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一、编写说明
本设计任务书适用于住宅项目,任务书中所规定内容与国家现行规范、法律法规、当地地方标准及要求有冲突时,以规范及标准为准,设计院所设计内容除满足规范及标准要求外,还应严格执行设计任务书中的相关规定。
二、技术要求
1.一般规定
1.1在满足结构安全的前提下,以最低的综合建造成本满足建筑的功能及美观等要求,结构限额设计指标:钢筋和混凝土的每平米含量详见合同相关内容。
1.2各项目签订施工图设计合同前,设计院应认可本标准及措施。开展施工图设计前,设计院需提供针对具体项目的细化的结构设计统一技术措施,并经甲方认可。
1.3设计院应无条件提供结构原始电子计算文件予甲方和结构优化咨询公司,方便对结构数据进行优化;同时应提供平面恒荷载和墙体线荷载的计算书,方便甲方对荷载的校核。
1.4当本技术标准与地方规范或技术标准有冲突时,应及时与甲方书面沟通,经同意后以地方规范或技术标准为主。
1.5地勘参数取值、结构柱网及平面布置、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及基础形式在施工图设计前,需经甲方审核及书面确认。
2.荷载输入要求
2.1对于恒载均需按照实际情况输入,不得放大;楼板导荷时在PKPM等计算软件中不得采用自动计算楼板自重功能,应将含楼板自重的荷载计算后直接输入模型(自动考虑时,混凝土容重按26~27,直接计算时,混凝土容重可以按25)。对于活载应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要求取值,并按5.1.2~5.1.3条对楼面梁、墙、柱及基础进行荷载折减。
2.2风荷载:地面粗糙度对结构成本影响较大时,应根据项目2.0KM半圆内建筑情况确定地面粗糙度,与甲方及审图机构提前沟通,慎重选用。高层建筑的风荷载取值,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如位移计算),采用基本风压值;房屋高度不超过60m的高层建筑,对于承载力设计,采用基本风压值。
2.3地下室顶板荷载:
(1) 地下室顶板非消防车道的活荷载取值无特殊原因不得超过5kN/m²;
(2) 地下室顶板覆土荷载输入需与景观图纸准确核对覆土范围及厚度,并分区确定覆土荷载或其它恒载;园林造坡时当覆土厚度超过地库顶板平均覆土厚度0.3米以上,应考虑内置空心板架空或泡沫塑料板填充,以免增加结构成本。
(3) 地下室顶板在消防车道及消防车道登高面区域采用消防车荷载,同时消防车荷载应考虑地库上的覆土厚度对消防车荷载的扩散效应而导致单位面积荷载降低的因素;基础设计时,不考虑消防车荷载的影响。
(4) 地下室顶板的施工荷载应充分考虑其与全部覆土荷载不同时发生的实际情况;考虑地下室顶板施工荷载时仅计算梁板配筋,不计入基础计算工况。
(5) 地下室底板抗浮稳定性验算时,安全系数取1.05。
(6) 跨度大于6米x6米的无梁楼盖小客车行车活荷载为2.5kPa。
2.4大型商场、超市的活荷载须与甲方沟通确定。
2.5建筑墙体应按照实际采用的材料的容重、扣除梁高后的实际墙高、扣除门窗洞口后的折减荷载进行计算; 对于无固定的隔墙荷载应严格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5.1.1条备注确定。
2.6施工图纸中应标明主要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以供甲方采购;非标准设备应提供详细的图纸,以满足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3.结构电算要求
3.1计算参数的输入控制:
(1)梁的弯矩放大系数应取1.0;
(2)梁端弯矩调幅系数0.85;
(3)梁柱重叠部位简化为刚域;
