踩到这块危险区,那石板真的和镜面一样光滑。


她把手交给我,或许她以为身边这个坚实的男人能帮助她维持平衡。然而她并没有学好初中物理:此时越轻巧的身体越安全!这哪是我保护她,明明是她扶着我,顿时我有点尴尬。




我想让小白蹲下来拉着她,没想到被没收了摩擦力的人纵然有天大的力气,也做不到拖动这只小小的小白——我又尴尬了一回。


我们终于像七老八十一样摇晃着走过了这片区域。


我告诉她刚才的路程才用了十八分钟,她惊奇地问真的吗。


这么一算,离寝室关楼门还有二十多分钟,于是这货又有了闲情逸致,放慢了脚步。


雪虽然不下了,但是风依然很大。小白也跟大部分小女生一样,很臭美,从不把羽绒服上的帽子戴到头上。


我揪起她背后的帽子扣到她脑袋上,她不高兴地整理着头发。我说你头疼活该,她一脸耍宝的表情。


看着她上了楼,我开始往回走,当然还是步行。我累了,我要走地慢一点,掏出手机我问她:“冻这么久头有没有再疼?”


小白发挥着一贯的伶牙俐齿:疼啊,你就等着内疚吧!


或许从来都不冒险胡闹的她,这样的天气这样的时间,和这么不太熟悉的男人冒着可能

被关在寝室外的危险,吃一顿完全可以不吃的饭,实在荒唐又好玩。



小白忽然发来一杯啤酒的表情,我说还想喝酒啊,看把你能的。


她问我是不是坏人,我没有否认。




入冬以来我很久没打球了,犯了球瘾,手痒。


我在盼望着雪赶紧融化,不过这场大雪实在积雪太厚,这场球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打上。雪后连续艳阳高照了好几天,眼看着路上越来越干燥,我的机会来了。


这天非常暖和,我穿了一身篮球装备,里面套了件红红的钢铁侠铠甲纹运动卫衣。我去校园里打球时总喜欢穿地和这帮学生一个样,现如今已然喜欢装嫩。



大学时我是球风花哨的速度型后卫,从不畏惧跟任何后卫的对位。


单挑的快感只有真正玩过街球的男生才知道,不靠身高不靠力量只玩球技,我们当时特别爱边玩球边听黑人饶舌,还把自己套在宽大的T恤和短裤里装X。


大二夏天,我回到家乡球场一战成名,小伙伴们的簇拥让我有球星的感觉。


记得高中一年级,篮球场,我对位高我半头的二年级学哥,我使出了并不能随心所欲的转身动作,尽管是没任何附加动作的单纯转身。然而我却掉了球…


对手毫不客气地抄走,并以一模一样的转身秀了一下,跳投命中。


我永远记住了他,记住了进完球的挑衅。


3年后,家乡球场,还是我们的对位。我玩尽花招,他晕头转向——他是真的晕头转向。


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后卫,今天不堪一击。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打球?”他倒采访起我来。


原来他全然不记得高中时,我在三中球场和他一对一的事,而一直记得的,是我。


球场让我偶露狰狞。


如今的我早就发福,当初的身材已经没有了,当年穿的很嘻哈的球衣,如今居然变地挺合身。


一起打球的一个男生问我:你受过伤吗哥?我告诉他我曾经有严重的腰伤和膝伤,他说还能看出我后卫的底子。被恭维的我苦笑一下,心想小子你等我超人归来。



我累了。


天马上就要黑了,我想喝王老吉:


