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马未都有一次谈起读书。说他们当知青那会,流转到自己手上的书,常常没头也没尾,兴致勃勃啃好几天,都不知道自己看的是啥! 他说,有一本印象很深,很久之后才知道原来是《简爱》。
我比马爷生得晚,但这种情况我也遇到过。那是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忘了通过什么途径得来的,反正就流转到我的手上了,也是这么没头没尾,也是读得津津有味。现在还有印象的是一本外国小说,讲一个无头骑士的故事,怎么被害,怎么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姑娘,怎么在原野游荡,又怎么复仇,非常精彩。只可惜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这是本什么小说。虽然不知道,但不妨碍它把我带进了文学的殿堂,不妨碍我在其中所享受到的文学乐趣。
当然,我在这篇文章里主要要谈的,还不是这本(毕竟这本没有名字,不那么好谈),而是一本确定有名字的、完整的书---《拜伦诗集》,我六年级时读到的。
今天的读者可能不太相信,小学生就读这么高级的文学书了?不得不说,那个时代和这个时代的氛围确实很不一样。那个时代涌出了一大批优秀的作家、诗人,城里满大街都是文学青年,见面不聊点文学都不好意思开口。大学生们整天把尼采挂在嘴边,初中生每个人都有席慕容、汪国真的诗歌抄写本……
其实我是一个农村孩子,农村和城里那么热火朝天的情形当然没法比。但那时的农村还没有凋敝,农民们也都还守在自己的土地上,维持着一个完整稳定的社会结构,加之城里的知青也才走了没几年。所以,在农村,零零散散的,这里一本,那里一本,竟然也很有些压箱底的东西。
最妙的是,你永远不知道那本书的源头到底在哪里,时至今日也已经很难说清,那本书怎么就流转到了自己手上。就这么着,出于某种神秘的机缘,我读到了《拜伦诗集》这本书。
还记得为了读这本书,我常常是快速吃完晚饭,写完作业,然后一个人,独自爬到家里的楼顶上,把书和摘抄本放在一个矮凳上,自己盘着腿直接坐在地上,边读边摘抄。
拜伦的诗句激情澎湃、雄伟瑰丽、气象博大,他写大自然的山川湖海,也写人间的爱恨情仇。他的诗句好像瞬间把我带入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宏伟的、又有着水晶般纯美质地的世界,我在那里忘我地漫游着,多么美妙的感受啊。
有时,我读得累了,就休息一会,看看夕阳。没想到,现实中的黄昏也变得不可思议地美好了,天边的云彩,分了一层又一层,每层的颜色都不一样,有青色、有淡灰色、有玫瑰红、桃红、有各种说不出名称的渐变色,还有太阳给云彩镶嵌着的一道道金边。远处的树影连成了一片,像一座又一座绵延起伏的高山,而太阳就在这些黑色的高山剪影里一点一点地滑过。我如痴如醉地看着这一切,觉得自己真是个幸福的人啊,独属于我的近乎神圣的幸福时光。
记得有一次,正当我又在拜伦的诗句里神游时,母亲在楼下叫我,说有个小伙伴来找我玩。不知为什么,我特别不情愿下去,这个时候的我不需要任何玩伴,只要有拜伦陪着我就行了。
但我又不好意思不下去,我把书揣到怀里,心不在焉地下楼梯,不想,在楼梯转角处,不小心绊了一跤,连滚好几级台阶,虽然没受什么大伤,但疼痛总是免不了的,我恼怒异常,但奇怪的是,又有点沾沾自喜,我马上告诉来找我的小伙伴,我动不了了,你自己再找别人玩吧!
小伙伴只好讪讪地离开了。我一等她走远,马上起身往楼上奔,又看起我的书来了。虽然心里觉得有点对不住人家,但谁让书那么让人着迷呢?
至今想来,我都很感激《拜伦诗集》出现在我最初的阅读名单里,它用它卓越的品味,让我真正懂得了文学永恒的美、永恒的魅力。它对我的影响是深远的。
现在的时代,书籍是越来越多了,汗牛充栋;写作者也是越来越多了,满地都是作家。 应该做什么样的读者,写什么样的文章,这是一个需要严肃思考的问题。
我知道,现在出现了很多不是文学作品的作品,肤浅之作,应景之作,别有目的之作,挑逗感官之作,挑起好奇之作,耸人听闻之作,应有尽有;有些写作者为了挣快钱,不断炮制出媚俗之作,制造大量文字垃圾。而于此同时,高级的、真正的、严肃的文学,地盘却越来越小。稍不留神,人真的很容易在这股浪潮中迷失自我,久而久之,忘记了什么才是真正美的、好的文学。
但我一直保持着清醒,我的书单里,经典文学作品一年年都在增加,我至今仍喜欢看纸质书,看到好的句子,也还是会摘抄。我的写作虽然不成器,却也一直试图以文学大师们为榜样,写一些有文学性的东西。
我意识到,在我年少时,以《拜伦诗集》为代表的那些文学书,它们在我心里种下的文学种子,已经生根发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