(4)钢筋强度取值与实际设计一致,如设计中有不同强度级别的钢筋同时存在,则应分别计算,图纸设计时分别对应取值;
(5)竖向荷载计算信息,按模拟施工加荷3方式;
(6)周期折减系数应按内隔墙的实际情况取值,不得取小值,剪力墙结构一般取0.95及以上。
(7)框架部分的角柱、异形柱应按双向偏压计算,其余柱应按单偏压计算;
(8)梁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时,保护层厚度取25mm。
(9)连梁:折减系数0.5~1.0;地震作用下,连梁计算通不过时,优先调整折减系数或采用双连梁;仍有部分楼层连梁通不过时,可以采取连梁加强措施,不必增加剪力墙;
3.2结构计算指标如周期、位移、刚重比、轴压比等应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既符合规范规定,同时不能有很大的富余;对于高层建筑如果层间位移角小于规范规定的限值20%以上,且无特殊原因,应重新调整柱网布置及尺寸,以确保结构设计的经济性及合理性。结构计算的层间位移角应尽可能接近在《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JGJ3-2010第3.7.3条限值附近;常规剪力墙住宅标准层的建筑平均质量原则上控制1400kg/㎡以下,北方地区考虑地暖做法及外墙保温厚度要求,建筑平均质量控制在1500kg/㎡以下;如果超出,需要复核荷载、楼板厚度及剪力墙数量等,上述数据准确时需考虑调整结构方案布置。
3.3竖向结构构件的截面及混凝土标号的取值应使得计算结果为:竖向构件大部分均为构造配筋,仅极少部分为计算配筋。
3.4标准层隔层结构连接板或其它结构夹层,在电算建模时应按实际情况输入。
3.5当地下室顶层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地下一层相关范围的抗震等级应按上部结构采用,地下一层以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一级,但不应低于四级;地下室超出上部主楼相关范围且无上部结构的部分,其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
4.材料选择要求
4.1钢筋选择原则:
(1)应优先采用HRB400级钢筋。
(2)同一直径的螺纹钢筋在同一施工时间段、同一施工现场的同一类型构件不采用两种或以上的强度等级。
(3)受压钢筋直径不小于14mm时,采用电渣压力焊焊接(直径为12mm时,可采用电渣压力焊焊接);受压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采用机械连接。(根据《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GJ-18 2012》确定)。
4.2剪力墙、柱的混凝土标号:
(1)在底部区域应尽量采用高标号的混凝土,以减少剪力墙、柱的截面面积,提高建筑的空间利用率;
(2)随着层数的递增,应逐级降低剪力墙、柱的混凝土标号,使得各主要楼层的轴压比均在规范规定的限值附近;
(3)对于高层建筑的顶部区域:剪力墙、柱的混凝土标号应降低至C30;
(4)墙柱混凝土标号改变与截面收进不应在同一层。
4.3梁、板的混凝土标号:
(1)对于结构转换层,应尽可能地采用高标号混凝土,具体可根据当地施工条件,采用C50左右的混凝土标号;
(2)对于底部受力较大的部位如地下室、首层架空层等混凝土标号一般不应超过C35;
(3)对于普通标准层的混凝土标号一般宜为C25或C30。
4.4墙分布钢筋间距、板钢筋间距、梁箍筋间距不应只限制在@100、@150、@200,应灵活配筋满足需要,钢筋间距模数为10mm。
