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完了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之所以说是看这本书,是因为自己离读的功夫还是很有差距的。
这本书的文字语言,在我看来,是典型的现实写实,以第一人称“我”的所看所历所想贯穿始终,力求真实性,告诉大家这就是我们身边人事的记录。语言上也没有夸大其词,按照认识主人公及追寻主人公一生痕迹的先后顺序来展开的,和我们现代文学的表述方式十分契合,也就是说,无论是语言还是构思,技巧上都十分平实,就当是人物传记、或者作者“我”的日记也是合情合理的。
既然整部小说通篇都是平实之感,是什么成就了它的经典,奠定了它的文学地位?在文字的表述,文章小说的构思上,你可以像《红楼梦》,古典现实、语言优美,人物性格塑造成功,自成一个真实的梦;可以像《百年孤独》,逼真的描写和夸张的情节看似荒诞,却自由囊括进巨大的张力;可以像《变形记》,写实却扭曲异化,将异化变为实体来作为典型的象征,启发人们的理解思考;可以像《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并行出两个世界,既有现实世界中的幻想出的事物,又有虚幻世界中的现实的事物。这些书的表达方式,或美在语言,或赢在技巧,或妙在构思。《月亮和六便士》无论如何都像是“我”的日记片段整理,对思特里克兰德的生活轨迹是从认识到朋友,他死后再拼凑起他的片段也不过是因为事务正巧到了主人公最后住过的地方。
很多名著,尤其是外国文学作品,在开始看的时候,需要巨大的耐心,这本书也是这样。随着思特里克兰德的婚姻破裂,作者在开篇对这个人的大量描写铺垫开始起作用。我每天晚上看几章,每每沉浸其中不可自拔,好几次在老公和孩子酣然的呼吸声中,听着远处微弱的火车轰鸣、院子里偶尔狗叫声,望着对楼灯火与月光交织的朦胧黑夜,思考作者在书中的各种表述,往往需要很久才能平静下来,进入梦里。
在我浅薄的理解力里,这本书通过一个伟大的艺术家突然冷酷无情地抛弃一切世俗,火山爆发一样喷薄而出的绘画生命,提出了几个伟大命题,紧紧地吸引着我们,牢牢抓住我们的思想和灵魂。书中几个主人公除了女性外,基本都是形而上的精英。这几个命题,在我们大学的时候,老师提出过、自己思考过,也和同学探讨过,因为非常精神层面,非常形而上,在大学毕业的这些年里,它们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一度让我觉得,生活和人生是不需要这种东西存在的,找工作、结婚生子,安身立命,靠的不是这些形而上的东西,摒弃了他们,我现在至少勉强养活了自己。
天才命题。毫无疑问,思特里克兰德是个天才,他符合天才的一切特质,在人群中沉默、没有特点、不知所措,既不善于人情往来,也不善于名利金钱,在人群中,他娶妻生子,有着和千千万万人一样普通温馨的家庭,即社会属性,完好地掩饰着他的特质。在作者开篇就特写镜头描写了,他的这种掉进人群找不到的普通,既是对狂放不羁灵魂的保护,同时也是他备受煎熬的枷锁。我们身边,其实也有这样的人,他们的纯,既不是单纯、也不是纯真,是赤诚、专注、认真,里内有一个干净的灵魂,眼神干净、明亮、热烈,直面自己的丑和美都不惧怕,坦然而超脱,与别人格格不入,完全不知道人情世故为何物。这样的人,往往四处碰壁,委屈伤心在明明自己非常努力认真,却不能求得一份肯定和立足。大学时候,老师告诉我们,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艺术和美,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一个文学家,创造出一个文学的世界,老师的意思是,美、艺术、文学,都是要有天赋的。我想,这种特质的人,如果能像思特里克兰德一样放弃所有甚至放弃自我,心甘情愿做一个虔诚的牺牲者,那必然是有伟大建树的。然而,很多人终其一生,都在别扭地活着,既得承担生存、生活,又不想放弃心中的另一个国度。这就是月亮和六便士之间的对立和关联,站在中间的平衡点上是平庸,偏向月亮这边是格格不入,偏向六便士那边是名利地位。天才的诞生和陨落,是正常生活秩序中的悲剧,却是一场尽兴的烟花,照亮夜空无不用尽辛苦和牺牲。
酒神和日神。尼采提出了酒神和日神,大学那位慵懒又智慧的美学老师告诉我们,酒神代表着野性,日神代表着理性。古希腊远古时代,已经有此区分,人们喝酒、围着篝火狂欢,无拘无束释放自我,自觉已经与神共舞,寻得了本质和永恒之美。也就是说,酒神接近人的本质,通俗讲就是酒后吐真言,人性自身的美和丑,赤裸裸地展现出来了。其实我个人认为,美和丑,从某种程度和某种意义而言,已是没必要有个界限分明的区别。就像在思特里克兰德生命终了时,在居住的房子里,地面、墙壁到屋顶,那种美得鲜明、丑陋赤裸得让你不敢直视的画作。在我看来,那不就是赤裸裸地描绘出了人性,它是一面镜子,你不敢直视,你也不敢直面人性,它是地狱的恶魔,而你觉得自己是理性的人,不愿面对自己其实客观存在的丑陋可怕。
表达方式。张悦然曾说,我是呓人,卖梦为生。作家也好,画家也好,音乐家也好,都是用某种方式来表达美、思想、观点,不过是深浅、美丑、精湛浅薄的区别罢了。技术技巧的学习,就是你打开这种表达方式的钥匙,比如说,思特里克兰德40岁才开始学习这种技巧,用以表达自己窥得的天机。在小说中,作者“我”是文学家,他却能跟两位画家成为挚友,无非就是灵魂的相似。而同为画家,“我”却明显跟思特里克兰德走得更近,更得这位天才的青睐。他们的互相吸引,作者思考过、剖析过,虽然这位天才画家对此嗤之以鼻。作者认为,这位天才画家找错了表达自己的方式,他认为文字或许更适合思特里克兰德表达出自己。我自己站在画面前就是个盲人,我也不懂为什么画作也能表达出文字想表达出的力量,但我非常赞同作者的这个观点,在很久以前就这么认为,所以在看书的时候,很多从前的乐趣和思考一一重现,让我津津有味,像是心中想法被认同,乐在其中。
作者的观察力。历史人物传记我们都看过,人物生平记述我们也见过,这本书对一位天才画家的叙述却经典流传,这不是天才的影响力,这是文字把这位天才的魅力深刻细致地刻画出来了,甚至只刻画出了他性格中的一部分特性,用作者自己的话说,是想象或者尽力把寥寥的接触表现出来。这得益于作者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入木三分的刻画力,让我们走进、了解到一个天才创造美的世界。中国的小说,往往胜在形象的塑造和情节的跌宕起伏,而毛姆,不仅观察到了人的外形,还敏锐观察到了人的心理、思想、灵魂。外形描写只在眼前,属于某个人个人,思想灵魂却是共通共鸣,你看起书来犹如朋友,就是这个意思。
作者的思想。因为小说以“我”的观察感受入手,而“我”是有思想有心理活动的,所以通过“我”表达出了作者自己的很多思想观点,除了生存和理想的永恒主题,还有女性、男人和女人、爱情、死亡、道德等等的论断,让我们看起书来犹如和一个很有思想的前辈进行观点火花的比拼,没有多余的庸俗的理论套路,每个观点都近乎精辟,在看书的时候,你要么很认同作者的看法,要么懵懂需要思考,理解后恍然大悟,确实是这样啊!看完整本书,只能慨叹作者的造诣,这就是质量,这就是能把人物叙述写成文学经典造诣和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