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分两大块,第一块是讲基督教哲学的诞生,重点是要理清楚基督教与希腊哲学的区别与共通之处,把握希伯来和希腊这两种文化冲突,仔细体会宗教和哲学这两种文化形态从冲突到融合的过程:
1.希腊哲学与基督教所信奉的神。希腊哲学把最高的、唯一的原则称为神,这里的神是“理神”,是理性的化身;而《旧约》里的耶和华是人的理性不能认识的。比起希腊哲学所强调的思辨,耶稣教的对象是文化水平不高的普通民众,其在传教过程中呈现的是反理智主义态度。基督教哲学把神“肉身化”为钉在十字架下的基督,其主要是抓住了希腊哲学理神论的一个缺陷,人不能崇拜“未识之神”。在《约翰福音》里,将“逻各斯”与上帝同一,这为人通过理性来认识上帝开辟里道路即通过肉身化去感知神,这在基督教哲学史上相当重要。
2.知识与信仰的对立。这部分在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概括为“教父的思想倾向”,而教父在基督教与希腊哲学产生冲突时主要作用是护教士。知识与信仰是对立的,因此早起基督教的传播是血与火的历史。在这场意识形态战争中,教父对待希腊哲学的态度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理性辩护主义,利用哲学为基督教教义辩护,认为“哲学是神学的婢女”;二是反理性的信仰主义,反对形而上学的分析,走上了极端。教父思想的集大成者奥古斯丁充分表达了这种理性辩护主义,此人也是这节课的重难点之一,他没有凸显二者的对立,没有区分哲学与神学,使得二者的包容统一成为了可能。
第二块是讲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首先必须意识到这个问题在整个哲学史上的意义非常重大,也是逻辑基础,它溯源至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篇》,3世纪时的新柏拉图主义者波菲利就已经提出,直到6世纪的哲学家博爱修再次提出,最后到12世纪时重新成为神学家关注的重点,这个争论的提出并未解决,而这个问题后来发展到近代哲学的唯理论与实在论之争,而康德为了调和二者矛盾“经验实在论”与“先验唯心论”的。可以说这个争论贯穿整个哲学史也不为过。而在本节中,我们所要重点把握的阿伯拉尔的概念论,即认为共相是逻辑概念与心灵中的观念,概念论既可属于唯名论又可属于实在论,所以阿伯拉尔同样也是在尝试调和二者矛盾。
重点:奥古斯丁的神正论体现在他对恶的思考,神正论在基督教哲学里意义非常重大,其意义是为神正名,确保信仰的正确性,同时奥古斯丁关于“伦理的恶”的思考与柏拉图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承认一个最高的存在--善,认为灵魂的活动其正当目标应是高于灵魂的上帝;当意志追求低于灵魂的身体时,造成秩序(order)的颠倒,产生伦理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