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须支付经济补偿的几种情形

一、劳动合同解除

1. 劳动者提出: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 过失性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合同终止

1. 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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