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第一次有机会去美国的时候,不知道自己会接触到互联网,做黄页的时候,不知道把事业做得那么大,不知道今天的阿里巴巴会市值3900多亿。
你只知道乔布斯做了苹果,但他在学生时代对商业和电子一点兴趣都没有,入学一年后就辍学,去神庙蹭饭,找夜班工作,辗转在禅修中心修行。期间过程省略几百字,请参见《史蒂夫.乔布斯.过程既是奖励》由杰弗里·扬(Jeffrey S. Young)著。
1974年,乔布斯从印度灵修返回之后,当地一名叫卡姆拉的工程师开了一家叫接入电脑的计算机分时服务公司。这名工程师向想设计一个终端设备,用来让客户接入他们的中央计算机。他找到乔布斯的朋友沃兹尼亚克,他是一名真正的电子高手,只不过对商业一窍不通。于是他让老朋友乔布斯来帮忙。
因为接触过计算机的相关商业运作,一年后乔布斯注意到当地的计算机迷兴奋于套装电脑,乔布斯竭力说服沃兹尼亚克接受他的想法:设计这种套装电脑买给当地的爱好者。
于是他们利用非工作时间开始制作电路板,这一天乔布斯来到一个电脑店,乔布斯向老板推荐电路板,结果老板不要电路板,说要整套电脑,50台。乔布斯迫不及待抓住了这次赚钱的机会,到处借钱、凑集成本资金。
当时乔布斯是一个矛盾的青年,追求心灵上的启迪,又想通过接触电子行业赚点小钱。正是这50台电脑,乔布斯的苹果公司诞生了。
如果没有前期对商业的谨慎运作,他朋友找他帮忙时他不屑一顾,没有遇到那50台电脑的需求时的执着,乔布斯如果想的是没有钱去做,没有资源去做,没有时间去做,那可能就没有今天的“苹果”。
乔布斯的历程来看,他一开始没有喜欢电子产品,没有很喜欢商业运作,他喜欢的是禅修,但为了生存他不得不放弃自己的禅修之路,连养活自己都成问题,还谈什么喜好。
喜好这件事最不靠谱,可能会被自己第一直觉欺骗,之后变成什么都喜欢,什么都做不好。
据调查发现,自己越熟悉的领域,越能得到正反馈的事情,你会越喜欢,做起来会越有激情。真正喜欢上自己工作的人,是对工作内容熟练的人,是不断得到正反馈的人。正反馈是需要自己努力不断去实现的,简单地说就是你的工作做得越好,你越喜欢。
大多伟大的事业,都是小打小闹开始的,李嘉诚卖米的时候不知道他会成为香港富豪、何鸿燊不知道澳门的经济大部分靠他、马云当初做黄页的时候不知道今天阿里巴巴快成帝国、乔布斯当初不喜欢电子产品,不知道多年后他的电子产品改变了多少人。
他们都是从身边摸得着的小事全力以赴,一步一步踩出适合自己的道路,不断更新迭代自身技能实现上台阶的。
真正谈喜好是当你可以主动选择你的老板,你的客户,才有能力谈喜好。并且当你不断更新迭代自己技能,把手里的事情越做越好的时候,你会开始热爱你所从事的事业,而不仅仅是交差的工作。
只做自己喜欢的事,和无论做什么事都能从中发现乐趣,这是两种很了不起的能力。我们一直都在追求前一种,可实现前一种的途经,只有后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