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三年,喜欢一个人三年,我快忘了那种感觉。
因为他总能发现我的优点。
因为他曾在我身旁陪伴。
我快忘记了,过了快四年。我们,从未开始就结束了。我曾给他备注:未末
原来没有多少青春是会被记住的。我还记得有段时间会突然打嗝,会打很久,甚至一个下午那么久,每次很忙我都忘记想为什么。过了些天,他告诉我解决办法。我还记得初中的我总是不写作业,他还每天问我这个那个作业抄了没。我还记得迷糊的我刚住宿每天上学都不梳头,他还特地告诉我要记得。我还记得刚开始玩打牌就老是输,他说你以后别和人打牌。我还记得他曾向我告白,我当笑话过了,三年后才想起。
真是莫名其妙,我不知道这只是某种巧合还是什么,但我都记在心里了。健忘的我认识他的字,记得他的声音,知道他记仇,比认识自己还多。
可是呀,我们终究是不可能的,因为过了那个时间可能你已经不喜欢我了,因为过了那个时间我已经不再喜欢你,都在猜测的时间结束了。我过着新的生活,不可能,不会再选择你,我还是不想忘记那些小事。
想致我年少的欢喜,却知道你不会看到。心里的那个人,我只是喜欢那时的你,现在的你与我无关。我也做到了四年来不听你的任何消息。现在只记得那些事,而在听到曾听过的老歌,还是会有微微一震的感觉,不自觉。
原来,脑已经淡忘的事,心帮忙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