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性本善”,是的,就像我所有的曾经一样。在过去21年的时光里,或从我懂事的那时起,我可能就知道了,人要活在别人的眼里。
我记得从小我就是那种乖巧,聪明的孩子,甚至说是超脱年龄的机智,会在父亲发脾气打姐姐的时候赶紧,承认错误……21年里我从来没有质疑过自己,我甚至觉得这样很好,活在别人的眼里,要懂事,识时务者为俊杰,这样的思想在我过去的日子里根深蒂固。
今年,我22岁了,大四了,这一年的时间,我的所有生活发生了改变,曾经逝去的所谓爱情,我释怀了,像对瓶吹了一瓶雪花一样彻底,我想和我过去的21年说再见了,想和活在别人眼里的我说再见了,这一年,我莫名的自信了,很莫名的那种,可能是因为人往往会从一件事上而得出超出这件事的思索。
过去的21年,我在我所满足的状态里度过的。现在的我,竟然有些不满足了,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这么卑微又低贱的活着,为什么做什么事总是要顾忌那么多,为什么总是因为别人的事让自己不开心,为什么要和那种白莲花一起玩耍。我改变了,改变的第一件事就是我自信满满的撕逼,撕逼,这个词我以前非常不喜欢,甚至应该说厌恶至极。不过,生活变了,我也变了,不在怯懦,不再害怕,虽然我的心还是没有盔甲,但我觉得它已经足以保护自己。我不用在遇到事情的时候日复一日的自我反思,我可以坚定的说出自己想法,无所谓别人的眼。人生苦短,我为什么要活在你的眼里。
我曾经听过的一篇文章里是这样说的,人懂事的本能来源于从小没有得到足够的爱,没有人为你的任性,为你的撒娇买单。是的,所以这就造就了这样的我,强大到可以保护了自己的我,不需要安慰的我,不需要快乐的我。甚至后来,会因为别人一丁点的关心就感动了,就活在别人的眼里了。
2016年这最后的几十天,包括以后所有的日子吧!我想为自己而活,为了所有的开心,抛弃别人眼中的自己。
(愿看到这篇文章的你们都能永远的为自己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