浊氏浅见:文当精简

自日更以来浊某一直有存稿的习惯。就我以为,存稿的好处有三。

一者以备不时之需。惜人生而不能无事,总归有诸多事务令人无法写作。若不存稿日更便成空谈。二者可供重审。若文若句,初写之时恐有错漏。若写完即发,诸多缺失难免失仪。三者时过境迁心态能更从容。许多激昂文字出于一时激奋,恐失公允。待时过境迁之后再去查阅自然能得到修正。

毛笔字“一”

幸亏是有存稿习惯,在重读文章时我发现了自己写作的一个问题。 -- 行文太拖沓了

静下心来反思,之所以如此大概有两种原因。一种压力山大,二种还是压力山大。

我日更有最低字数限定。初时日更千字,后增至日更千五百,后觉千五百太难又退回到了千字日更。

因为字数定的死,所以为了完成任务常一句话掰成几瓣说。拖沓了。

因为字数定的死,所以哪怕才思枯绝亦要硬着头皮去磨叽。啰嗦了。

因为字数定的死,所以没事找事、没话找话。刻意了。

哎。怎么说呢?是定死字数成就了我。若是没有限定死的字数,我恐怕日更都不能,更遑论发现自己行文上的缺点。

无论怎样,我以为写文应当精简。精炼的文字背后是简洁灵动的心灵。满脑杂乱纷飞是无论如何也写不出凝练文字的。只有轻灵而不张扬的心思,才能让词句雕琢又自然,悠远且圆融。

就像是毛笔字的书写。你越是苦大仇深、双眉紧锁便越会提不住笔,自然而然写出的字很晦涩。要轻灵、要腕转。

与此同时,精简是能舍。当人有太多想要得到的东西时,他会因此迷惑、患得患失,在原地踟躇不前,最终什么也得不到。

行文也是如此,如果一篇文章里有太多想要表达的东西。统统加上的结果只能是臃肿与凌乱。最终呈现的越多,被理解的越少。

以是之故,文当精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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