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美”是一种罪。不是红颜祸水、就是倾国倾城,哪还有什么“美”可言?但是,就我看来,美本身无罪,错在人犯贱之罪也!古代的君王若不是每天沉于美色当中,哪会搞得齐梁世界、政治腐败、民不聊生呢?
“美” 本来是让人们赞赏所遇见的美好事物。可是,他却被人们给挂上了 “莫须有” 的罪名。如果 “美” 能表达情感,它一定恨死那些人!因为 “成也是你,败也是你” !你相信大多数的人都是以貌取人的吗?不信也不要紧,我就举个现今最流行的面子书来说。一个貌美如花的人,在自己的留言板上打了个字,就会出现一大堆的“忠实粉丝”给她按“赞”并留言。相反地,一个其貌不扬的人在自己的留言板写了多么有深度、多么感人肺腑的文章。不但得不到赞同,可能还会被人恶意批评不止。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外表之美,又怎么能和打从心底散发出最真诚的美相媲美呢?其实,大部分的人都没有看见深藏在人们心灵深处的 “美” 。但我却喜欢这种美,喜欢这种 “潜在之美”,因为那是最为动人的美。“潜在之美” 就好像我的作文一样,里面充满了触及心灵深处的表达方式,扣人心弦的文字,敢怒敢言的句子,震撼人心的文章。然而,这些 “美”,不是所有人都能轻易发现的,这些都是要细心品赏,慢慢领悟,才能从而发掘出其魅力所在。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懂得欣赏我的艺术,也不是所有艺术我都懂得欣赏。每个人的审美观都不一样,所以美的定义全取决于你自己。世上有 “美” 的事物,却不会有完美的事物!就好比如人的十根手指都各有长短,所以我们只能尽自己所能使之完美化罢了。然而,“真正的美” 是否被我们忽略了呢?试问下有谁欣赏过父母的手,一对布满心血痕迹的手。那才是“真正的美”啊!但是,这种 “美” 却非笔墨能形容,只能用心去感受。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你在我面前却没发现你!而是,“美” 就在你身边,你怎么还没看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