4.5构造柱、圈梁等后浇的非受力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标号应为C20~ C25。
5.基础设计要求
5.1基础设计方案:
(1)基础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成本、工期、施工可行性及质量保证性等各方面因素。
(2)设计院应书面提供包含二种及以上基础选型的基础设计方案及经济对比数据的《XX项目基础选型分析报告》 ;
(3)基础设计方案经与甲方或外部专家开会沟通确认后方可正式确定;
(4)需要处理的地基,设计单位需在图纸中说明地基处理措施和技术要求。
5.2基础计算:
(1)所有基础设计均应提交各单体及无主楼地下室基础承载力与竖向构件总轴力(包括仅恒载加活载的工况、有风荷载参与控制的工况、有地震力参与控制的工况)的比值;
(2)当基础承载力与恒载加活载(考虑活荷载折减)工况下竖向构件总轴力的比值达到1.2以上时,应有专门的书面分析说明提交甲方审核确认;
5.3对于扩展基础:当柱底轴力相差达10%以上,其基础类型不得归并。独立基础在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2.7.2条时才需考虑抗剪,对于筏板基础与天然基础,通长钢筋宜控制配筋率接近0.15%;计算不足处采用附加钢筋解决;当独立基础高度大于250mm时,优先采用锥形基础。
5.4对于灌注桩:
(1)当桩的承载力由地基端阻力控制时,应通过采用扩大桩底直径的工艺及方式来提高桩身混凝土强度的利用率。根据计算需要,扩大头直径可为桩身直径的1.8倍至2倍;
(2)设计中宜尽量避免采用Φ1600及以上的桩径;
(3)对于受压桩,桩身的通长纵筋原则为规范规定的最小配筋率,对于承受地震荷载等水平力的桩,在桩顶部5-8米范围内的纵向钢筋可适当增加;
(4)选择桩身截面及砼标号时,应使桩身承载力与地基土的承载力相匹配。
5.5对于预应力管桩与预应力方桩:
(1)应事先调研当地市场上各种型号、桩径、壁厚及对应的桩身承载力和市场价格,经充分比选后确定所选用的桩型。有必要时需提前进行试桩并通过静载实验确定单桩承载力。
(2)为充分利用桩的承载力,应根据桩的受力情况及综合成本核算情况,考虑在一个项目中同时采用两种或以上桩径的管桩。
5.6对于承台:
(1)承台边线距边桩的净尺寸一般情况下宜为200。
(2)承台的截面应合理设置,配筋均应按照计算配置,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电子计算文件。
(3)多桩承台(条形承台除外)侧面采用抗裂钢筋网10@200.
(4)承台面筋非受拉时采用板钢筋拉通。
5.7对地下室的基础梁可不考虑延性要求,如:梁端箍筋非计算需要,不需按抗震要求加密、纵筋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按非抗震要求等。
5.8 对于建筑首层的阳台、楼梯等附属构件,设计时应注意其与主楼的不均匀沉降问题,尤其是在地下室顶部范围以外的部分。
6.地下室的设计要求
6.1地下室顶板结构布置方案:
(1)应根据当地做法和规定进行经济性对比分析而确定。
(2)采用梁板结构时,当地下室顶板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板厚180mm。当其不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板厚160mm。
6.2多层地下室中间层楼板:当不作为塔楼嵌固端时,应优先采用无梁楼盖结构;作为塔楼嵌固端(板厚180mm)时,优先考虑采用主梁+大板楼盖形式。
6.3地下室底板的结构布置方案慎用无梁楼板;
