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缘由是一位教师发表了自己对一起事件的看法,并提供了自己的认识,如下: 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早晨6点半,重庆沙坪坝南溪谷地小区,某楼栋27楼,一个12岁的男孩儿跳楼自杀身亡,该男孩是重庆市某重点中学初一年级的学生,自杀起因是,星期天晚上,家庭作业没做完,受到家长的责备。
这是一位教师发布的看法:12岁男孩之死,警钟长鸣。我们的成长经历告诉我们,人总是要成长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和万物一样,应该自由生长。
我的成长经历是这样的:
曾经顾忌太多,活得太累。
后来我行我素,无忧无虑。
现在天马行空,且行且思,
将来回忆过往,有滋有味。
生命本该怒放,却过早的凋零,都是应试教育惹的祸。教育部三令五申,禁止考试成绩排名,然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012年5月,我正在做一个高三学生身心健康状况调查,在对重庆几所重点中学进行调查时,得知一个月之内就有四名高三学生自杀身亡。
近年来,中小学生自杀率不断上升,心理健康状况越来越糟糕,自杀年龄越来越低,不能不令人担忧。
生命教育应该走进家庭,走进课堂,每一位家长和教师都有对孩子进行生命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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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内容,是对这位教师看法的评价:
这人写的东西是幼稚的,未成年人自杀,从根本上说,不是压抑惹的祸,实际上是自由的空虚,不受束缚的任意的必然结果。
未能在完整的社会与家庭的存在中,切身体会到不许触及的底线的约束,就体会不到生的意义和价值。还让他们自由生长?再提供自由,自杀欲望更强。
“生命教育”不是继续加大爱护的教育,而是让教育对象首先体会在他的活动中知道边界的教育,生的可贵与对幸福的珍视的感受,是约束出来的,不是闸门放开获得的。
按着那样进行“爱育”教育,教育出来的人都是土匪和有生命的任意体。就算不懂人的自由意识的发生的原理,看看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也就该明白了。☞俩人房顶上喝啤酒的时候,那份赢得的自由的美好的感受,是开闸门获得的么?平日喝啤酒,我们获得过那种自由感觉?只是一瓶啤酒而已。
语文教育领域,热情的傻子太多。
作为人的人的那种对自身的个体的确认,对自由的体会,从小是从家庭、学校和社会给他划界开始的,大多是☞“不许”,哪有什么“都行”?
你不划界,看似给了他自由的空间,但是,这种给予的自由对他来说,是体会不到自由感的,因为他未体会到约束,也就没有对自由的体会,所以,养出来的,都是不知底线的孽种。
人,只有在与外界打交道时处处被划界才被规定出来的生物,知道了界限,才体会到了自己的位置,才能在约束中去自己赢得自由的意识,没位置感,就是任意的自由,就会惹任意的祸,包括去任意处置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