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读吴伯凡的《认知方法论》。其中一章讲到一个古希腊的神话故事: 有一个叫普罗克罗斯的神,他是海神波塞冬的儿子。他每天喜欢做的事是用神力将过往的路人一个一个抓来,绑在一张事先准备好的床上,如果人的身高超过这张床,他就把对方的腿锯下来,如果不如这张床,那就把他拉伸到跟床一样长。。。
看完这个故事,我望望窗外漆黑的夜,不禁唏嘘不已。人生即将35载,回想当初那个少年,有多少回,挣扎着要做一个正确的人。
拿自己的真理和原则去衡量这个世界。将每一个路过的人和事绑在普罗克罗斯的床上,多的就截去,少的就硬拉长。。。
面对这个丰富的世界,有多人和我一样曾努力维护自己的“正确性”。
人生就像是在一片漆黑的深林中摸索。努力拿到一张自以为正确的“人生地图”。照见一个类似于真理的东西。却发现身边环境早已经千变万化。手中的地图已经不适应 眼前的道路。才恍然大悟,早应该做的是点燃一个个小小的火把,照亮自己脚下看得到的路。
火把不能照见真理,但我们可以借助火把来做事情。
人要有原则,但一味的追求原则也是愚蠢的。原则可以让你保持最初的初心,但
再正确的原则也值得随着人生向前而不断修正。 不管客观变化,而坚持要做一个正确的人,这样的人是刺猬型的。
哲学家以赛亚伯林说,人类分两种,一种是刺猬型的,一种是狐狸型的。刺猬知道一件大事,而狐狸知道很多小事。刺猬做正确的人,而狐狸做正确的事。 而历史上,给人类带来深重灾难的往往都是刺猬型的人。
武志红在他的《如何构建健康的关系》的文章中讲到一个例子:
有一个习惯出言刻薄的公司老板看着新招的文员悠悠的来了一句:“我赚的钱你一辈子也赚不到。”这是一句很“没事找事”的话。 一般的回应有两种:
1 直接无视,什么也不说。
2 回怼,“赚钱多没什么了不起”。
这两种反映的关系框架都是错误的。都不利于构建平等关系。都是看似坚持了原则,
但实际上构建了错误的人际关系。
正确的应该是“第三种选择”:投射,而不认同。面对老板对员工说:你一辈子也赚不到我这么多钱。你应该说:“你说的可能确实对,但你虽然赚钱多但你也很狼狈,我不想过你这样的生活”。客观事实要尊重,而谬误要驳回。
人生要有“第三种选择”。是尊重双方权利的正确选择。是一种“以看似在原则上让步的方式坚持原则的选择。
你之所以没有意识到、没有发现、没有找到这种选择,不是因为这种选择不存在,而是你缺乏足够的实践智慧和权通变通的能力。你已经习惯于在生活中要么扮演强盗普洛克路斯的角色,要么扮演普洛克路斯床上的可怜旅客的角色。
选择做正确的事,而非做正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