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已经有很长时间,除开各种新闻,采访,应要求的各种文案之外,没有认真写过一点东西了。好在写作应当是一体两面的:蜷起双手,摊在键盘上踏着步点敲击是一面;情绪引着回忆,自在地跳起思想的探戈又是另一面了。
正文:
始终记得某天下了晚课之后,一个人去到篮球场边,见四方景致皆是月明风清,听皮球敲击地板的鼓声此起彼伏,倏忽便觉得轻松惬意起来。球兴既起,便干脆向一个正在练习投篮的陌生朋友蹭起了他的篮球。两个人少有交流,但却自然地交替投篮,偶尔再给对方传几个以延续其火热的手感。娴熟默契与素不相识交织往复,那感觉陌生而熟悉,就像在商店里突然发现小时候常吃的零食一样。
我喜欢这种感觉,那种纯粹的热爱会转化成全神贯注的赤诚。当我拿起篮球,略带后仰地出手,听见那球清脆地唰网而过,心情会变得像兑现了多年的承诺一般,突然放开了很多包袱。
那天晚上,思绪变得纷乱汹涌,我知道,我想说点什么了。
我知道,这一切都源于小学快升初中的时候,算是赶上童年的尾声了吧。那时候逐渐开始渴慕起身边那些时不时就能分成两拨,追着一个大大的皮球满场跑的其他同学们。于是从看着别的孩子跃起上篮,轻盈得像点水的蜻蜓,到自己也渴望抚摸那看起来粗糙无比的棕色皮球,再到最后加入家附近的篮球训练班,从原地拍球练到交叉运球,从八字绕腿再练到胯下背后,从鸭子步,蛙跳,交叉步到折返跑,冲刺,拉韧带......
我现在仍旧依稀记得每次去上课前那种复杂纷乱的情绪。说不准是自然抵触起那些枯燥训练而生出的烦闷占了上风,还是那种对皮球入筐后的激动喜悦的渴望更多一分,只是每次每次,都还是会拍着球,一蹦一蹦地跑到那个水泥地面,篮网破落的训练场去。
想想那时的单纯,就好似卢浮宫前的玻璃金字塔一般,穿过那些透明的薄片,快乐烦恼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现在每次去球场,总是要尽力抛开纷乱的思绪,气喘吁吁汗如雨下时方觉觅到片刻平静;夜里难眠辗转反侧时,或是挣扎着起床时,总要在心里摒弃一番功利和慵懒,挣开烦躁或是恣意,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现在每天不自主地便会打开手机,刷刷勇士板块的新闻——等待一场比赛可以翘首以盼四五天,偶尔还会被低素质的弹幕搅得心头麻痒。我知道,这大概就是生活故事的笔法吧。毕竟,生活就是那个让我们学会像纳兰性德一样感叹“当时只道是寻常”的时光老人。
然后便是一段疯狂地崇拜与模仿乔丹的日子。如今已经记不得因为什么爱上了乔帮主,要知道那时我甚至没怎么看过NBA;但我始终记得第一遍看乔丹生涯50佳集锦时的震撼与佩服——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篮球竟然可以被一个会飞的人变成飞翔的舞蹈,空中的魔术。所以曾经千百遍地模仿过乔丹的招牌式侧转身拉杆,以至我第一次在实战中感受到头顶似有若无的长臂,然后临时变成拉杆打进的情景;某次体育课上状态爆棚,助跑一步转体360度挑篮打进的场景,都被我珍藏在记忆宝库里。尽管听起来很傻,但那些是必须守护的回忆。
说起来,真正为我打开篮球世界大门的还是NBA,以及那里的各种直播比赛,数据分析和传奇故事。从听人们议论起库里,趁着骑勇总决赛正打得焦灼时入坑NBA并成为一名勇士球迷——偏巧赶上了这个原本只是一支平民球队的勇士,在媒体的质疑声中迅速崛起,并反复刷新历史记录的时代。在错过乔丹的公牛王朝,科比的黄金岁月,马刺热火雷霆小牛的恩怨情仇后,所幸,没错过甲骨文的不败主场,颠覆传统的死亡五小,顺带经历了一番抱着复杂心情看着库里带队破掉乔丹的公牛缔造的NBA常规赛历史最佳战绩的喜忧参半。
我开始一点点学会看数据统计,在勇士行云流水的传导球中慢慢开始听懂解说员口中的战术分析,开始在贴吧里像第一次玩捉迷藏的孩子一样兴奋地东奔西走,逐渐发掘出漫长NBA史里的各路大神们某一场震古烁今的数据或是某一刻熠熠生辉的瞬间。
哦,他们还有外号:乔丹是“飞人”,“篮球之神”;约翰逊是“魔术师”;巴克利是“飞猪”;奥尼尔是“鲨鱼”;奥拉朱旺是“大梦”;马龙是“邮差”......所有,所有这些合在一起,是一场叫做青春的梦。
从此篮球于我,不再仅仅是球场上的身体对抗,投篮上篮;篮球新闻变成了我的每日必读,历史名宿的传奇事迹带我走进了金庸古龙之外又一个动荡不安的江湖世界;谈起远古大神们的数据与效率,议论起他们的历史地位时,会像已经研究数年的专家一般侃侃而谈,如数家珍。尽管很难说将所有这些热爱纵向铺开,到底是不是一条通往成长的路;尽管篮球世界同这世间的任何事物一样不可能永远只带给人欢乐——正如一个爱好园艺的人总会在凛冬将至时用尽所有理智告诫自己来年再也不会碰那块破地儿了,每当勇士输球甚至连败时,我和许多勇士球迷一样,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般不由自主地生出许多烦闷,对那场输球的录像唯恐避之不及。
很多时候,所谓爱好就是这样的一件事情:它是你日复一日地为它添砖加瓦的精神家园。它像是理想生活最朴素的缩影,更多的则是个人心性的自我延展。尽管欢乐背后必然也藏着忧心忡忡,嘴角的微笑往往含着汗水的腥咸。像我在一篇叫《守恒律》的文中看到的,加加减减的快乐痛苦仿佛总是抵消为零。尽管它会渐渐地变成一种习惯,却又很难习以为常,毕竟,那是你的另一个家;毕竟,当爱好变得一以贯之,它就绝不仅仅是你精神消费的工具,或是你凭之交友的媒介,他本身也是你最好的朋友。
不禁想起高中时候曾写过一篇《我和篮球有个约定》,当时还指望借此混个能自招加分的奖项来着;现在想想这些,除了感慨之外,更是不禁莞尔。
篮球没变,讲故事的人却别变了。
所幸那个人还记得当年稚嫩的字里行间里那个狂傲的约定呢!
只是,十年太短,定个五十年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