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严歌苓的《也是亚当也是夏娃》,脑子里很乱,也并没过多的去想什么。那天跟豆豆(我家的一条小狗)聊天时,提到了这本书,豆豆问我,“这本书讲的什么?”
我这才开始叙述,一边叙述,一边思考。大概就是在试图向豆豆陈述和总结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对这本书,有了我自己的理解。
一开始我说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的语言有趣,读起来有韵律,有节奏感,不乏味。
那这本书写的什么?我的理解是,这本书写的就是两个字,“何必”。
两个主人公,亚当伊娃。
亚当是一个凡事极度追求克制的人,喝咖啡要加不含糖的糖、脱脂的牛奶,喝酒要喝不含酒精的酒,吃饭要少放盐少放油不放乱七八糟的调料。总之,凡事以对身体绝对健康为标准。
食色,性也。吃饭如此,做爱、生育讲究的就更多。他家族强大,又是个艺术家,偏偏不喜欢女人。不喜欢女人,还需要人继承家业。于是找女主人公伊娃代孕,用一根注射器完成了受精,画面太美。
离婚被甩的女主人公伊娃原本只是为了五万块钱而应聘做这个屈辱的交易,但当孩子生下来,她才发现,自己已经与这个孩子有了神秘的关联,不可分割。
并且他们都感到,因为这个共同孩子,两人的关系也变得亲密。
但是就像你不能要求异性恋的人去爱上同性的人一样,也不能奢望同性恋的人会爱上异性。所以亚当与伊娃的亲密也是莫名其妙的,战友式的,家人式的,没有结果的。
伊娃拿钱走人,这个孩子后来生病而死。
一切又回到“何必”这两个字上来。
人如果喝不加酒精的酒,何必喝酒?
人如果喝咖啡加不含糖的糖,何必加糖?
如果两个人不是因为相爱而在一起,又何必在一起,何必生孩子?
小说安排那个孩子菲比又聋又哑又瞎,六岁早夭,大概是不想让这个天使般孩子,听到,看到以及懂得这世界的肮脏与荒诞——她的生母是为了五万块钱而生她,她的父亲是一个凡事只会对她好,而不会有真正父爱的人;他的父母甚至从未爱上过彼此,只是通过一根注射器而制造了她。
所以,菲比,何必活下来呢?
但当菲比死了,一切却有了变化。
菲比的出生尽管是冷漠的,有目的的,有计划的,但菲比的存在,还是给了亚当和伊娃很多改变,伊娃为之失去了一个顶好的结婚对象,亚当则失去了他最好的伴。这是人的天性,对孩子的一种天然的爱与不舍。菲比的死去,对于亚当伊娃,都是沉重的打击。
这打击,给人思考。
上帝赐予我们繁衍的能力,不应该被滥用。如果不相爱,何必要生殖繁衍?或许人的艺术作品也算是人的另一种继承和繁衍?人的天性不应该被抑制,极度克制天性,自以为战胜了天性,其实是丧失了天性。人活着,如果只是为了健康的活更久,那生活便失去了快乐,毫无意义。
丧失天性,快乐被抑制到最低,何必再活着?
这些话,是对两个人说的——
也是亚当,也是夏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