6.4裂缝计算原则:基础底筋、基础梁底筋、地下室底板底筋的砼保护层厚度原则不应大于40mm;当由于裂缝计算导致配筋较大时,根据《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第3.5.4条,裂缝控制计算用的保护层厚度取30mm;地下室非迎水面裂缝按0.3mm控制;裂缝计算应按准永久组合取值,消防车准永久值组合系数为0,抗裂计算时消防车荷载计算不应考虑。
6.5地下水位的取值需与勘察单位详细研究确定,并参考其他临近地块的勘察资料及地区规定取值,要保证地下水位取值的经济、合理性。
6.6多层地下室中间层楼板:当不作为塔楼嵌固端时,应优先采用无梁楼盖结构;作为塔楼嵌固端(板厚180mm)时,优先考虑采用主梁+大板楼盖形式。
6.7地下室底板的结构布置方案:优先考虑采用带柱帽的无梁楼盖结构或无梁的平板式筏基。
6.8裂缝计算原则:基础底筋、基础梁底筋、地下室底板底筋的砼保护层厚度原则不应大于40mm;当由于裂缝计算导致配筋较大时,根据《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第3.5.4条,裂缝控制计算用的保护层厚度取30mm;地下室非迎水面裂缝按0.3mm控制;裂缝计算应按准永久组合取值,消防车准永久值组合系数为0,抗裂计算时消防车荷载计算不应考虑。
6.9地下水位的取值需与勘察单位详细研究确定,并参考其他临近地块的勘察资料及地区规定取值,要保证地下水位取值的经济、合理性。
6.10地下室结构不设缝,设计上应注明相应的防裂技术措施,防止裂缝的产生。
6.11地下室的防水混凝土使用范围为底板、顶板和外墙,地下室砼抗渗等级如无特殊计算需要均采用P6。
6.12地下室外墙计算:
(1)一般情况按上端铰支,下端嵌固计算;
(2) 当地下室顶板与墙身厚度相近时,可采用两端嵌固计算简图,此时地下室外墙顶部配筋应与地下室顶板配筋同时考虑;
(3)当有转角侧墙支撑时,可按三边及四边支撑考虑。
6.13地下室外墙配筋在配筋较大的外侧根部处,竖向钢筋应采用竖向通长钢筋与1/3H处截断的钢筋交错布置的方式。
6.14厚度小于400mm的地下室外墙:当地下室总长度(或宽度)大于55米时,水平构造分布筋为10@100,当地下室总长度(或宽度)小于55米时,水平构造分布筋为10@125。
6.15地下室外墙在与基础底板及各层楼板连接部位,不需设置暗梁,在墙顶设置不小于3Φ20的通长钢筋即可。
6.16地下室埋深在满足规范及使用要求的情况下应尽量浅埋,基础的埋置深度从室外地坪算至基础底面(桩基础不含桩长)。
7.混凝土板的设计要求
7.1变压器房上层为住宅时,顶板需做双层结构板,双层板间须填充保温隔热层;卧室、客厅、厨房和餐厅上层为非本户卫生间时,其顶板需做双层结构板。
7.2非计算确定的构造板厚:
(1)一般位置的楼板厚度取值为100,屋面板厚度取值为120;
(2)电梯井周边位置及管线密集处的板厚取值为120-130;
(3)对于悬挑板及檐沟等悬挑构件,板厚均不应小于100,且悬挑板根部的板厚不应小于悬挑尺寸的1/10;
7.3楼板钢筋的布置原则为密间距、小直径。同时为方便施工,负筋直径不应小于8(小板除外),板底筋应优先采用6直径钢筋,不够时再逐级加大;楼板配筋采用HRB400钢筋,板跨较小的楼板板底构造钢筋,配筋率按0.15%及45ft/fy大值控制;如:C30及以下强度等级砼楼板100mm厚时,楼板板底构造配筋采用6@150。
7.4对于楼层板,负筋不应大面积拉通,但卫生间、建筑平面薄弱处抗震需要、突出建筑之外房间抗温度应力处除外;所有屋面、露台(阳台除外)楼板厚度≥120mm,钢筋应有双层双向部分拉通,钢筋的拉通量≥φ8@150,大板块配筋不足者,根据计算配筋补足。
7.5对于悬挑板及檐沟等悬挑构件:
(1)悬挑板的受力负筋面积应放大到计算值的1.2倍;
(2)负筋直径不应小于8。
7.6对于两个方向跨度均大于4.5米的大板,其板底钢筋间距均不应大于150。
7.7对于按照计算要求确定厚度及配筋的楼板:
(1)应有符合计算书,其板厚与配筋的选择应达到综合最优;
