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初中时的语文老师,是一个中年大叔,姓周,我们都喊他老周。很有才气,也很文雅,传说他原来很牛的,而且凭他的才华前途也一定是一片光明的,只是年轻的时候犯过一些错误,到后来就在我们那个中学教书了。
读初中以前哪里知道林徽因、徐志摩,顶多会背几首李白、杜甫的诗,到了初中才真正开始接触文学。不过中学的教育大多是为了应试,为了让我们在考试中能在作文环节多拿分,老周每周都会布置我们写一篇周记上交。
周记是有固定的作业本的,一本几十页,每页都是那种一格一格的小格子,按照老师的要求的话,一本作业本足够用一个学期了。可是我们几个女孩子在那个时候就是迷上了写小说,初中时间还不像高中时候那么紧张,我们就大篇大篇的写,一本作业本三两次就用完了。为这,老周特意找我们谈话,一来二去我们和老周就成了朋友,他经常把他的宝贝拿出来给我们看——十几本厚厚的读书笔记,他还给它们取了个特别好听的名字“拾零”。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看见喜欢的东西就随手记下来,哪怕只是一句话也会拿笔抄下来。
今天看同学空间发了这么一段话,觉得说的很好,便随手记下来。
有人会问,女孩子上那么久的学读那么多的书,最终不还是要回一座平凡的城,打一份平凡的工,嫁作人妇,洗衣煮饭,相夫教子,何苦折腾?我想,我们的坚持是为了,就算最终跌入繁琐,洗尽铅华,同样的工作,却有不一样的心境,同样的家庭,却有不一样的情调,同样的后代,却有不一样的素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