前几天聊微信时,她告诉我洗衣服把手给搓破了,搓破了。。我很诧异洗个衣服怎么还能把手搓破。照片上看到她食指指甲处有红红的裂痕,看着挺疼。


我还看到小白爪子旁边放着一罐王老吉,我说想喝。她答应我从家里给我带,结果周末回家给忘了,果然没脑子。


我又累又渴,想找地方休息,然后吃点东西。


我给小白打电话,她居然已经在吃面了。面!那是打完球后很理想的一种食物。作为吃货,我立刻歪歪出汤清面软、解渴搪饿的一碗汤面。



我提出去找她,却没有得到她同意。扫兴的我自己买了一听可乐,灰溜溜回家了。



我生日约了朋友,也想约小白。


我告诉小白今天是个令人遗憾的日子,她好奇地问为什么。我说我又逼近30岁一点,她说那确实挺遗憾的。


是啊,过去几年还嘲笑英年早婚的朋友,等自己熬到晚婚晚育的年纪,突然发现不光荣了。


晚上打算去唱K,我问她是否以专业水平震慑一下业余组?小白说要练琴,老师布置的曲子马上要考了。


我说好吧——即便有很多失望,不过我不会表现出来。她宽慰我说只有努力才会有大人们所说的出息,我接茬开玩笑:现在拉你没出息是否还来得及?


晚上一起玩的朋友其实并不多,都是要好的。回X市以后我总有强烈的回家归属感,这让我很享受这个小城市。


菜过五味,该散都散了,也没有去唱K,因为我把一张还有点余额的卡给弄丢了。


娟儿姐要回家,我护送。


路上边走边聊,问我最近干嘛呢,我说遇到一个妹子。娟儿姐说难怪你小子最近没动静。


我告诉娟儿姐小白的特别之处,娟儿姐说是挺不错的,不过该考虑的都考虑了吗?


我自然知道该考虑什么:我是个着急结婚的人,而人家是个不着急毕业的人。我说我没想如何如何,不是我胆小没种。


娟儿姐是个很好的人,总能听我絮叨。行至滨河夜景处我说拍张照吧,伸把剪刀手给我拍。我发了朋友圈,聊表感激。


小白微信告诉我少喝酒,早睡。我说我没喝酒,没有一句“生日快乐”,我有点耿耿于怀。


几天后我给小白打电话,还是那么咋咋呼呼小屁孩儿的样子。聊了好久也不知道聊了啥,只记得聊到我停机。


对了,我教给她一句广东话:物以稀为贵,她活生生念成:蚂蚁黑韦龟。


我在手机上还记录了一个特殊的日子,我的十月二十三和她的十一月十七离挺近。


提前二十几天我就在为这天做准备——我打算为小白筹备一个生日惊喜。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反正就是有种父爱泛滥的冲动。我甚至还在路过的母婴店买了一只粉色奶嘴,想想都觉得逗趣。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给小白提前一周就打了招呼,声称要预定她的二十岁生日。


我忘记了一个事实——其实我们还不算太熟。


我被放鸽子了。


这个的确触发了一个成熟男人不该有的熊孩子脾气,我口有责难,这恐怕是我第一次暴露令人讨厌的嘴脸。


或许很难想像,一个平时客气有礼甚至佯装几分深沉的男人,会忽然变成一只爱哭闹的巨婴。


其实小白是值得原谅的:她是个乖乖女,并且她爸爸妈妈要她回家过生日。退一万步讲,我一个陌生男人凭什么占用她与家人一起度过这样重要日子呢?



生活忽然变得充实:在工作之余,我帮朋友的培训学校代书法课。除了书法这项爱好外,可能还因为我逐渐喜欢上了孩子。


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神秘可爱的动物,你无从知道他们有什么奇妙的想法,也不知道他们日后会变成哪个领域的专家。


更加有趣的是,你可能从一些孩子身上看见过去的自己,以及过去的你熟悉的某个人。


我没有了周末,但是还挺快乐。不过还好,我不勤奋,我还会偷懒。


小白身上所闪烁的光芒我认为有一多半是孩子式的,原生态的有趣和神秘,有的秘密昭然若揭有的秘密深藏不漏。


工作的需要导致我的活动范围会有一点大,比如这次我就驱车40多分钟拜访一家公司。但是除了工作需要之外,我极少会超出以床为圆心的100米半径。


工作时我喜欢手机静音,因为我对不知道何时就会响起的铃声比较反感,我视为不可控因素。对于我这么一个控制狂,怎么会允许任何我掌控之外的事发生呢?


