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看到这个片名,毫无疑问是个青春片。“芳”,芬芳的气味,“华”缤纷的色彩和年华。
青春不仅是电影届里拍不完的诗,也是我们人生中最流连忘返的,我们用几年的时间走完了青春,却用一生的时间去怀念。
刘震云说过:上世纪70年代,最漂亮的女孩都在部队。他难忘太阳光射下来时,能看到她们胳膊上的绒毛,是那么的纤细和温柔。而她们说过的话,听来像是来自天堂的声音。
电影用诗意盎然的镜头,描述着那一代的绝色青春。电影的基调为暖色调,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军队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发与充斥变数的人生命运,每个人的绿军装在暖黄的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那是青春的光芒。
以第三人称萧穗子的口吻向我们叙述着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青春。
故事的男主角刘峰质朴善良,他一无所有,只有善良,是文工团里最不起眼的男兵,但他主动包揽了团里的脏活累活,为大家服务,因此获得模范标兵表彰,深受整个文工团喜欢,刘峰有一次去干部学校进修的机会,拱手相让给了他人。因为他想一直在林丁丁的身边,但却因为按耐不住内心的冲动和喜欢,触摸了林丁丁,他的人生开始发生转折,被发配到边境,在战火中失去了一直胳膊,后来他过着失去灵魂的麻木人生。
《芳华》的作者严歌苓说:《芳华》中的女兵们尽管对刘峰这个老好人都是在品行上赞赏和拥戴的,但作为择偶,她们只会屈从雌性集体潜意识;刘峰在群体里无论再“伟大”,但这平凡的伟大,反过来说是伟大的平凡,在女性本能认识中仍然是个弱者。
当刘峰的触摸事件出来后,文工团其他人似乎都在等着看刘峰的笑话,这一切都让何小萍寒了心,冰凉彻骨的寒心。
她不是为了自己寒心,而是替刘峰寒心,他那么好的人,纯粹的如同赤子,竟然被陷害到这种地步。
何小萍是从乡下来的文艺女兵,进入文工团后,原以为脱离被当做累赘的家庭就能一帆风顺,在文工团因不合群的性格,经常受到其他人的排挤。从而被巨大的孤独感包围,感觉自己是被抛弃的群体。
战争时期,何小萍遭遇残酷战火的洗礼,内心受到强烈震撼,后被突然封为英雄,导致精神失常,同其他人一起被时代洪流席卷,经历命运巨变,是青春“芳华”也是血色“芳华”。
“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故事的最后刘峰和小萍走到了一起,“他们从未结婚,却待人温和,彼此相偎一生。”
电影看到一大半的时候,结局如何显得已经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都曾拥有过经历过的青春。
青春就像剧中萧穗子口中白色的雪糕,虽然甜美,可是太容易融化了。
莎士比亚说:“青春时代是一个短暂的美梦,当你醒来时它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时间一直往前走,那些陪我们走过青春的人却没能走到最后似乎也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有些人是用来成长的
有些人是用来怀念的
有些人是我们应该珍惜的。
愿当我们老了,炉火旁打盹,
回忆青春,能依然感动,依然热泪盈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