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经典《中庸》学习录:17
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诗云:‘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执柯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远。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
子思讲:“孔子之言说:‘道遵循于性,不外乎就在人伦日用之间,何尝远离人?所以为道者,就是为人而已,如果有的人为道,想要远离人群而去追求那高远之地,便不是所谓遵循于性的道了。何以见之?《豳风·伐柯》诗里面讲,人手持斧柄用斧子伐木来再做一个斧柄,所要制作斧柄的长短法则,就是按照自己手持的斧柄为标准,而不会去舍近求远。从我自身而言,所执的是一个斧柄,而所伐的又是一个斧柄,斜着眼睛观看,还是有彼此的差别而以为和远处的不同。如果是道则是与人合而为一的,不是象斧柄那样有两个,所以君子治理百姓,不过就是根据人本身之理来要求他,倘若人能改之,则就可以了,更不会过多的要求人做额外的事情,这岂是想要远离人来为道?道不会远离人,也就是不远离人心。如果能尽自己之心而达到忠,推己之心而达到恕,则就会私欲去而义理现,离道自然不会远了。忠恕之事是怎样的?如果有人以非礼对待我,那么这是我的心所不愿意的,用我的心来度量其他人的心,知道他们的感受和我是一样的,也不想别人以非礼待他们,所以我也就不会以非礼对待别人了,以这种心去求道,那么道有何远呢?’”
张居正讲:子思引用孔子之言说:“所谓遵循于性的中庸之道,只在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间,本来就是众人之所以能知能行而未曾远离过人。那些为道的人,能这样去求,便是道了。如果有的人厌烦此道的卑近,认为不值得去做,却是离开了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间,而去做那高远难行之事,那么所知所行,都是失真过当而不是出自于自然了,那岂能是遵循于性的中庸之道呢!所以说,不可以为道。”
《诗》是《豳风·伐柯》篇。伐,是砍木。柯,是斧柄。则,是样子。睨是邪视。以,是用。诗人说:“手中执着斧柄,去砍木做斧柄,其长短法则,不必远求,只是手中所执的便是。”孔子说:“执着斧柄去砍斧柄,法则虽是不远,然而毕竟手里执的是一件,木上砍的又是一件,自己伐木砍斧柄看来犹是认为远。如果是君子治理百姓则不然,大盖因为,为人的道理就在各人身上,是天赋予他的,是本来就具有的,所以君子就用人身上原有的道理,去责成人,比如责人的不孝,只是使他尽自己本身的所有孝道就可。责人的不弟,只是使他尽自己本身所有的弟道就可,其人改过而能孝能弟,君子便就罢了。更不会分外的过分要求他。推广到其他事,莫不如此。这是责他的所能知能行,并非是让其远离人来为道。”
尽己之心叫做忠,推己及人叫做恕。违,是彼此相去的意思。道,是率性之道。孔子说:“道不会远离人,但是人多被私意所蒙蔽,只知有己而不知有人,所以对待他人,就会不得其当,从而离道就远了。如果能尽己之心,而推以及人,即使是物我之间,未能浑然化一而两两相忘,然而其克己忘私,离道也不远了。忠恕之事是怎样的呢?比如有的人用非礼对待我,我心里是不愿意的。那么用自己的这个心来度量他人之心,知道他人和我的感受是一样的,所以也不会用非礼对待他人了,这便是忠恕之事。用这样的心来求道,则做起来没有不恰当的,而这样离道就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