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图书馆讲座——非遗保护与乡村振兴

什么叫非遗?

非遗的定义

所谓“非遗”,即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与物质文化遗产相对应,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这是人类历史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重要里程碑。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国成为第6个加入《公约》的国家。

非遗的一些属性

  • 优秀文化:非遗必须是文化中优秀的文化。
  • 活态文化:非遗需要时活态的文化,是正在进行的文化,不能是过去式。
  • 传承、传统文化:非遗一定是一个地域传承下来的文化,并且与当地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中国非遗的分类体系

国家非遗可分为:民间文学、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音乐、传统美术、传统舞蹈、传统技艺、传统戏剧、传统医药、曲艺、民俗。
注意:不是所有的改分类下的都能叫做非物质文化遗产,还需注意是否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属性。
例如:民俗中有部分优秀、违背人权的,就不能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违背《联合国人权公约》。

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攻坚力量

非遗属于在地文化,最重要的保护力量是本地的民众、社会生活和本地艺术家,他们的非遗的土壤。

项目制保护

当前比较常见的非遗保护方式,分拆项目进行申报获取经费,但在实践中会自相矛盾和利益分配不均。

分类串联保护

以某种主体的形式分类串联保护各地的非遗,刑场一种聚集的力量,还可以促进国际交流,形成文化传播带。例如:以茶为主题、以漆为主题等等。

区域性保护

艺术本来就是一种综合的艺术,将其分门别类的保护是一种格局,但是艺术还需要综合进行保护。一个艺术不是单独存在的,他是与当地其他工艺和艺术进行连接的。比如:皮影戏艺术中,有制作皮影的、演奏音乐的、唱戏的、操作皮影的等等。所以不能将皮影戏孤立的看做是一门艺术,而是应该将其串联起来。

如何站在非遗、文化的角度进行乡村振兴

乡村的边界

乡村并不是与世界隔绝的,他们世界的末梢,乡村外有县、市、省,不能孤立的将乡村看做个体单位,乡村振兴最小单位应该是县。

乡村文化振兴的发展

乡村文化振兴的发展大概有三个阶段:

  • 文艺下乡:由演出团体的下乡进行文艺演出,或电影播放等都是文艺下乡的形式。
  • 在地艺术创作:当代艺术家常用的形式,即在深入当地进行艺术创作,如“大地艺术节”等。
  • 非遗活化:利用当地的艺术资源,进行当地艺术的创造,若当地文艺资源匮乏的可以考虑使用同市域或县域下的文化进行文化移植,或发展外来文化。

产业聚集:

乡村文化振兴需要聚集资源产业资源,所以即使是乡村地区,也要尽量以交通便利之处发展文化。让产业聚集,形成文化密度。

所谓文化密度,即不同文化在某地聚集的密度。文化趋同,则文化密度亦不可能高。

文化密度高的情况下,产业和人才会聚集,可形成全域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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