(2)钢筋间距的选择应按照计算的实际情况按10毫米的整数倍确定,不应人为放大归并范围,如不应将间距统一为100、120、150、200;
(3)除悬臂板以外的楼板钢筋的实际配筋情况均不应超过计算值的10%。
7.8裂缝计算原则:基础底筋、基础梁底筋、地下室底板底筋的砼保护层厚度原则不应大于40mm;当由于裂缝计算导致配筋较大时,根据《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第3.5.4条,裂缝控制计算用的保护层厚度取30mm;地下室非迎水面裂缝按0.3mm控制;裂缝计算应按准永久组合取值,消防车准永久值组合系数为0,抗裂计算时消防车荷载计算不应考虑。
7.9异形板按有限元程序核算,并在楼板阳角处附加放射钢筋。对于因异形板而需设暗梁时,板厚不宜小于120mm,且暗梁一般不作为板筋的支座;暗梁宽一般500mm,配筋上下各54,不配置箍筋。
7.10对于由于建筑立面需要而做成较大截面(竖向板)时,受力钢筋可按满足最小配筋率0.15%控制;节点内的分布钢筋为6,必要时可为。
7.11人防结构宜采用塑性算法进行设计。
8.剪力墙及柱的设计要求
8.1要求
(1)柱配筋为构造配筋时,截面大小应以轴压比控制,不应加大。
(2)如无建筑空间的限值要求,剪力墙的长度优先选择普通剪力墙的长度+100进行方案布置及试算。
(3)剪力墙的截面厚度:剪力墙厚度在满足计算的前提下尽量做薄(外墙及分户墙可考虑180厚,内墙可考虑160厚,并应注意与当地的砌体厚度相匹配),并注意尽量不要采用短肢墙。当墙厚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由墙体稳定的计算确定。
(4)应尽量规避短肢剪力墙问题,300mm厚短肢剪力墙厚度可以取为310mm厚来避免(按当地规范)。
(5)剪力墙布置时尽量采用普通墙,减少剪力墙小墙垛的数量和长度,尽量不采用短肢剪力墙构件和短肢剪力墙结构。
(6)剪力墙边缘构件除周圈采用闭合箍筋外,其余应采用拉筋。
(7)当剪力墙底层墙肢轴压比不大于规范限值时可设置构造边缘构件;当设置约束边缘构件时,配箍率需按照轴压比确定配箍特征值。
(8)高位转换的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的底部加强部位上一层剪力墙抗震等级不需要提高一级,该层约束边缘构件应单独表示。
(9)剪力墙暗柱纵向钢筋为非构造配筋时,应按SATWE计算结果里的组合墙设计。
(10)剪力墙、柱布置时,不影响建筑门窗的设置,如靠近门窗洞口,且距离门窗侧不大于100mm时,剪力墙、柱端延至开窗侧端。
8.2要求
(1)对于200厚的一般剪力墙,当采用HRB400钢筋时,剪力墙竖向分布筋宜为@200、水平分布筋应为@200双层布置(当墙体长度大于3.5米时,剪力墙水平分布筋间距可适当加密)。
(2)墙体拉结筋为加强区采用直径6,隔一拉一 ,其它标准层采用6—600。
(3)对于规范特别要求加强的剪力墙,其配筋按照规范的构造要求配置,不得任意放大。
(4)对于超过200厚的一般剪力墙的墙体配筋,按照以上200厚的剪力墙的配筋率相应调整。
(5)对于剪力墙的暗柱及框架柱等竖向构件,当为构造配筋时,实际配筋量不得超过规范规定构造配筋量的15%。
(6)非抗震区域剪力墙设构造边缘构件时,加强区箍筋为@200, 其它区域箍筋为@250。
(7)对于剪力墙结构如花园洋房等,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第6.4.3注,高度小于24m且剪压比很小的四级抗震墙,剪力墙配筋率可以按0.15%取值。
8.3施工图设计中,应在图中注明各暗柱、框架柱等竖向构件的纵筋配筋率和箍筋配筋率,供甲方审查。此配筋量及配筋率在校审图中表示,正式对外出图不表示。
8.4当由于高厚比等原因需要加大剪力墙的厚度时,均需先按照高规附录D对剪力墙的稳定性进行验算,如果验算的稳定性满足要求,则不需对剪力墙进行加厚。
