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我们就拿这个明朝为例,当时负责管理司法的部门分别是刑部、大理寺跟都察院,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三法法司。刑部是负责审案判案的,大理寺负责对冤假错案纠正,都察院则是监察机构。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司法案件都是由三法司负责的,如果遇到重大案件,则需要三法司共同会审,以防冤假错案。
而在明代,持尚方宝剑的人是不需要经三法司会审就可以直接诛杀犯人,这也是所谓的皇权特许。但是对于行使尚方宝剑的权限是有明文规定的。明朝的大臣杨嗣昌就在他的奏章中详细的描述了尚方宝剑的权限,他说,巡抚不用命力解其兵,总兵不用命力夺其帅,印司兼副将以下悉以上方剑从事,意思就是巡抚总兵这一级别的地方大员只可撤职,不可以直接用上方宝剑斩杀。而像金斯副将以下的官员,则可以直接用尚方宝剑诛杀。
从这里面我们就可以看出,尚方宝剑所能先斩后奏的仅仅是一些低级的官员。当年袁崇焕凭借尚方宝剑诛杀了平辽总兵官毛文龙,他就是僭越,这也是为什么后来崇祯在杀袁崇焕时,给他定了擅杀毛文龙之罪的原因,就是说你袁崇焕就算有尚方宝剑,你也没有这个权利,对堂堂的平辽总兵官实行先斩后奏之权。
那么你想连级别高一点的官员,尚方宝剑都不可以直接斩杀,那些拥有丹书铁卷免死金牌的功勋贵奏,他就有权诛杀了吗?显然尚方宝剑是不能的,不过这个所谓的丹书铁卷,也就是我们民间称的免死金牌,它真的能免死吗?尚房宝剑是不能杀这些人,但是皇帝想你死,那可以找1万个理由。
丹书铁剑这东西是刘邦开创的,这玩意儿你可以看作是皇帝跟功臣签订的一种契约。在汉朝的时候,单书铁卷还没有免死的功能,仅仅就是一个封爵的凭证,你像在汉朝南北朝的这段时间中,什么功臣将领、皇室宗亲,甚至连番邦的首领,它都可以领取。丹书铁卷绝大多数都是没有免死功效的,仅仅是一些官爵跟封地的记录凭证。
后来到了晚唐时期,有一个节度使叫钱,刘唐昭宗亲自了他一块金书铁剑,上面刻了这么一段话,新数九死子孙免三死,或犯常刑,有私不得家责。就是说钱流可以免除九次死罪,他的后人则可以免除三次。这对一个臣子来说,可以说是莫大的荣耀了,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免死金牌。
后来单蜀铁剑又经过了树潮的发展,制度趋于完善,到了朱元璋建立大明时,封了六宫 28 侯,这 30 多个人都得到了免死铁卷。免死铁卷的后面刻有九个大字,就是除谋反大逆以外免死。咱也不知道这老朱是不是事先想好的伏笔,既然只有谋反能杀掉你们这些拥有免死金白的人,那么我就提前给你们做个标记就得了。我们老朱那是守信用的,对于老哥们,咱们要遵守除谋反大逆以外免死的规则。这 34 个公侯中,他们都拥有免死金牌,但是其中有 9 人因为牵扯到胡为庸的谋反案中都被杀掉,也不知道老朱赐予他们的到底是免死铁卷,还是催命的标记。