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企业在创新时的三条禁忌

老企业在实施创新管理时有一些事情是不应该做的。

第一条,不要把已在经营的部门和创新部门混在一起。不能把创新职能交给原有的经营部门,让负责已有业务经营、开发和优化的人去承担创新目标。

第二条,创新不要脱离原有业务领域。脱离原有业务的创新活动极少成功。创新最好不要“多元化”。在一个自己并不了解的领域开展创新会很艰难。已有企业最好是在自己拥有专长的领域开展创新。多元化除非是以原有业务的某个方面为基础。

第三条,企业如果试图通过收购新创的小企业来避免让自己的企业无须创新,那几乎是徒劳的。除非收购方愿意并且有能力在较短的时间内向被收购方派驻管理当局,否则收购极少能取得成功。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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