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文章说,领导会不知道有些事情。当时并不理解,这是什么意思。
昨天,突然理解了。对于有些事情,员工是不会主动跟领导说的,一般只会提有利的一面,不利的一面只有真正爆发才可能会提出。
有些事情,越旁观越清醒。谈判,关键应在于找到双方能接受的妥协点。
如果是我来处理,我可能会先确认对方是不是真的赔钱了。对方成本本来就不会低于一般价,就先按一般价计算,如果一搬价就已经赔了,那就适当赔一点。但考虑自己方的利益,会先承诺,并约定后期(一个合适的期限再付完)付清。
对方现在没有别的可以掌控点了,仅有的是尾活。对方人工费至少还有20%以上未付给第三方,材料也至少30%以上未付给第三方,赔钱应该是比较可信的。
如果对方应得的不予计算,对方迟迟不做的尾活就是为了索赔、为了弥补损失的这一部分又一点都不认可,还希望别人赶紧走。怎么可能呢?
没有人会干活不拿钱就走的。这样,只会一直持续僵持的。除非谁先扛不住,先退让才有可能。要么就得有人适当妥协,才可能推进。我说的思路,虽然是退了,但钱晚付一些。也算是双方都退让了。这个是双方都相对满意。当然,这个是建立在己方是更希望对方尽快撤离的基础上。如果是就是想在对方已经赔钱的基础上,还真的想索赔的话,那就只能等着对方什么时候不想僵持,就这样了,才有可能。这就看谁先挺不住,谁的依据更无懈可击了。
如果领导不知道具体的情况,只知道员工计算的可以扯皮的部分,没什么意义的。这些只能用于谈判的说辞,但无法成为谈判的依据。因为对方不会认可,就像己方不可能认可对方是一样的。
双方提交的资料,我没看过,但可以肯定,都是想法为己方理据,这些并不一定都是可以拿出去被认可的。
那些不被认可的部分,都只是“噱头”,严格来说,是没有什么用途的。
不知道关于罚款翻2倍3倍是不是有依据。但凡是翻倍的罚款,对方都没有签字。如果当初没有认可,最后认可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这种事情,除非对方妥协才可能,要么就是有足够的依据,对方无可辩驳。
关于罚款,记得之前某单位的一个人交过罚款。但他们公司也罚了他一笔,一个月工资都干没了。后来就离职了。所以,这个罚款,没有人会拿自己的钱交的。因为就算交,也不会有“好报“的。
这还涉及税收,金额小可能还好,大额的话,这个税怎么处理。合理的肯定是从付给对方的钱里扣除。
之前一直不觉得,领导有多难当。专业的事情,可以交给员工做,只需要根据员工的汇报做决断就可以了。一直都觉得,领导不过如此,很少有感觉领导得有多少技术含量。现在觉得,领导如果不清楚整个过程,只知道员工汇报的内容,是很容易盲目的。有些东西,估计只有领导问着才能问出来,如果想不到的话,这些可能就不可能知道了。在信息不够清楚的情况下,去做判断,推进事情的进展,确实会比较难。在这种情况下,身上的担子和薪资是真的成正比的了。
这让我想起来,以前曾听过的一本书。说是一个部门或者机构,一旦成立,他们势必会为其存在而做努力。慢慢的,部门或机构会自我壮大。
果然好多事情都是相通的。《自私的基因》里似乎也是这个道理的。有种说法(忘记是哪里知道的)是,如果人类结婚时间推长,久而久之,人的寿命一定会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