8.5构造配筋的框架柱宜采用角部钢筋直径大中部钢筋直径小的配筋方式节约钢筋面积。
9.梁的设计要求(布置及配筋)
9.1在楼板跨度不超过3.3米时,且配筋为构造配筋时,隔墙下不应设梁,并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在板底设附加钢筋;转换层,地下室顶板等板厚较大的情况下,除板面标高变化处,经验算后,一般情况均不必因为隔墙而设次梁。
9.2梁顶钢筋:框架梁通长筋应尽量采用小直径钢筋,且不宜大于2根,框架梁同一支座两边的面筋应尽量拉通;跨度大于3.5米的次梁的架立钢筋采用22形式。
梁底钢筋:为避免框架梁支座位置钢筋过多而导致混凝土浇筑质量及钢筋锚固难以保证,梁底第二排纵筋不伸入支座,于支座0.1ln处断开即可。(ln为梁净跨)。
9.3当梁腹板高度小于450时,不配置构造腰筋(除非计算结果需要配置抗扭腰筋)。
9.4主次梁相交处以设置附加箍筋为优先,当附加箍筋仍然不能满足要求时,方可设置吊筋。
9.5梁的配筋不超过计算配筋值的15%,高层梁配筋设计应加强精细化,根据实际情况,每3-5层至少应划分1个标准层梁配筋图。
9.6要求
(1)不与框架柱、剪力墙相连的次梁,按非抗震要求设计;钢筋通长钢筋为22。
(2)次梁箍筋一般无加密区,但当支座处较大时,可采用局部加密的方式处理。
(3)面积较大且跨度较大时(如地下室),次梁的底筋可部分截断,但至少应保证至少有两根角筋伸入支座。
9.7四级抗震时及非抗震区的主梁、次梁箍筋建议首选直径钢筋,计算需要时可以加大箍筋直径。
9.8剪力墙结构在层高较高处设置连梁时,可采取双连梁形式,以避免梁高过大、地震力过大、连梁超筋等情况出现。
9.9商业裙房框架结构楼盖优先采用单向平行梁楼楼盖,必要时可以加腋。
10.超限住宅设计要求
10.1结构形式:综合比较,采用合理经济的结构形式,并报甲方及专家确定。
10.2结构材料:尽量采用混凝土结构体系,如需采用混合结构体系,需做经济比较,并与甲方确定。
10.3结构指标:采用合理的结构布置,尽量使结构各项性能指标满足规范要求,减少超限项数及加强措施和避免提高性能目标等级。
10.4抗震计算:小震采用规范谱、安评谱及弹性时程分析不利者(弹性时程分析结果尽量满足规范相关要求,避免再次放大地震力),中震、大震按规范计算(需与专家协商)。
10.5楼板开洞多或者调整平面不规则等原因,需加大厚度,宜做楼板应力分析,以确定楼板的厚度。
10.6当结构平面过长,没有设结构缝时,需做温度应力分析并采取合适的施工措施减小温度变化对结构不利影响。
10.7性能目标的确定:参照《高规》3.11条文说明,与甲方共同确定,最终征得专家同意。
10.8房屋高度在《高规》B级高度范围内且比较规则的高层建筑应按《高规》执行;其余超高层采用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方法,性能设计方法要求按照《高规》、《抗震规范》等规范进行。按抗震性能目标论证的与规范有较大不同的抗震措施(如内力增大系数、配筋率、配箍率和含钢率)须与甲方沟通后确定。
10.9关键构件一般指:底部加强部位的重要竖向构件、水平转换构件及与其相连竖向支承构件、扭转变形很大部位的竖向(斜向)构件等规范和条文所规定的其他项。
10.10非型钢混凝土结构体系,剪力墙、柱子的拉应力超过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时,方可设置型钢;柱子截面尺寸受限,混凝土等级无法提高的情况下,柱子可以适当加型钢。
11.楼梯、节点、构造柱圈梁设计与配筋控制原则
11.1楼梯板的厚度一般可取1/28板跨,跨度较大应由计算确定,并提供计算书给甲方复核。
11.2楼梯、节点内分布钢筋直径宜采用;板厚大于150时采用。
11.3节点编号宜和建筑一致,方便施工。
11.4注意节点钢筋的直径和锚固长度。