忙忙叨叨的一个上午过后,我打算找地方吃点东西。我一边舔着勺子里的海鲜疙瘩汤,一边掏出了手机(似乎这个故事的推进总离不开手机,哈哈)。


“下雪了”。


我看到小白用手机短信给我发了天气通知。


我看了看窗外,晴空万里。


“要不转神经科看看吧”,我回复。


可是不到10分钟,我这里居然真的也飘起了雪花。


看着大朵大朵的雪花,我忽然有点感动。泪点低的人可能很容易理解这种神经病似的感动。


不知道雪对于小白来说是不是有不同寻常的意义,我是个爱写酸诗的人,雪之秒在不能积,这让人略有几分舍不得。


本以为又是大雪可以不必出门了,没想到这次下地很小。第二天我照常出去处理些琐事。


小白最近不用微信,老是用短信,我怀疑她有点犯病。果不其然,又来一条短信。不过这次好像有点事态,她电瓶车的电池被人偷了。


我一直没工夫给她回复,直到下午4点钟左右,我工作的事处理完了,就赶去了她学校。


音乐学院对我来说还算不上熟悉,我找了一个比较容易一眼看到的小广场停下来,然后给她打电话。


我又见到了小白,她带着点不好意思,或许是因为我专程过来。弄丢了电池显然是件可能会挨批的事,而铸成大错的原因还是不带脑子。


她那谆谆不安的样子我熟悉极了——我看过很多没做完作业的孩子就那表情,她全身上下洋溢着犯错孩子的窘迫。


“这个学校的治安这么混乱吗?”我问到,她狠狠地点头。


我说我刚忙完,既然你害怕被妈妈知道,那我帮你赶紧弄一组新电池修复一下吧。我看出了她的犹豫,“算我借你的”,我说。


有了合理的理由,她这才接过钱。


来回一折腾,天色晚了。我穿地小夹袄并不暖和,一下午冻地流鼻涕。


我们一起去吃晚饭,我说想去重温学生餐厅的感觉,她说不要,没有原因。


孩子总需要惯着,于是我们去老地方。



这次意外点了一个小锅带辣子,小白不吃辣,要保护她值钱的嗓子,于是我用清水给她洗肉片。


她吃饭好慢的,又一副全然忘记还要赶紧回去给她同学送琴房钥匙的样子。


谈到练琴,我看到她指关节第二节好像有点变形的样子,不知道是瘦的还是练琴太多的缘故。


有时真的很难理解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除非能认识一个优秀的演员。他们的光鲜背后真的有很多苦,超乎普通人想象的苦。


在我催促下,这顿饭终于在一个小时内搞定。我们快速上车准备回校,我差点忘记还有上次为她准备的生日礼物。


我给她一只二胡小吊坠,因为她从小最擅长的乐器就是二胡。


我说还有一句词儿:愿音乐永远陪伴你!


她高兴的样子可爱极了,谢我的方式也有点特别,我又一次听到她本音中略有沙哑的笑。


这使我再次感到久违了的紧张,居然连倒车都蹭到临近的车子。这个还称不上是女人的孩子再一次让我仓皇出错然后手足无措。


我说跑吧!我们跑了。


小白说我车技好烂,我说是啊,你最好系上安全带。


又到了音乐楼下,她同学还没回来。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兴致,给她讲起了一个像极了鬼故事的笑话:


“一个外地小伙儿在北京三环买了房···”,小白还没意识到这个笑话前半段有多吓人。


“房子便宜地出奇,尤其是周围邻居的指指点点令小伙越发好奇,于是决定打探一下。原来,房子里死过一个怨妇···”。


“啊!!你不是说是个笑话吗?”小白拉着安全带,把身体往副驾的角落收缩。


“是啊,是笑话,还没讲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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