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从严监督“刻度”,激励干部“大作为”
在党的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处理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的关系锚定了方向。这一理念,为各级组织激活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提供了根本遵循。
从严管理监督,是干部成长的“安全阀”,而非束缚手脚的“紧箍咒”。组织需精准把握严管的尺度,为干部干事创业筑牢底线。一方面,通过常态化的纪律教育,将党纪国法的要求融入干部的日常工作,以典型案例为镜鉴,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另一方面,构建全程监督体系,对干部的工作过程进行动态管理,防微杜渐,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避免小错酿成大错。
在严管的同时,组织也要释放激励的信号,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搭建舞台。一方面,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重点聚焦于实际业绩与创新成果,让真抓实干的干部得到应有的回报。另一方面,畅通晋升渠道,为在改革创新一线、艰苦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干部开辟“绿色通道”,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容错纠错机制是严管与激励之间的平衡器。改革创新难免遭遇失败,组织要明确容错的边界,区分失误与错误、为公与谋私,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因改革创新出现失误的干部,组织应给予理解与支持,帮助他们汲取教训,继续前行。
广西百色干部黄文秀,在脱贫攻坚的第一线,以坚定的信念和务实的作风,为当地百姓谋福祉。组织对她的工作给予充分认可与支持,不仅为她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源,还在精神上鼓励她大胆创新。她的事迹激励着更多干部投身基层,为人民服务。
校准从严管理监督的“刻度”,是组织“大担当”的生动体现。各级组织要将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为干部的担当作为保驾护航,汇聚起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在新时代的征程上续写新的辉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