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佾篇》3.13 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3.13 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注释】

▲王孙贾:卫灵公时期的卫国大夫。

▲奥:屋子的西南角,一家主神的位置,也指一家尊者居坐之处。

▲灶:灶神,主管一家饮食。

▲何谓也:怎么说;此话怎讲;什么意思。

【译文】

王孙贾问孔子:“与其祭祀奥神,不如祭祀灶神,此话何意?”孔子说:“并非如此,若是违背了天理,不管是祷告奥神,还是祷告灶神,都没有用。”

【学而思】

“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是当时俗语,与后世俗语“县官不如现管(遇到问题找高层领导,不如找直接负责的人更实际)”意思差不多。孔子所言“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意思是君子应该重本轻末,僭越礼法是忘记了礼的根本,求神拜佛又有什么用呢?等同于今日所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道德底线,触犯了法律即违背了自己的道德底线”。

承接3.11、3.12两章,与3.4章“林放问礼之本”意义是相近。不管是祭祀奥神,还是祭祀灶神,违背了“礼”,缺乏内心的感恩和诚意,祈祷神灵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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