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近日,共产党员网刊发文章《跟着总书记感悟和谐共生的中国智慧》,文章指出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之意,也是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中国智慧。
良好生态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素。早在夏禹时期,人们就提出“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战国时期,庄子提出“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北宋张载提出了“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可见,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懂得如何和自然环境和谐相处的民族。
与自然和谐共生,要紧盯问题攻坚。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澈水质、清洁环境等生态产品的需求愈发迫切,对自身健康也愈发关注。要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山青水绿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满足群众对生命健康的需求,是中国共产党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要加快推进绿色化进程,树立生态文明绿色化理念,为生态文明建设插上腾飞的翅膀。
与自然和谐共生,要落实治理责任。一方面,要明确生态治理主体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确定生态环境保护各具体事项的牵头部门,建立常态化牵头部门确定机制。不断提升增强牵头意识,加强对生态保护工作的领导。从讲政治、顾大局、管全局的高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做到层层有人负责。另一方面,要明确生态治理监督责任。各级纪委既要做到专项监督又要做到常态化监督。以专项监督,重拳出击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以卫星技术应用、定期巡查等方式实现全程全时段监管。
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强化制度保障。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对生态中国的建设十分重要。要运用法治保障,落实新环保法,实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要继续推行国家公园体制,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要落实河湖长制度、林长制度,保证治理责任细分到人。要改革考核评价体系的“指挥棒”,加大生态环境指标的考核权重;要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通过这些方法,为实现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