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芹菜
前段时间,疫苗事件备关注,民众大呼商家在不断的突破社会的道德底线,要求加强政府监管。其实,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普通民众缺乏对市场经济的认知是不够的,因此对监管的看法存在一定误区。
首先,监管的定义是不清晰的,由谁来监管,监管应该发生在什么时候?
1974年经济学家诺贝尔奖得主提出一个著名的监管俘获理论,它指出,当民众开始要求政府加强监管时,一开始政府的行为是有效的。但是,随着民众的目标被转移时,那么由于被监管方存在巨大的利益,很容易与监管方形成合谋,进而使得监管被俘获,也就是监管会失效,于是,会造成新一轮的问题。
而且,更为关键的是,一旦监管方与被监管方成为利益共同体之后,本来很容易被公之于众的事实真相,就更容易被隐瞒住。在逻辑上有个逻辑谬误叫“诉诸无知”,具体是说不知道某件事存在进而推论这件事不存在。但其实,我们不难发现,监管俘获理论在社会中是广泛存在的。
社会中有很多问题产生的根源,就是因为信息不透明。为什么信息会不透明,是因为监管方自己都被俘获了。今年的疫苗事件就是很典型的案例,我们还会看到很多类似的事件,所以,监管由谁来进行,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监管应该由消费者来进行,这是第一个应该明确的问题。
第二个,监管在什么阶段进行?
如果监管发生在事前,很容易出现监管被俘获。举个例子,如果说某生产疫苗的公司是国家认证的唯一可以生产疫苗的地方,其他地方根本不允许生产。在这种情况下,这个生产疫苗的公司只需要去搞定认证的官员就可以了,之后只要地位是垄断的,垄断的利润就会源源不断的进入。所以,监管如果发生在入门的时候,就很容易出现官员徇私行为。这就是制度涉及导致的,因为“好的制度可以让魔鬼干天使的事情,坏的制度会让天使干魔鬼的事情。”
如果监管发生在事中,也容易出现监管被俘获;监管发生在事后,往往是事后诸葛亮,已经造成伤害了。
所以,监管应该是事前不要由政府来制定门槛,但是由法律来做好规定,一旦出现问题,要有惩罚和赔偿。
监管由消费者发生在事中,消费者是比政府更难俘获的人。正是因为市场有了竞争,消费者有了更大的权利来决定是否购买你的产品,进而决定你在这个市场是否能否生存下去。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者不是因为良心,而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避免自己完全垮掉,就会尽可能的讨好消费者,进而才能呈现出它应有的社会责任。否则只是空谈道德,企业也只会变成伪君子。
如果是由政府官员来监管,只需要搞定政府官员就可以了。如果这个政府官员恰好是包青天呢,没关系,搞定包青天的上级,把他挪开就可以了。
去年也发生过疫苗、幼儿园事件,今年疫苗事件集中大爆发;十年前有三鹿奶粉事件,十年之后有疫苗事件,如果我们看不清“谁监管,在什么时候监管”的问题,那么所主张的监管恰恰是下一次灾难的酝酿,也正是政府官员最喜欢干的事情。
因此,我们与其感慨说商家在不断的突破着人类的道德底线,不如说其背后往往是某些具体的管理制度的设计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