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律师》该剧总的来说是一部不错的律场剧,但剧中也有些法律问题,难免令法律人士诟病。
剧中有一个律师援助案件,讲到罗律师大学时的学校清洁工康阿姨的父亲,被房产中介忽悠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因为康阿姨的父亲是身体健康、神智清醒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有权利签订任何法律文书。虽如此,然而,该案件重要的是:该老人已经90多岁了,与外界联系较少,对外界事物不是太了解,因此在买卖房地产的价格上产生了重大误解,且从实际买卖情况来看,该房地产买卖存在重大不公平,属于合同法中所称的重大误解及显示公平的情形。而公平原则是合同法的重要原则,该重要原则在合同法中已经有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由此可见有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合同,受损害方是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变更和撤销的。所以说有权利签订合约的人所签订的合同,并非当然有效,如果符合合同法的第54条可撤销合同的条件的该合同可依法被变更或者撤销。
而且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还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上五种情形是无效合同,此种合同为当然无效,然而合同是否无效需要司法部门的依法判定。
所以“合同是否有效不重要,重要的是公平正义”此台词说法欠妥,应该是:合同是否有效很重要,合同法中已经规定了何种合同为有效合同,何种合同为无效合同,何种合同为可撤销合同,而公平正义原则已在法律规定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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