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114 曹丕其人2

曹丕这人,说起来很有意思。他什么都会,却又似乎什么都不够——不够他父亲那般雄才大略,不够他弟弟那般惊世绝艳。他甚至可算得上一个“全才”:五岁学箭,八岁精于骑射,十岁乱军中独自逃出生天;长大后能左右开弓,还善击剑,曾以甘蔗为兵,数败将军邓展。文章也写得好,《典论·论文》是中国文学批评专篇之始,《燕歌行》是最早的七言诗。这样的人,放在今日,大概就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什么都拿得出手。

可曹操偏偏不太喜欢他。

为什么?有人说,是因为弟弟曹植太天才,衬得他平凡。但我倒觉得,不全如此。

曹操自己也不是什么急才型人物。他的诗文,武艺未必比儿子高多少,——但他有一种东西,是曹丕没有的。那东西叫“雄心里面的一把火”,或者说,是一种乱世中非有不可的狠劲与野心。

曹丕的诗文,美则美矣,却太婉约、太细腻,老在小情小调里打转。譬如他那封《与吴质书》,写什么“浮甘瓜于清泉,沉朱李于寒水”,活脱脱一个讲究生活品位的文人雅士,暑天吃瓜都要吃出仪式感。这没什么不好,只是不像一个要在乱世里统一天下的人该说的话。

他不只文章如此,做人也是如此。喜欢收藏宝剑、沉迷弹棋游戏,讲求格调,品味高雅——像个富贵闲人,不像乱世英主。

他是和平爱好者。孙权忽悠他,他信;蜀将孟达来降,他高兴得拉人同乘一车,几乎称兄道弟。最能说明问题的,是他那几道关于水果和蜀帛的诏书:

“南方龙眼、荔枝,宁比西国葡萄、石蜜乎?”

“真定郡梨,大若拳,甘若蜜,脆若菱。”

“蜀薄(帛)来至洛邑,皆下恶,是有虚名。”

翻译一下,就是说:东吴蜀汉那些地方没什么好东西,荔枝不如葡萄,蜀帛品质很差,我们这儿枣和梨倒不错——大家别老想着去打他们了。

这哪是皇帝诏书?这简直是美食博主的带货文案。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说过,政体的稳定与否,不仅取决于制度,也取决于统治者的性格与德行是否与时代相符。曹操之所以犹豫是否传位给曹丕,或许正是看出:他这个儿子,性情太“太平”,担不起“乱世”。

曹丕的理想是以德服人、不战而屈人之兵。这理想听起来很美,但在那个时代,近乎幻想。他一次次错过战机,一次次被孙权敷衍,直到最后才勉强出兵,“雷声大,雨点小”。


他不坏,甚至可算个好人。他要是生在太平年代,或许能做个守成之主,搞搞文化、讲讲生活美学。但不幸的是,他接手的是一个四分五裂、强敌环伺的天下。

曹操看得清楚。所以他才在曹冲死后,一再犹豫要不要传位于丕。他不是怀疑儿子的能力,是怀疑他的气象。

曹丕不缺才艺,缺的是一股“狠劲”。缺的是曹操那种“宁我负人,毋人负我”的决绝,是刘备那种“折而不挠”的韧劲,是孙权那种“色厉胆韧”的权谋。曹丕生在一个需要野蛮的时代。他的种种“不搭调”,其实是一种超前的文明病。他想用文明的方式解决野蛮的问题,结果自然是处处碰壁。

这种现象在历史上并不罕见。明末的崇祯皇帝也是个勤政的文明人,却无法挽救一个即将倾覆的王朝;宋徽宗艺术造诣极高,却做不好一个乱世之君。

他只当了短短七年的皇帝,曹丕是在四十岁那年病死的。死前,他下令薄葬,一切从简。这倒很符合他一贯的作风——文明,克制,不失风度。就连死,他都死得这么体面。在这七年里,他努力想做一个文明君主,却不得不面对一个仍然野蛮的世界。

一个人的成功与否,不仅要看他的能力,还要看他的性格与时代是否合拍。这是一个永恒的命题,无论是对古代的皇帝,还是对现代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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