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味这个闺蜜间多次讨论的话题,此刻对“朋友”的定义,却只敢翻开字典,迷信科学。解释有三种:彼此有交情的人;恋爱的对象;对一般人的亲切称呼。
确有交情,无法改变的过去,而这交情却也至近至远、至浓至淡。物转星移,这份交情早也是不合时宜的了。何苦念着那份风化的交情而非要占着朋友的位置令彼此难堪,甚至不经意间竟成为他人迈向新阶段的阻碍。那这份交情也只会变成了“矫情”。
分开,因缘种种。天空也终有拒绝飞鸟的一天,无谓再于耸立着透明高墙的空中挣扎至折断翅膀。纵然今后寸草不生,也要活出自己的任性,哪怕相忘于江湖,也毋庸哭着写降书。
世界如此之大,一般人多一个、少一个,又有什么区别,值得你亲切相待的人事太多太多。
喜欢王大纯的一段话:本来这个和我一起走红毯的人是谁,我心里是有数的,可是后来,我又没数了,我不怪自己,也不后悔,因为已经过去的事情,从来都不用再怎么放到明面上去演一场悲伤,只要在心里收好妥善安放。
最初不过你好,最后不过再见,最好不过再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