11.5所有构造柱的平面定位、尺寸及配筋,应在各结构平面图中标注,而不应只在结构总说明中做简单说明。
11.6过梁:门窗等洞口上设钢筋混凝土预制过梁。当过梁预留高度小于150mm时,采用梁下挂板。
11.7凸窗侧墙100mm厚位置;窗间墙600mm(包括600mm)的位置采用砼墙形式,避免加气混凝土砖一块砖垒高。
12.与建筑、机电、景观等专业的要求及美观方面的要求
12.1墙柱的布置原则:
(1)应综合考虑标准层、架空层、地下停车库、复式空间等综合要求进行剪力墙及柱网布置;较复杂的,须与甲方沟通确定。
(2)对于可能按照合拼销售的户型,应兼顾合拼后的空间要求,进行柱网布置;
(3)剪力墙在周边加强布置,在中部减少布置,中部区域的剪力墙布置以满足竖向传力及受力的合理性为主;
(4)在两部电梯井中间的分隔墙及电梯前厅中部的墙体原则上不设置混凝土剪力墙。
(5)安装强电箱、弱电箱的墙段不应设置为剪力墙。
12.2结构转换层的设置原则:
对于高层住宅,当仅考虑首层架空空间、地下停车空间等功能要求时,原则上不应采用;当底部为商业空间时,可以根据需要适当考虑。
12.3住宅室内空间梁的布置原则:
(1)建筑外周边的梁底标高宜统一,同时应注意外立面线角高度,并结合考虑。厅出阳台门顶梁梁底应平建筑门顶,在满足结构计算情况下,取最小值,以利于厅采光。
(2)对于卧室、客厅、餐厅、卫生间、厨房等室内空间原则均不应露出穿越梁,也不应通过大面积地降板再回填材料的方式来避免露梁;户内梁不露出梁角线的优先顺序:客厅—餐厅-主卧室—次卧室—内走道—其它空间。
(3)对于餐厅与客厅相连的位置应尽量避免设梁,是否设梁应综合考虑结构合理、观感及成本等因素,必要时应做对比分析,并报甲方认可后再做后期设计;
(4)合拼户型之间的分户墙下原则不设置明梁,采用暗梁或设置加强筋等方式处理。
(5)阳台梁梁顶标高应平齐阳台板面标高以避免宽梁宽影响阳台的使用面积;阳台封口梁高按建筑立面确定,原则上非封闭阳台封口梁采用400mm高,阳台封口梁底标高不低于厅出阳台门顶梁底标高。
(6)标准层及顶层假复式露穿越梁部位(如走廊)梁底完成面至本层楼板建筑完成面净高严格控制不应少于2400(户型面积为90平方米内可以2300)。
(7)卫生间处的梁高及降板的标高应考虑排气扇、排水管等穿梁时的空间高度及预留洞口位置问题。
(8)厨房卫生间地坪结构降板时,相应位置(如100mm隔墙, 梁宽200mm处)的梁也需降低梁顶标高50mm,(做上部缺口梁)避免梁露出地面。
12.4首层入户大堂露梁部位梁下净空不宜小于3米,如果无法满足要求,应与甲方沟通确认。 (梁:入户大堂仅一层的情况,大堂上空不能有梁;柱、剪力墙:原则上入户大堂内不露柱、剪力墙)。
12.5楼梯结构图中应有楼梯结构平面布置及楼梯剖面大样,应注意复核楼梯梯段及平台净高是否分别满足2200mm及2000mm净高(建筑面之间)的要求。
12.6景观水池或泳池等未经专门处理,不得跨越地下室顶板或永久结构缝,其水池底的持力层必须保持一致和均匀。
13.施工图质量和深度要求
13.1 φ50及以上的墙、柱、梁的预留孔洞和预埋套管应在结构图纸中表示,楼板中大于等于300的洞也应在结构图中表示。
13.2结构设计应考虑主要机电设备的荷载,示意较大机电设备的基础位置,并与机电专业协商决定,是否需要表示机电设备的基础做法(一般情况下屋面设备基础均需表达)。
13.3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如果存在附属的钢结构,钢结构的设计应当由进行主体结构设计的设计院统一完成,并应预先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设置钢结构的预埋件,避免事后打凿和植筋。
行业经验,码字不容易,希望能给同行带来帮助……石游于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