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寻两物,其一为年轻时的自己,其二为回不去的青春。
年轻时的自己,大概揣着半口袋莽撞,半口袋星光。敢在烈日下追着风跑,敢为一句诺言熬整夜的灯,敢拍着胸脯说“世界不过如此”。那时的脊梁直得像青松,眼里的光亮得能漫过长夜,摔倒了掸掸土就笑,天塌下来都觉得能扛一扛。
而那回不去的青春,是老巷口吱呀作响的自行车,是课桌上划开的“三八线”,是晚自习窗外忽明忽暗的月亮,是散场时没说出口的“再见”。它藏在旧校服的口袋里,躲在泛黄的日记本里,飘在夏夜里冰镇汽水的气泡里。
后来才懂,岁月从不会放过任何人。它把少年的棱角磨成温润的圆,把脱口而出的“我能行”,变成了三思而后行的“再想想”。我们在奔波中弄丢了那个横冲直撞的自己,在柴米油盐里,把青春熬成了回忆。
可若真寻到了,又能如何?大抵是笑着红了眼眶,拍拍年轻时的自己的肩:“别怕,后来的我们,长成了还算不错的大人。”
只是偶尔,在某个蝉鸣的午后,或是某个落雪的黄昏,还是会忽然想起——想起那个敢爱敢恨的自己,想起那段兵荒马乱却又热气腾腾的青春。
原来,所谓寻人,不过是寻一场,与自己的久别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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