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想了好久才决定用本文这个名字,就像我读完了整本书才慢慢明白作者为什么要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做书名一样,时间虽然有点长,但却值得慢慢回味。
我本以为《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悬疑故事,现在想来,真是讨厌自己这种没头脑的先入为主。此书显然不像我这般肤浅。
在我看来,所谓的知更鸟是一种像征,是在每个人心中都存在,或是曾经存在过的勇敢、正义和美好。
时代的快节奏发展,越来越繁重的工作,复杂的人际关系,盲目的生活,衍生出越来越多的说话技巧来增强有效沟通,越来越多的工作方法来提高工作效率,换句话说,其实就是人们总结出了越来越多的套路。岁月的变迁中麻木了自己,却越发的圆滑了,人情世故中越来越游刃有余了,却迷失了自己。所谓对与错,是与非,变得模糊不清,利益却变得格外清析了!
生活中固然需要退让,需要与人群为伍,但不是人云亦云,不是丧失正义的底线,不是失去勇敢的心而去随波逐流、敷衍应喝。
书中最精彩的部分莫过于那位父亲为一位黑人辩护。正值种族歧视开始转好之初,黑人与白人对立犹在,人与人之间的公平虽已提出,但要实现真正的平等尚需漫长的岁月。在这样的时期下,一位白人父亲选择为一位无辜的黑人全力辩护,正如他对孩子们所说的:如果我不去做这件事,那么我坚持这么多年的正义又算什么呢!
在面对所有人的冷嘲热讽中父亲教导他的子女,要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冷静的思考问题,不要让别人的言语激怒了自己,这样只能使事情更糟糕。父亲不希望女儿因为同学对自己父亲的指指点点而和同学打架,我不是希望你成为一个淑女,而是希望你能学会控制情绪,做出正确的判断。父亲相信女儿可以做到,斯库特就真的没有因为别人的恶语相加而大大出手。对于你给予的信任,孩子们也会回以最大的努力。
或许你不知道,孩子虽小,但对是非黑白却比大人们看得更加清透,对正义的围护比大人们更加执着。
迪尔说不清他为什么会哭,他还无法清楚的知道,那就是因不公平而导致他用哭泣进行的无声抗议。他只是看到控方律师(白人)对被告(黑人)进行问询时的态度就感到难受,他觉得心里憋闷跑出法庭哭了起来。在法庭外面有人给了迪尔一杯可乐,并告诉他:等你长大一些就不会这么难受了,因为,或许你心里的知更鸟就死了。
而你也不是不明白,或许只是忘记了,忘了自己曾经也是个孩子,忘了自己曾经也对正义坚持过,忘了自己心里也有一只知更鸟。
最终案子结束了,黑人还是输了,被判有罪,不是因为他真的犯了罪,而只是因为他是黑人。杰姆已经13岁了,能看懂父亲的案子,觉得应该是必赢的,可结果让他闷闷不乐了很久。父亲告诉他,世间总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慢慢地总会过去,但你心中要有分辩。
这个世界上并非大家都说的就是对的就是真相。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杀死一只知更鸟》
朱德庸有一句话说的好:我们可不可以停下来喘口气,选择“自己”而不是选择“大家”。
杰姆无疑是勇敢的,在成长的过程中他有思考,有坚持,有行动,在意识到父亲可能有危险时,他执意跟随。在法庭上,面对不公平的审判,他没有像迪尔一样哭着跑了出去。在遇到生命危险时,他勇敢搏斗,保护了妹妹,虽然最终他身体上留下了一些残缺,但仍然快乐的生活。
优秀是什么?优秀并不义味着有多少东西可以拿去炫耀,与人攀比,而在于你的内里是否有着优秀的品格。或许是一份勇气,或许是对正义的坚守,或许像那位父亲,从未说过自己是神枪手,也不会在和平年代拿起枪,但当面临着一只疯狗在街上横行可能会带来一场灾难时,却会毫不犹豫的拿起枪,一击毙命。也或许是一份纯真与善良,就像怪人阿瑟,他足不出户,不与人交流,但在孩子们有危险的时候,他总会及时出现。虽然孩子们从未见过阿瑟,却总是知道帮助他们的人就是阿瑟。
回忆童年的往事,我不知道还记得多少,或是那无忧无虑的荡着秋千,或是那无知无畏的爬上带铁丝的围墙,小时候我们感受到的只是快乐或不快乐,直到我们长大,回过头看儿时的种种才会明白对现在的自己有着怎样的意义。无论你承不承认,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是无形的也是无限的,浅移默化的改变着,渗入骨髓。
我喜欢书中兄妹俩无忧无虑又糊思乱想的童年,吵吵闹闹,开开心心,捉弄捉弄别人,吓唬吓唬自己,他们对人友善,不分黑人白人,他们没有母亲但他们不缺少爱。
斯库特不喜欢穿裙子,父亲从不勉强她,但在重要的场合总是要庄重、干净、礼貌。杰姆不喜欢一位言语刻簿的老太太,父亲却让他每天给她读书,为了从她身上学习什么叫勇敢的克服自己身上的毛病。孩子们用自己的方式努力尝试,想引出怪人阿瑟,父亲告诉他们要懂得尊重别人所选择的生活方式。
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知,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骤雨般的成长,也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愿每个人心中的那只知更鸟都被细心呵护,无论你有多大,无论你经历了多少年岁,都请小心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