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营每天的打卡文章,期初是老老实实的看了材料就写自己的感想,有些同意的观点,就平铺直叙的为它摇旗呐喊,稍微举一个例子来说明问题。有些我不敢苟同的地方,也大胆的表达自己的意见,形成了自己的相反观点,不知道对错,却很难再被作者说服。
这样絮絮叨叨的写了一大段,说实话如果不是要求附上语音,我自己都不愿意再看一遍——自己说出的话,还有什么好看的,更不要说吸引别人来看了。
这样的文章,实在难以合格,仅仅是就事论事,说教性的文章谁会喜欢?
什么样的文章能够吸引读者呢?
像《TED演讲的秘密》中说的那样,故事为王。故事要好看,就需要作者反复斟酌,让它合情合理,还要顺便把书中的方法和道理讲了。
于是在排长的鼓励下,我找到了“老三”这个家伙,把我自己的、朋友的故事通过老三展现出来,我让他周末加班,我让他去见猫叔,我让他去约女生,我让他遇到各种难题,然后再派另一个人物去帮助他。
曾经看作家们谈论自己笔下的作品,都有一种视作骨肉的爱怜,金庸说“韦小宝这个小家伙”,余华说“《活着》是我的幸运之书”。而如今我不敢比肩那些大文豪,但自己笔下能有这么一个任务,跟自己朝夕相伴,在我创造出的世界里驰骋翱翔,做自己想做而未做的事情,就是创作的快乐吧。
今天的材料原本是讲演讲的要点,我毫无意外的又跑了题,但喜欢读书的人没有多少,爱看小说的人却成千上万,为什么呢?
只是因为大家爱听故事,故事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