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七岁时有一个很爱很爱的人,现在也是。那时候的我,变得,说好听点就是文艺,说得不好听就是矫情。突然听懂了所有悲伤的情歌,往自己身上套;心思变得非常细密,关于那个人的一点点风吹草动,我就当成大事,有时想着想着还会失眠;宿舍的人甚至帮自己出主意,各种方法去追他,尽管最后没有实施……
当时不记得看到哪本杂志,说:“研究表明,人们十七岁时爱上的那个人是最难忘记的。”当时不太相信,因为以后的路还那么长,谁能保证自己不会遇到一个更加难忘的人?后来我信了。原因很简单,十七岁是人的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那时候要是爱上一个人,便会奋不顾身地去追逐,周围的人或多或少也会对自己有些影响。所以,人们一旦想起美好的记忆,就会想起十七岁,就会想起当时的自己用全力去爱的那个人。
随着年龄的增大,人们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对爱情的态度也会随之发生改变。对金钱和物质的追求;不能得到回报就不主动不付出的心理……这些都会让我们不像十七岁时那样不求回报、毫无保留地去爱,去追逐。我们会渐渐被社会磨平棱角,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当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人们就会发现,即使自己现在已经不爱了,但心里,也留了一块地方给那个人,那个自己在最美的年华里全心全意爱过的人,因为他,才能有丰富多彩的回忆!
乔一在《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里分享过F君回答关于“你十七岁时爱上的那个人,现在怎么样了”的问题,他说:“她现在在我旁边,睡着了。”
我想,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愿望吧!我也有。我想象过我和他在一起,结婚,生小孩,给孩子取名字(还去翻字典)……就这样幸福、浪漫的生活下去。可是梦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那个人不但拒绝我,而且对我表达了他的厌恶。高考完后,各奔东西,从此,天各一方。
可我仍然爱他。在我遇到那个对的人之前,我还是会爱他。“有可能他就是对的人啊!”总是会这么想。《恶作剧之吻》不就是这样么?明明都没有希望了,结局却来了一个大逆转!可是我们都得接受现实,偶像剧只是偶像剧,只供娱乐,不能当真。
所以最后的最后,人们会把那份期望埋在心底,好好生活,既不会做无谓的幻想,也不会亏待自己。如果真的再次遇到那个人,就好好珍惜;如果没遇到,就珍惜眼前人。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让我们充满希望地活下去,要相信:只要怀着念念不忘的牵挂,相逢的人会再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