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意,是劝两个人复婚,但却真的不是那么简单!
两个人已经离婚很久了,而且已经经过了法院裁定!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说明已经没有任何感情可言了!
那么,再去劝他们和好,一起度过余生,想来是不可能了!
爱在心里,无怨无悔!走到一起,不离不弃!大半辈子的坎坷崎岖,怎么到了暮年,却形同陌路!
倘若他们是相亲,介绍,或者说只是为了凑在一起过日子,没有感情,那么可以理解!
可是,他们是那个年代难得的自由恋爱!是彼此两情相悦才走到一起的,已经风风雨雨走过了几十年,真的就是一句没有感情就完了吗,应该没有那么简单吧!
女人在这个时候还打扮的花枝招展,在外面朝三暮四;而男人却拖着一条一圈一拐的腿,独自一个人在“肮脏”的环境中艰难生活!
他们的孩子都已经成人,也都已经当了父亲,母亲,而对于那个并没有错的父亲 ,置之不理!而所有的过错 ,来自他们已不再年轻的母亲!
谁能想到,人情冷漠!携手同行的夫妻,恋人,可以在彼此富裕之时看似生活幸福!而一旦有一方落寞,立刻转身 ,去另寻新欢!
这到底是怎样的利益驱使,才可以这样泯灭人性,只为自己!
走到一起经历了多少次转世轮回,怎敢那样无所畏惧!当走到彼此心里的那一刻,就该生死相依!
既然开始了,那就不要再说分手,直到生命终止;倘若不想一辈子,那请不要彼此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