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们给小狗“糖果”洗了个澡,她一动不动的委屈样子,让我忍不住笑。晚饭后,她的毛干的差不多了,带她出门遛了一圈。不知道是因为洗完澡浑身清爽,还是他心情好,一整天都是活蹦乱跳的。
在整理书架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她后腿不能动了,只能拖着后腿走路。发现问题后,我赶忙把晨阳叫了出来。我们都不知道可能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她又不会说话,真让人着急。只能先观察一下,再做进一步的决定。糖果项目在地上吐了两次,稍微好点了,后腿也能慢慢走路了,目光还是略显呆滞。
说实话,我有点害怕。一来可能是我喂零食太多,导致她生病,有问题我会内疚;二来童年的记忆开始浮现在脑海里。
小时候,我大舅家和大姨家喜欢养狗,我经常自告奋勇去遛狗,陪他们玩。后来,大姨家的大狗生了三只可爱的小狗仔,当时的美国可能还是克林顿执政,大姨夫给他们取名为“克克”、“林林”、“顿顿”。我妈突然同意我领养一只小狗,我选择了林林,因为她当时主动要求我抱她。
林林全身都是白毛,只有耳朵是淡黄色的,大大的脑袋看起来虎头虎脑的,走起路来感觉萌萌哒。
林林是个粘人的小妖精,经常跑到你跟前求你抱她,否则就把下巴放在你脚上耍赖。
林林睡觉的时候特别有意思,是四脚朝天睡觉的,偶尔还打呼噜。
有一次,林林的嘴脏了,好像出去刨垃圾了,
我妈骂她:“看你的嘴脏的,是不是吃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没想到,她自己跑到拖布那里去蹭嘴。她是听懂了吗?
林林给我们的家带来了不少的欢乐,可惜好景不长。有一阵村里的狗都患上了一种传染病,林林也被传染了,在地上颤颤发抖。
村里没有宠物医生,我很担心她,但又不知道帮助她。妈妈带着她去隔壁村的兽医那里打了一针,但是没有效果。我妈说,打针的时候她很疼,但是也舍不得咬我妈的手。大概一个月后,林林死了。我和我妈都无法面对这个事实,伤心了好久,她的尸体是我爸去埋的。
从那以后,我妈说以后不养狗了,万一养不活就伤人心了。所以,我们家再也没有养过狗。
直到最近我才懂得,在我们得到一样的东西的时候,就应该理所应当去承担失去它的风险。
我养了林林,就得承担失去林林的风险;
我买了一本书,就得承担这本书损坏或者丢失的风险;
我遇到一份难得的爱情,就得承担失去爱情的风险;
我获得一份信任,就得承担失去这份信任的风险。
如果因为一次失去,就再也不愿意得到,那么我们可能失去更多,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