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法念处经》云:“人命不久住,犹如拍手声。妻子及财物,一切不相随。唯有善恶业、常相与随行,如鸟行空中,影随常不离。”因此,可知金鱼蟋蟀,虽可娱目取乐,但仔细一想,一点用处也没有。
唯有杀业,永远常存。何苦为了两只眼睛,生生结怨,世世寻仇呢?
补充:虫鱼等物应当回归大自然,才能生存。人为取乐,把它们抓起来,任意玩弄,使之相斗,互相残杀,仁心何在?
现在时兴养宠物,国外更盛。如养狗、养猫等等,这种情形应当怎样看待呢?所谓宠物,一定与主人有深厚的感情,不至于犯杀生之罪。佛门也有专门的放生场所,为了保护生命,自然应当强调爱物之心。但此爱
物之心,是为了培养仁心,培养慈悲心。若无仁心和慈悲心,专为个人娱乐而养宠物则不可为,所谓玩物丧志啊!若有仁心和慈悲心,可怜动物无家可归,专心照管,精心饲养,则养宠物是大功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