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改革不断深化,教育领域内的“新常态”也在形成,主要表现在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家长、学生与学校的关系与以前大大不同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过去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基于隶属关系而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已经不能适应当下新形势;随着新一代家长和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开始觉醒,学生与学校的许多矛盾越来越需要司法介入解决。基于此,以法治新思维迎接教育发展新常态势在必行。
朝阳区在这方面的探索一直没有停止过。不仅通过模拟法庭、法制教育沙龙、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持续的法制教育宣传,现在更将其列为中小学生的必修课,中小学校长和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朝阳区教委还陆续编制了《法制教育课例汇编》等书,以指导教师在各科教学中使用。同时积极利用校内与校外两种模式建立普法队伍,包括“法制副校长人才库”、“大学生普法人才库”、“社区法律志愿者人才库”等。其中朝阳法制副校长制度始于2000年,主要聘请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人士担任,其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事实上,呼吁整个社会对法律的尊重不仅是自下而上的呼唤,也是自上而下的要求。日前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做出了关键性的“顶层设计”。具体到教育领域,就是要落实依法治教。其实质是所有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在合法的权限内按照合法的程序作出合法的教育行为。可以预见,今后依法治教能力必将成为检验教育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依据。
而这势必对教育人提出新挑战。提示朝阳教育人在立足当下实践的同时,还应继续更新治理理念,一方面加快推进教育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以此进一步优化校规校制、厘清各权利主体的权责范围;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法治文化形成,保证各治理主体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学校管理制度改革、解决教育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唯此才可更从容地迎接教育发展新常态。(写于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