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吹动杨树的叶子,沙沙作响,夜晚骑车子行驶在林荫小道上,感受着一场小世界的金色雨。想一把抓住这条小路,把这满地的金子塞入怀中,感受金色能量带给人的精神富有。
一直不太喜欢秋天,萧瑟之秋总会引起人的悲凉消沉情绪,往年之秋在家乡,秋风一起,心想着再有些日子就要下雪了,只一个“冷”字锁秋。而今晚,身在呼和浩特的我,在这疏离的气息中拼命回忆过去,则多了一些万物成熟的完整性与规律性,淡泊,清逸,宁静不争。
我想高歌青春,像那一杯纯净之水,端居明亮的茶几之上,可那些痛苦的记忆就像恶人用可鄙的手段在杯中掺加了少许的毒。我想借用第三人称视角来书写自己的故事,好让自己的不堪不至于露出半点端倪。我想要生活重新来过,就像小孩子捧着新的玩具,那兴奋,那好奇心,那满足感一同生发。我想空间置换,在一方清净之地,遇一位智叟,读一本好书。
“秋夜觉窗冷,孤枕向月球。好梦抛人间,明晨便有伴。” 疏离渐上心头,执笔抒怀,不知我的小诗飘向了何方,不知我的夙愿被谁人捡到。
昨晚和好友通完电话,激动欢愉之下就动笔为她写信,我认认真真写着对她的思念,一直写到觉得心里荒芜,闭眼小憩,都没有落款,就那样不了了之了,我想在信纸里夹一枚秋叶,叶子上写上我们俩的名字,卷起来,系上彩色的丝带,装进一个小瓶子里,在某个清晨,闹钟一响,我就赶紧爬起来,不用梳妆打扮,在太阳升起之前把这个漂流瓶扔向河里,我不管河流怎样的湍急,不管是否有礁石的阻碍,不管沉沦还是搁岸,在自己的小心脏里,它,悠悠缓缓地不偏不倚地能飘向她的手心。
秋叶婆娑起舞,那是对生命的挣扎,借风奋力扬起自己的臂膀,彼此结伴拥吻,摩擦道别,一番激情过后,散落满地,任清洁工的扫把挥推摧残,算是把青春愤慨一同交代了。
这秋景似碎一地的梦,浓烈与轻盈,生与灭,一念沉沦,一念觉醒。青春灵肉曾穿梭在暮雪晨风,游刃有余地处理过大众艳羡的眼神,飞扬的表情永远不相信失败,多年后的流离证实了自己从未成功。从美好的二八年华趟过来,才发现,一个十年可以快到浑然不觉,很多同学十年前一别再无联络,不知道他们都在经历着什么鲜为人知的故事,在这萧疏的异地,拼凑着那些打散的记忆,拼凑着当年“核心人物”的脸孔。
在北方,有一双黑皮鞋走过了一个秋天,在心里,我还有道不明的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